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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院士回归院士 把科学还给科学

2013-11-1 16:20| 发布者: 123456000000| 查看: 8| 评论: 0

摘要: ■院士的权威来自于科学自身的权威,来自于科学共同体按照理性精神和自律规则对自身体系的维护 ■要改革中国的院士制度,并不是以行政权力为这一制度制定多少外在标准,而是应该还其科学共同体代表这一本色,把科学 ...

■院士的权威来自于科学自身的权威,来自于科学共同体按照理性精神和自律规则对自身体系的维护

■要改革中国的院士制度,并不是以行政权力为这一制度制定多少外在标准,而是应该还其科学共同体代表这一本色,把科学真正还给科学

  ■贾鹤鹏

日前,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在庭审时称“巨额索贿的一项重要目的是参评中科院院士”引发的媒体关注刚刚降温,南京大学两位中科院增选院士候选人,围绕院士选举引发的高校学术造假之争,瞬间又被置于公众舆论的风口浪尖。

其实,近几年,院士选举风波一直不断。话题如此之多,以至于学者和意见领袖呼吁彻底改革院士制度的直言,看起来已经没有任何新意。

张曙光索贿评选院士,本质上与以往爆出的丑闻并无不同。削尖脑袋选院士,自然是能得到好处。院士资格具有的,不仅仅是实体权力及其带来的好处,其引发关注的能力也在当今社会的“注意力经济”中被作为宝贵的资源发挥到极致。试想,如果南京大学的增选院士候选人王牧教授不是声称退出中科院院士候选人,而只是在网上实名发一个帖子或博文举报同事,还会引发轰动及持续的媒体发酵吗?

那么,院士又是如何具有如此影响力的呢?

像世界各国科学院一样,中科院并不能赋予自己的院士任何权力,使后者在国家议程中享有任何特权或特定的发言权。院士的这种发言权更多是由体制本身所赋予。体制的赋予,又分成合法赋予与隐性赋予。隐性赋予即官员担忧自己的权威不足、自己的决策合法性不够,由此的产生让院士来背书的需求。

生活在体制中,拒绝这种背书非常困难。而实际上,在国家大剧院建设、北京古城改造、中国加盟国际热核反应堆计划等诸多重大事项上,也确实出现了不少院士秉笔直言,甚至借助社会力量呼吁决策者三思的情况。不过,当权者可以借助院士背书来增加其合法性的权力,也同样有能力忽视这种背书甚至是院士们的抗议。

但即便如此,来自院士的反对意见仍能引起相当程度的社会舆论反弹,这说明院士拥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来自哪里呢?是中科院吗?很显然不是。毫无疑问其来自科学自身。

科学是现代社会正常运行的基础,科学共同体——由从事科学专业工作的人组成的群体——自身的特点也使科学具有权威性。在理想的情况下,科学共同体要严格按照科学的规矩、理性的精神行事,发表论文、评定职称甚至是评选院士,都要按照共同体自身的规矩办,也就是科学共同体的自治。

这也就决定了院士的权威来自于科学自身的权威,来自于科学共同体按照理性精神和自律规则对自身体系的维护。具体到选院士,当然就体现在院士自己手中的这一人一票具有最高的权威。

要确保院士选举的纯洁性,并不在于制定多少外在的权力约束和监督法则。如果是那样的话,即便选出来的院士都“干干净净”,其经由科学共同体的高度自治性所赋予的权威也会大打折扣。

同时,即便科学共同体及其顶端的院士制度具有崇高权威,它也不是包治百病的神药。这个社会没有科学不行,但科学并不是决定一切游戏规则的唯一知识。拔高科学和科学共同体的权力,让其远远凌驾自身的能力,其结果必然是这一能力本身受到腐化。

公众和舆论往往看到“张曙光院士选举只差一票”,却很容易忽略“张曙光两次评选院士均落选”的事实。同样,在南京大学两位教授的论争中,不论王牧教授是否声称放弃院士候选人资格,相关部门的调查也还是会进行。公众舆论事件,包括科学界内的公共性事件,可以引发事端,但鲜有造成体制实质性调整的,更不用说涉及到院士管理的制度了。例如,院士们在选举中,也同样会否决很多资深领导人,甚至包括中科院部分领导的院士资格。这说明,即便制度可以腐化一些院士,但不会让科学界自治这种基本精神荡然无存。

实际上,科学共同体,包括共同体的高级代表——院士,越是主要处理自身的事务而不是被政治拔高到成为权力背书者的地位,越是能够维护自身的游戏规则。

如果要杜绝张曙光之流的作假者当选院士,我们需要做的,并不是去盯住每一个院士手中的选票;如果要避免当不当院士成为引发舆论热点事件的焦点,我们需要做的,并不是废弃院士制度;如果要改革中国的院士制度,我们需要做的,并不是以行政权力为这一制度制定多少外在标准,而是应该还其科学共同体代表这一本色,把科学真正还给科学。(作者系中科院《科学新闻》杂志前任总编辑,美国康奈尔大学传播系在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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