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东 记者 陈晓东)宁夏自治区近日下发《关于实施公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奖补机制的通知》,明确全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指导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所属市、县(区)政府全额负担并作为自治区奖补资金基数测算依据。 宁夏自2010年以来连续实施了两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了“入园难”,目前全自治区学前三年毛入学率已达到71.44%。随着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幼儿园公用经费支出也逐年上升,为保障公办幼儿园办学质量,自治区决定根据实际需求,采用以奖补形式推动各地建立生均拨款制度。宁夏提出,各市、县(区)财政按每生每年公用经费标准根据在园注册登记幼儿人数拨付给幼儿园,有条件的可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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