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零零社区 首页 教育频道 教育新闻 查看内容

陕西:民教机构禁发录取通知书

2016-1-12 18:56| 发布者: 123456000000| 查看: 10| 评论: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冯丽)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办法,加强对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要求民教机构不得向学生下发录取通知书,严禁组织在校学生在学习期间参与招生工作。 陕西省规定,实行民教机构 ...

本报讯(记者 冯丽)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办法,加强对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要求民教机构不得向学生下发录取通知书,严禁组织在校学生在学习期间参与招生工作。

陕西省规定,实行民教机构办学许可制度,严禁无证办学。民教机构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组织或个人以本校名义,开展办学活动和其他经营活动。

陕西省教育厅对民教机构招生工作实行备案制度,备案范围包括招生简章、在各类媒体刊登的招生广告和向学生下发的学习通知书。民教机构不得向学生下发录取通知书,应统一下发学习通知书,通知书内容要符合学校的性质和定位。民教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收费政策及相关要求,确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实行民教机构年度检查制度,连续3年检查不合格整改仍未达标的,终止办学。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相关分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零零论坛 ( 豫ICP备09039788号 )

GMT+8, 2019-7-14 04:11 , Processed in 0.061976 second(s), 11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