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至10月,佛塑统一放置推进其属下两个分公司厂房搬迁及搬迁后土地功能转换的相关事宜。同年8月至10月,佛塑及其控股子公司金辉高科对金辉高科增资扩建锂浪子电池隔膜项目进行了研究、论证、审议。2009年10月20日,佛塑股份发布通知布告称,因正在规画主要事项,股票自当日起停牌。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经由过程了让渡土地事项和金辉高科增资事项。2009年10月21日,佛塑股份就上述事项发布了通知布告。 举荐阅读按照《证券法》有关划定,上述事项涉及的有关信息均属于内幕信息。 该案当事人蔡伟甫,为上市公司佛塑股份投资打点部副总司理、佛塑股份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其余涉案人伴侣国、陈锡尤、廖凯明和吴慧敏,或在佛塑股份及属下子公司任职,或为子公司高管的妃耦。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经查,上述5人经由过程介入具体工作、加入相关会议等,知悉了上述两个事项中的一项或全数,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2009年8月到10月,5名当事人分袂操作自己的账户生意了“佛塑股份”股票。 行情显示,佛塑股份自2009年10月9日起持续上涨,至2009年10月19日重年夜事项停牌前一生意日累计上涨30.27%,同期深证综指上涨6.1%,佛塑股份偏离年夜盘走势24.17%;2009年10月20日,佛塑股份停牌;2009年10月21日复牌至2009年10月30日,佛塑股份累计上涨17.67%,同期深证综指上涨-1.45%,佛塑股份偏离年夜盘走势19.12%。 发芽拜访中,5位当事人在接管证监会询问时分说称,买入佛塑股份主若是股价较低,有投资机缘,或者看好佛塑股份未来,感受公司前景很好。但经查明,蔡伟甫等5人在佛塑股份出售土地资产和对外投资事项中,确经由过程内幕信息进行生意,其行为组成证券法划定的内幕生意行为。 证监会抉择,依法没收蔡伟甫违法所得12.08万元,没收伴侣国违法所得3.68万元,没收陈锡尤违法所得6.47万元,没收廖凯明违法所得3.39万元,没收吴慧敏违法所得17.63万元。以上5人还被处以与各自违法所得等额的罚款。 赏罚抉择作出后,证监会已依法向当事人奉告了作出行政赏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定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发芽拜访、审理终结。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