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网12月27日讯 上海黄金生意所对《上海黄金生意所现货生意轨则》、《上海黄金生意所风险节制打点法子》、《上海黄金生意所会员打点法子》、《上海黄金生意所违规违约措置法子》等四项轨则,及《上海黄金生意所现货生意清理实施细则》和《上海黄金生意所现货生意交割细则》等营业细则进行了修订。上述修订案已经全体味员通信表决赞成,经上海黄金生意所第二届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经由过程,并陈述中国人平易近银行存案,现予发布。 就各修订案实施时刻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黄金生意所现货生意轨则》(2011修订案)自2011年12月28日起实施,原《上海黄金生意所现货生意轨则》、《上海黄金生意所白银现货、延期交收生意轨则》、《上海黄金生意所延期交收生意轨则》、《上海黄金生意所现货延期抵偿费率议定委员会工作法子 》同时废止。 二、《上海黄金生意所风险节制打点法子》(2011修订案)自2011年12月28日起实施,原《上海黄金生意所风险节制打点法子》废止,为使新、旧法子平稳过渡,"2011修订案"中 "限仓轨制"和"年夜户陈述轨制"的相关划定,自2012年2月1日起起头执行。 三、《上海黄金生意所会员打点法子》(2011修订案)、《上海黄金生意所违规违约措置法子》(2011修订案)、《上海黄金生意所现货生意清理实施细则》(2011修订案)和《上海黄金生意所现货生意交割细则》(2011修订案)自2011年12月28日起实施,原有法子、细则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黄金生意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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