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振岳)浙江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对于仍需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于2014年年底前全部安装持续消毒设备或装置;对于二次供水学校,要加大低位蓄水池和高位水箱等的清洗、消毒及设备投入,做好管道维护,保障学校供水安全。 浙江要求,教育部门要把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纳入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考核内容,对因失职、渎职导致重大饮水安全事故以及瞒报事故信息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卫生部门要重点对自备水源学校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卫生监督检查,质监部门要加强桶装水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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