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零零社区 首页 教育频道 育儿 幼儿期 查看内容

“特殊骨折”对孩子的视力威胁-幼儿期2-3岁-常见疾病

2015-3-30 10:11| 发布者: 123456000000| 查看: 3| 评论: 0

摘要:   在冬季,孩子发生骨折的情况很常见,这其中也包括眼眶骨折。但许多家长不知道,孩子骨折危险不说,由于孩子骨折的特殊性,在不同部位可能导致不同结果。尤其在眼眶部位的“特殊骨折”,要求我们采取完全不同的治 ...

  在冬季,孩子发生骨折的情况很常见,这其中也包括眼眶骨折。但许多家长不知道,孩子骨折危险不说,由于孩子骨折的特殊性,在不同部位可能导致不同结果。尤其在眼眶部位的“特殊骨折”,要求我们采取完全不同的治疗策略,否则可能出大事。

  孩子的特殊骨折:青枝骨折

  在我们还是熊孩子的年纪,可能都玩过掰过杨柳条。不知道你还记得不,春天青嫩的杨柳条,特别不容易掰断,你可能掰了半天,它从中已然劈开,却不会完全断裂。仍有一些“树皮”连接,显得将断未断。

  在孩子身上有一种特殊的骨折,就是这样的“青枝骨折”。

  原来,儿童的骨骼成分和成人不太一样,其中含有较多有机物,外面包裹的骨外膜又特别厚,韧性、弹性都很好,比较不易折断。

  因此,同样遭遇外力打击时,成人可能“咔嚓”一下就断裂、骨折了,可小孩子却会疼痛、红肿,但拍片子时医生却会看到,孩子的骨头就像那些青嫩的杨柳枝条一般,折而不断。所以,骨科医生就称此为“青枝骨折”。

  “青枝骨折”由于其“折而不断”的特殊性,一般都属于稳定骨折,所以治疗时和成人不同。比如四肢的“青枝骨折”,用石膏外固定治疗后往往就有很好效果,似乎比成人“轻松”不少。

  不过,你也别盲目地认为,“青枝骨折”比一般骨折要“友好”,它毕竟是一种创伤,会带来痛苦不说,如果“青枝骨折”发生在一些特殊部位,就可能带来大麻烦。

  当“青枝”遭遇眼眶:问题大了

  现在由于车祸、意外事故等原因,临床的眼眶骨折患者并不少。虽然说骨折发生在眼眶,但毕竟仍是骨折,这时候,小孩子眼眶也容易发生“青枝骨折”。可是当“青枝”遭遇眼眶,麻烦却很大。

  原来,当成人眼眶遭受外力打击后,往往是眼眶薄弱部位发生爆裂性骨折,骨折区域破碎,可发生大面积的骨壁塌陷,眶内软组织移位疝人副鼻窦,眶腔扩大,从而产生眼球内陷、复视等症状。这种情形,就像是一个房间的天花板塌陷一般,动静很大。

  可是小孩子由于骨骼的韧性程度好,往往不会发生爆裂破碎,也很少产生大面积的凹陷,骨折多为裂隙状或线状。虽然从外表看来,似乎没有成人那种“突然崩塌”带来的感觉恐怖,但在那些折而不断的眼眶骨骼中,却出现了许多缝隙——就好比你试图掰断青嫩杨柳条时,会看到它从中劈开那样。

  这种“活板门”样的爆裂性骨折一旦发生,骨折片就变成了一片“活瓣”,一端与骨壁相连。当骨折片先因为遭遇外力冲击弹下,然后又恢复到原来位置时,眶内的软组织及眼外肌便就会被“卡”进骨折缝内。在这种情况下,血液循环会出现障碍,长时间就可能发生肌肉的缺血坏死,造成永久性的眼球运动障碍、复视等问题。

  而且,由于此种骨折的特殊性,有时候单凭CT还容易发生漏诊,只是明显的眼球运动障碍、恶心等症状,提示孩子可能出现了这种骨折。所以如果CT显示的骨折不明显,但孩子眼外肌肥大增粗,出现了眼球运动障碍、复视、恶心、呕吐等症状,就应高度警惕,尽快带孩子去眼科详细检查、明确诊断。

  不同骨折决定不同治疗思路

  由于儿童和成人眼眶骨折的情况不同,在治疗思路上也有区别,特别是手术时机的选择差异很大。

  儿童眼眶骨折:手术越早越好

  为了避免“卡嵌”造成肌肉缺血坏死,一旦确诊儿童眼眶骨折,就要尽快手术治疗,让嵌顿的软组织被“解放”出来,恢复肌肉功能。手术越及时,术后反应越轻微,术后恢复越快,复视消失越迅速,预后也越好。

  这种骨折的难点在于早期正确诊断,所以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孩子头面部遭遇外伤,一定要注意检查眼眶是否有骨折。如果孩子在外伤后出现歪头视物、眼球突出或内陷、眼球任一方向出现转动困难、看东西有重影表现,特别是还伴有恶心、呕吐等症状,即便外观无淤血或划痕,也必须尽快就医。

  成人眼眶骨折:伤后2周左右手术

  成人如果在眼眶骨折后出现眼球内陷、眼球运动障碍、复视等问题,一般推荐外伤后1-2周再手术治疗。这是因为眼球内陷一般在外伤2周后才较明显显现出来,如果过早手术,反而可能对手术量预估不足。此外,有些患者1周左右虽眼睑淤血水肿消失,但眶内组织并未完全消肿,有些眼外肌的麻痹尚未恢复,可能仍存在眼球运动障碍或复视。外伤2周以后,眼外肌麻痹逐渐消失,眼球运动障碍及复视也会随之消失。谢瞻 朱菁菁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零零论坛 ( 豫ICP备09039788号 )

GMT+8, 2019-7-14 05:57 , Processed in 0.052242 second(s), 11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