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日前连系发布《关于增强黄金生意所或年夜事黄金生意平台打点的通知》,明晰划定除上海黄金生意所和上海期货生意所外,任何处所、机构或小我均不得设立黄金生意所,也不得在其他生意场所内设立黄金生意平台。正在筹建的,应一律终止相关设立勾当;已经开业的,要当即遏制开办新的营业。 通知称,受黄金生意价钱上涨较快、投资者投资热情高涨的影响,近年来呈现了部门处所、机构自设生意所(黄金生意平台)的现象,这些生意所(黄金生意平台)打点不规范,违法违规问题凸起,风险慢慢吐露。通知明晰,上海黄金生意所和上海期货生意所是经国务院核准或赞成的开展黄金生意的生意所,两家生意所已能知足国内投资者的黄金现货或期货投资需求。 通知提出,要在当地人平易近政府的统一率领下,由央行牵头妥帖做好相关黄金营业善后清理工作;对被责令封锁或撤销的黄金生意所(生意中心),相关部门将责令其期限打点变换挂号、注销挂号,或者依法明日销营业执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遏制为其供给开户、托管、资金划汇、代办代庖生意、投资咨询等中介处事;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央行有关负责人称,黄金具有货泉属性,是一国央行国际储蓄的主要组成部门,分歧于一般的贵金属。为维护经济金融平安和社会不变,黄金生意应该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相关金融打点部门核准的规范生意场所开展。下一步,央行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指导上海黄金生意所和上海期货生意所做好产物立异和生意系统培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黄金市场健康成长。 快报记者 李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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