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 目前,正是本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评定职称的时间,笔者发现一些城区教师纷纷来到我们农村学校,恳求校长网开一面,在他们准备好的下乡支教材料上盖学校公章,以证明有过一年或两年的下乡支教经历。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令农村教师十分愤慨。 据笔者了解,《江苏省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规定,50周岁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要有两年以上校际交流工作经历,其中城镇学校4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有两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或任教的经历。本着这一规定,每学年初,泰州市所辖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均要求城镇学校派出部分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指导性或顶岗支教,以便有利于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然而,少数城区教师怕吃苦,不肯下乡支教,只等学期结束,便拿着所谓的支教总结及考核表等材料,到农村学校盖个公章了事,使支教成了毫无意义的形式主义。为此,笔者呼吁,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管理和监督,不要让下乡支教流于形式。 ■江苏省靖江市长安初级中学 顾胜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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