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曦)自去年黑龙江省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食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来,省教育厅全力推进高校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工作,要求各高校落实投入责任和优惠政策,并按在校生生均80至100元的标准,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用于补贴学生食堂,缓解办伙压力,保持饭菜价格和质量基本稳定。 黑龙江省教育厅将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的设立情况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标准化食堂检查评估标准,明确在每年开展的高校食堂联合检查中,对未设立平抑基金的,取消其当年评优创先资格。同时,明确要求各高校将基金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基金设立的长效性。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已有61所高校设立了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占全省高校总数的78.2%。所有设立平抑基金的高校都配套建立了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暂时没有设立平抑基金的高校,也基本采取了保障学生用餐和学生食堂运营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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