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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炸弹”不该投向孩子-幼儿期2-3岁-其他

2015-4-7 12:20| 发布者: 123456000000| 查看: 5| 评论: 0

摘要:   幼儿园老师结婚,竟然给全班孩子发请帖。12月3日上午,一名网友在网络上发布了她同事的遭遇。帖子一发出来,网友们众口一词,声讨这位老师“想钱想疯了”。但针对此事,多数家长却敢怒不敢言,记者随机采访了几 ...

  幼儿园老师结婚,竟然给全班孩子发请帖。12月3日上午,一名网友在网络上发布了她同事的遭遇。帖子一发出来,网友们众口一词,声讨这位老师“想钱想疯了”。但针对此事,多数家长却敢怒不敢言,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幼儿园学生家长,得到的答案居然很一致:幼儿园老师得罪不起。

  幼儿园老师非权非贵,家长却对其有着“得罪不起”的共识。究其原因,在于幼儿园老师这一平凡职业的背后,运作着大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谁愿冒着让孩子遭殃的风险去得罪老师?

  于是,即便这位老师“想钱想疯了”,众多家长在“去不去都难”的纠结之后,恐怕也只能选择随行就市、花钱消灾,而断然不敢有半点不敬。对于家长来说,即便自己与老师没有私交,但办喜事凑份子本来就有世俗意义上的合理性,而且还可能额外让孩子得到一些照顾,岂能不随?对于老师来说,用办喜事来做遮羞布,收钱时就避免了索贿的嫌疑,没有了心理障碍,更像是一场和谐的礼尚往来。令人担忧的是,在一唱一和之中,教育的正常状态瞬间就没了踪影。

  从表面上看,家长花的只是小钱,换回了孩子的受教育“不打折”。看似很划算,但当给老师送礼成为常态之后,便已经把本应属于孩子们的最基本的受教育权,异化成了一种交换的私有物。在以老师为中心的卖方市场里,孩子得到的只能是加价不加量的服务,毫无讨价还价的余地,家长最终也只能是照单全收的冤大头。

  照此逻辑,得罪不起的恐怕不仅仅是幼儿园老师,小学老师、中学老师,哪一个又能得罪得起呢?这一路的“保护费”缴下去,又该是多大的经济负担?而现实情况是,就算多数家长都“深谙此理”,就算送礼送到手软,孩子也未必能得到额外照顾。这喜帖让人诧异,更让人不快,然而,在不快的背后,又有几人能对此“横眉冷对”呢?但或许,我们该反思的尚且不在教育领域,“喜帖不喜”甚至变成“炸弹”、“催款单”,是否又是社会风气的一种不良放大与折射呢?无论家长还是老师,都应当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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