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喷香港文陈述请示报道,贵金属商业公司2年前在喷香港元朗一个如同“无掩鸡笼”的货仓,存放至少近300公斤金条及宝石,并将之保藏在私人车的泵把及车门暗格内,另聘2名司机协助输送。 但2名司机涉暗宿将藏有金条的车辆驶往边境,声称被迫走私黄金,然后把“赃物”交予警方投案,而其中200多公斤黄金条却不知所终。2名司机连统一名涉案男亲友,9日于高院否认盗窃罪受审。 3名被告依次为陈灿光(40岁)、韩宗博(43岁)及陈洪光(42岁)。第三被告为首被告的胞兄。3人9日否认于2010年10月22日,在喷香港偷去属于创年夜集团有限公司、粤豪金业(集团)有限公司及金福佳(喷香港)有限公司的金条,共265公斤,价值8600万(港币,下同)。另第三被告同被控一项措置赃物的交替控罪。 控方于开案陈词指,经营贵金属商业公司的萧灿宇,录用运输部主管苏志雄(译音)打点输送公黑货色。案发时苏受萧的指示,年夜渣打银行及其它公司收取共285公斤金条、22公斤白金条及161颗宝石,并将之运到元朗文苑村一个仓库暂存,其间将货色分隔存放在2辆私人车的暗格内,苏命首及次被告今夜看管,之后便分开。 案情续指,首及次被告涉“监守自盗”,于案发晚私行将2车驾到沙头角边境管制站,在海关搜检时爆出“被迫走私”,警方在车内找出所有白金条及宝石,金条却只有20公斤。厥后2名被告获准保释,但警方于11月10日于八乡找到一辆私人车,起回262公斤金条。2名被告连同第三被ㄔ摆内地被捕,于12月3日由内地公安移交警方措置。有被ㄔ傍供出“失踪踪”的3公斤金条以74万元出售。 运输部主管苏志雄9日供称,他招聘首及次被告已有2年至4年,将贵金属放在私人车的暗格输送,也是首被告的主意。惟首被告的代表律师指苏向警方落口供时,并没有说起首被告建议将贵金属放暗格,苏暗示分歧意。此外,苏又指涉案货进场没有设置保安系统,搜罗闭路电视,仓库内同时堆放家俬等杂物。审讯今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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