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 贵报8月15日刊登的《有偿补课别拿家长当挡箭牌》一文,反映了个别教师挖空心思搞有偿补课的社会现实,在社会上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近年来,教育主管部门多次发文严禁在职教师搞有偿补课活动,但仍有部分教师充耳不闻,甚至打着“家长强烈要求、学生自愿”的旗号,堂而皇之地占用学生休息时间赚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查实后惩处太轻。笔者建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偿补课的教师除了采取必要的经济处罚外,师德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评优晋级;对多次违反规定者,可调离教师工作岗位。同时,学校也要强化教职工队伍管理,加强师德教育,莫让教师随意触碰有偿补课的“高压线”。 ■山东省临朐一中教科室 马玉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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