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和 从目前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看,给中小学生,特别是给小学生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不仅应该,而且必要。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小学生减负十项规定(征求意见稿)》,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其人文关怀、教育情怀和攻坚克难的减负勇气可叹可赞。但是,要将减负真正落到实处,至少还有四个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认真解决。 减负应该适可而止,不能过度操作。在实践中,对减负的片面理解会使人产生一种误会——只要是负担就要减,负担越轻越好,没有负担更好。这属于过度“减负”。实际上,正常的课业负担是学生应该且必须承担的,只有“过重的课业负担”才需要减下来。学习不仅是一场充满趣味的旅程,也是一种繁重而艰苦的劳动。只要有学习行为就会有身体和心理的负担,没有负担的学习是不存在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把课业负担控制在学生能够承受的一定范围内。笔者建议,小学应恪守四条底线:一是每天确保学生9至10小时睡眠时间,二是每天确保学生参与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三是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四是充分满足学生的兴趣与爱好。 减负应该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首先,减负必须因学段而异。不同学段的学生,其身心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如果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初中到高中,一样减负,减一样的负,这肯定是不可取的。其次,减负必须因人而异。学生个体千差万别,水平迥异。有的学生能力很强,有的学生能力很弱;有的学生基础很好,有的学生基础薄弱。每个个体对于相同的课业负担,感觉迥然不同。比如,基础、能力均为中等的学生一个半小时完成的作业,基础好、能力强的学生可能不到半小时即可完成,而基础差、能力弱的学生则可能要为此奋战到三更半夜。一概而论地减负,只能是减轻了一部分学生的负担,另一部分学生面临的学业问题仍然无解。 减负应该综合治理,不能各自为政。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性的。其中,有学校的原因,也有家庭和社会的原因。现在,在减负的问题上,往往是教育部门和学校孤军奋战,这是不可取的,也是难以奏效的。由于应试升学的推动,减负会出现“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情况。从世界范围,尤其是东亚国家和地区来看,教育部门和学校减负,会激发家长和社会办学机构联合起来给学生增负。同时,如果地区之间学校的减负工作失去平衡,有的减负,有的不减,有的减少,有的减多,这样的减负势必难以持久。 减负应该保证质量,不能减负又减效。减负很难,减负增效难上加难,但是,确保不减效应当成为减负的底线。要做到减负不减效,科学合理的跟进措施一定要到位。比如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就需要切实有效的跟进措施,学校和教师应该设计出合理的帮助学生、保证质量的措施。比如“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学校可以在期中或者期末举行一次大型综合练习,让学生自我检查,反馈给教师。再比如“均衡分班”,由于城乡差异、家庭差异、禀赋差异,学生的基础截然不同,学校和教师就需要在分层教学、走班学习、个别辅导等相应措施上多下功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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