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施剑松)9月28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4年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办法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于今年10月11日起通过网上申请、提交材料、资格审核和高考报名程序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并与北京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加分政策。 根据北京市公布的考试办法,随迁子女符合5项审核条件可在京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考试。这5项标准分别为: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不含补缴);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3年学习年限。 据了解,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在京招生的所有高职院校,统考考生可以在京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和高会统招,填报高职自主招生志愿(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统考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的志愿;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单考考生可以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和高职单独招生。 按照规定,凡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在高职录取时与北京市户籍考生采用同等录取分数线并同样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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