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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酌量减半”未必科学_幼儿期1-2岁-护理保健

2015-3-9 18:28| 发布者: 123456000000| 查看: 10| 评论: 0

摘要:   近日,有消息称我国儿科缺医少药问题严重,九成药品无儿童剂型。一时间,儿童用药安全问题再度走进公众的视野。专家表示,儿童用药在用法、剂量、说明、配伍,以及产品类型等多方面都存在着隐患,给孩子用药一定 ...

  近日,有消息称我国儿科缺医少药问题严重,九成药品无儿童剂型。一时间,儿童用药安全问题再度走进公众的视野。专家表示,儿童用药在用法、剂量、说明、配伍,以及产品类型等多方面都存在着隐患,给孩子用药一定要慎重。

  儿童皮肤用药最缺乏

  中日友好医院儿科主任周忠蜀表示,有资料统计,国内大约有90%药品没有儿童剂型。目前最为缺乏的就是儿童专用的皮肤药、鼻腔用药以及眼药。临床儿科大夫也经常因此而遇到尴尬的事情。以皮肤药为例,除了治疗儿童湿疹的药品外,治疗泌尿感染、外生殖器感染的药品几乎没有。医生只能被迫给小孩开大人使用的外用药,为了防止不良反应发生,还得多嘱托家长“加水稀释”。眼药的情况则更加严重,周忠蜀说,外用药还可以稀释一下,眼药也不能稀释,用法完全和大人一样,根本没法控制剂量。

  切勿擅自服用成人药

  周忠蜀表示,她接诊了一个因感冒吃了大人感冒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病儿。不少感冒药能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还能兴奋中枢神经,是治疗成人感冒的常用药,几乎不给儿童用,即便用也不能如此大剂量。 

  现实中,不适合儿童却被用于儿童治病的药远不止这些。儿童肝、肾等脏器发育不完善,解毒排泄功能弱,容易使药物在体内蓄积,引发不良反应,因此小病用药不当导致大病就医的孩子并不少见。

  “酌量减半”用法需改进

  长期以来,不少儿童用药都是比照成人用量“酌量减半”,但按成人“缩小版”给儿童用药,被一些医学专家认为极不科学。很多药品说明书没有儿童用药剂量规定,也没有讲以“酌量减半”或“减量”标注,更多的只有一句话: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不少儿科医生认为,所谓“指导”是依据孩子体重和体表面积减量,而如何减量,则靠医生临床经验和儿童胖瘦不同进行换算。 

  卫生部合理用药监测专家组成员、药学专家孙忠实告诉记者,儿科疾病的药物治疗比成人复杂得多,不能简单地将成人药“打折”使用。儿童时期可以分为多个阶段,例如从出生至28天为新生儿期;28天至1岁为婴儿期;1岁至3岁是幼儿期;学龄前期从3岁到6岁;12岁到18岁是青春期。不同时期孩子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能力都不同,绝不能单单按体重、年龄或体表面积来换算,儿科疾病的药物治疗比成人要复杂得多,应根据不同时期孩子特点和具体病情确定治疗方案。本报记者叶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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