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6号《关于基金打点公走私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富国基金打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相关事宜通知布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11年11月25日经由过程代销机构赎回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010)20,000,000.00份基金份额,基金赎回费由本公司按照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模拟单(更新)有关划定承担。 本公司将严酷按摄影关法令律例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招模拟单等法令文件的划定,遵循谨严、稳健、公开、公允的原则进行投资,并严酷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益处。 特此通知布告 富国基金打点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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