*ST年夜地造假上市案上周末宣判,昆明官渡区法院给出的判决结不美观是:因欺诈刊行股票罪*ST年夜地原董事长何学葵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同时,*ST年夜地上市公司被判赏罚金400万元,其他直接涉案人员一并遭到赏罚。 举荐阅读许峰暗示,收支意外的是造假的何学葵只被判了缓刑,而且罚款也只是罚上市公司,这对小股东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他指出,不罚造假者而罚上市公司,将令投资者益处受到双重冲击,如斯低的造假成本也很是晦气于冲击证券市场的违犯罪罪过为。 而郑名伟则更是担忧,此案的宣判会给后面的欺诈上市埋下伏笔,“欺诈上市,最后缓刑,没起到刑事赏罚的效不美观”。 据悉,何学葵经由过程虚增各项财政数据的体例,骗取了绿年夜地(*ST年夜地的前身)的上市资格,募集资金3.46亿元,与何学葵配合造假的还有原绿年夜地上市公司高管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等人。 直至2010年3月18日,何学葵等造假案事发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日绿年夜地股价暴跌4.73%。郑名伟和许峰两位律师提醒投资者,在2010年3月18日之前买入*ST年夜地股票,在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在判决生效后向绿年夜地及何学葵等高管提起索赔。 不外,剖析人士估量,*ST年夜地案的投资者维权勾当生怕相当艰难,尽管法院的判决给了投资者索赔的依据,但事实上无论是银广夏案仍是其他造假案件,其受害的投资者最终获得抵偿的几率是相当低的。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