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婷 近年来我国儿童受侵害事件频发,仅今年5月,被媒体报道的校园性侵女童案件就达8起。这些令人发指的恶性事件不仅对儿童身体造成严重伤害,而且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日前,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在京发布《女童保护研究报告》,在对伤害女童案件高发的原因、受侵害女童的困境与需求等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女童保护的行动策略,并探索社会力量如何为女童提供保护和帮助。 现实:大量的伤害女童案件潜藏在社会之中未显现 在广东省某市h中学,从高一到高三的286名学生参与了一次有关性侵害的问卷调查。因为问题的敏感性,调查人员在设计问卷时并不直接问学生“是否受到过性侵犯”,而是列出了令高中生最有可能产生压力的十个方面,让被调查者根据压力程度进行排序。结果,将选项中“自己在性方面遭受到的伤害(如性侵犯)”列为第一位的有7名女生。但研究者认为,实际上遭受性侵害的学生绝不仅仅是那些将该选项列为第一位的人,将之列为第二、第三位的学生也可能是受害者,甚至是严重受害者,只是出于不愿暴露的原因才不列为第一位。更进一步,研究者认为计算学生受到性侵犯的比例,至少应考虑到前四位。问卷调查显示,女生将该选项列入前四五位的比例为12.3%。 “到了大学之后,有一次寝室卧谈时,发现我们宿舍8个女同学里有6个或多或少遭受过她们的男性亲属的侵犯。一个同学(遭遇的)是她妈妈的同事,其他的都是亲戚,主要是舅舅呀、叔叔呀什么的,以长辈和亲友为主。”个案访谈让研究者判断,女性在童年期遭受性侵犯的比例非常高,而一些难以披露出来的案件大多发生于家族之内,或邻居、朋友、同事之间。由于受害者和家属很难打破社会关系网的束缚,因而往往对侵害事件讳莫如深。 原因:基本监护缺失和受害人及家人防范意识不足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联合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公益研究中心,共同研究了女童性伤害问题。从今年3月开始,研究团队分别前往广东、贵州、吉林等地进行问卷调查和走访调研。通过对十余个案例的深度访谈,在收集和分析大量媒体报道并学习吸收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形成了《女童保护研究报告》。 通过对众多案例的分析发现,基本监护的缺失是导致女童遭受伤害的直接原因。例如留守、流动儿童,智障儿童等,基本监护的缺失为侵害人提供了大量可乘之机,并且事后难以被及时发现,甚至导致重复性、长期性的侵害。在广东省妇联的一项调研报告中看到,该省化州市此类案件中的被害人,本地农村留守女童占94%,高州市的情况也类似;在深圳市宝安区,被害人是外来流动人口的占88%。 研究者认为,更为重要的是受害人及其家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不足。这体现在许多受害者并不存在监护缺失问题,并且大量的案件发生在家族内部、熟人之间,这与受害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缺乏有关知识、监护人防范意识不足直接相关。在东北某市的访谈结果是,各层次的学校互相推脱性知识和性安全教育的责任:初中校说应当在高中阶段进行,初中还不是时候;高中教师却说,这些知识应当在初中就教育过了,不能等到高中再进行。据红枫妇女心理咨询中心近日的调查,有40%以上的家长表示“孩子所在学校没开展过此类教育”。 举措:应给予女童更多关照和保护 前不久,童话大王郑渊洁参加一所学校的新学期开学典礼。他没讲大道理,而是上台告诉孩子们:如果有坏人要摸你或者脱你衣服的话,你就大喊一声“我还不到14岁,你要坐牢的!”并让所有孩子跟着他高喊三遍。此番喊话发出了社会对加强性安全知识教育的呼声。 《女童保护研究报告》提出的行动策略,提出在监护人缺位的情况下,社会力量应更多提供关照和保护,给女童创造相对安全的生存环境;还要在学校、家庭、社区开展教育培训,增强儿童和监护人的防范意识和相关知识,形成共同防范的体系。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提出,应明确规定在初中、小学甚至幼儿园开设最基本的包括性安全在内的人身安全教育课程,给孩子们讲讲避开和对付“大灰狼”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他认为目前使用的《小学生守则》缺少引导孩子自我保护的必要内容。 从不幸受到伤害的女童的角度说,她们往往来自贫困家庭,需要基本的物质和资金用于身体康复、治疗和维持基本生活水平;需要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社会的接纳和避免遭受二次伤害。基于特殊权益保护和发展的需要,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宣布,在春蕾计划“助学行动”、“成才行动”、“就业行动”等以资助女童完成学业为重点的行动基础上,特别推出“春蕾计划——护蕾行动”,主要开展有关女童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受到侵害的女童及家庭进行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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