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进一步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政策,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保障2011年教育资金足额计提。任何地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虚增成本费用,减少计提数额。 通知要求,2012年教育资金要严格按规定计提。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时,应充分考虑计提教育资金因素,单独编制教育资金收支预算,严格按照规定按季预提教育资金,确保2012年教育资金及时足额计提。各地区不得降低计提比例、改变计提方式、虚增成本费用、拖延计提时间。 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村基础教育。各级财政部门应督促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尽快按规定要求申报教育资金支持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认,统筹资金使用方向,尽早将教育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要求和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教育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零零论坛 ( 豫ICP备09039788号 )
GMT+8, 2019-7-14 04:18 , Processed in 0.057147 second(s), 11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