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通知布告 通知布告送出日期:2011 年 11 月 24 日 1、通知布告根基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天弘丰利 基金主代码 164208 基金运作体例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11 月 23 日 基金打点人名称 天弘基金打点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通知布告依据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声名 书》等相关文件 属下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丰利 A 丰利 B 属下分级基金的生意代码 164209 150046 注: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模拟单》的划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丰利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丰利 B 封锁运作并上市交 易,场内简称丰利 B;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基金募集情形 基金募集申请或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1】1210 号 核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时代 2011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1 年 11 月 18 日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 2011 年 11 月 23 日 的日期 募集有用认购总户数(单元: 27634 户) 份额级别 丰利 A 丰利 B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 募集时代净认购金额(单元: 1,183,762,466.82 483,574,000.00 1,667,336,466.82 人平易近币元) 1 认购资金在募集时代发生的 501,308.37 69,538.49 570,846.86 利息(单元吉士平易近币元) 有用认购份 1,183,762,466.82 483,574,000.00 1,667,336,466.82 额 募集份额(单 利 息 结 转 的 位:份) 501,308.37 69,538.49 570,846.86 份额 合计 1,184,263,775.19 483,643,538.49 1,667,907,313.68 认购的基金 此鱿负募集期 份额(单元: - - - 间 基 金 管 理 份) 人运用固有 占基金总份 - - - 资 金 认 购 本 额比例 基金情形 其他需要说 - - - 明的事项 此鱿负募集期 认 购 的 基 金 间 基 金 管 理 份额(单元: 21,013.23 5,003.15 26,016.38 人 的 年夜 业 人 份) 员认购本基 占基金总份 0.0018% 0.0010% 0.0016% 金情形 额比例 募集刻日届满基金是否合适 法令律例划定的打点基金备 是 案手续的前提 向中国证监会打点基金存案 2011 年 11 月 23 日 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注:(1)按照有关划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 用由本基金打点人承担,不年夜基金资产中列支。 (2)丰利 A、丰利 B 两级份额自力公开发售。其中丰利 B 的募集时代为 2011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1 年 11 月 4 日;丰利 A 的募集时代为 2011 年 11 月 7 日至 2011 年 11 月 18 日。 (3)丰利 B 经由过程场外、场内两种体例公开发售,其中场外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 的日期为 2011 年 11 月 9 日,场内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为 2011 年 11 月 10 日; 丰利 A 经由过程场外公开发售,其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为 2011 年 11 月 23 日。 (4)本基金丰利 B 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 345,054,504.49 份(含场外募集期利息 结转的份额 61,504.49 份),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 138,589,034.00 份(含场内募集期 利息结转的份额 8,034.00 份);丰利 A 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 1,184,263,775.19 份(含 场外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501,308.37 份)。 (5)募集有用认购户数丰利 A 为 27,023 户,丰利 B 为 611 户。 2 3、其他需要提醒的事项 丰利 A 与丰利 B 的份额配比为 2.44862937∶1,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 商定,丰利 A 按照《基金合同》的划定获取商定收益,其初度年收益率以基金合 同生效日,即 2011 年 11 月 23 日中国人平易近银行发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平易近币 1 年期银行按期存款基准利率 3.50%进行计较,故: 丰利 A 的年收益率(单利)=1.35×3.50%=4.73%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发卖机构的网点进行生意确认单的发芽和打印,也可 以经由过程本基金打点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处事电话(4007109999) 发芽生意确认情形。 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划定,丰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 个月开放一次,接管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因不成抗力或其他气象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 回的,开放日为不成抗力或其他气象影响身分消弭之日的下矣闽工作日。丰利A 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时刻由本基金打点人于开放日前2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基金打点人网站进行通知布告。 丰利B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起头在深圳证券生意所上市生意。在确 定上市生意的时刻后,丰利B的上市生意通知布告书将在上市生意的3个工作日前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基金打点人网站进行通知布告。 风险提醒: 本基金打点人承诺以老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打点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必然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重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 于上述基金前理当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模拟单。 特此通知布告。 天弘基金打点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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