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此次选择全方位的监管模式,要求政府、学校、社会组织都能切实履行对留守儿童的保护责任。不过可能由于缺乏资金支持而无法真正落到实处。可行的策略是,加大对基础义务教育机构的投入,建立类似于托儿所的服务机构,让留守儿童放学之后可以直接进入学校的留守儿童保护地,接受全方位的服务。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 另外,建议各级地方政府重新审视教学网点撤并方案,充分利用现有的中小学教学设施,建立留守儿童保护地。地方政府加大投入,社会组织和慈善人士可以通过捐赠的方式,让留守儿童不再成为监护“接力棒”,而是在相对固定的场所,接受政府、社会组织和学校提供的服务。如果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譬如爷爷奶奶行动不便,可以让留守儿童长期居住在保护地,随时接受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的资助。学校提供必要的场所以及专业教育服务,政府加大对留守儿童保护地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确保留守儿童生活在温暖的环境。 总而言之,政府应当加大对教育机构的投入,组建良好的社会组织,承担留守儿童保护地运营工作。当然,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变化,儿童应当回到父母的身边,才能为他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才能使他们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原载《广州日报》,作者系乔新生,有删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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