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27日通报2011年下半年督办查处的六类乱收费典型案件,警戒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自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被通报的案件类型包括虚报冒领国家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收费,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违反规定、自立名目收费以及违规办班、培训收费。 这些案件涉及的学校包括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17所乡镇中学;湖南省沅江市琼湖书院、衡山县店门镇中心学校、耒阳市东湾中学;山东省德州市武城二中、湖北省武汉市第六十四中学;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东坑镇东坑中学、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克山农场初中;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福建省厦门市紫星企业管理培训学校。 教育部表示将继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严格履行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教育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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