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民恐近视”的情形下,市面上出现了名目繁多的“治疗真、假性近视”的方法,偏离了理性、科学防治的轨道。近日,黑龙江省视光技术协会副会长郑玲在黑龙江省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讲座上,就目前家长关心的学生近视防治现状做了客观分析,并总结出以下6点防治近视的认识误区。 误区一:孩子还小=假性近视 家长在听到自己孩子近视时常常脱口而出:“是假性还是真性?”其实,假性近视眼只占青少年近视中的一个非常小的比例(不超过3%),它只是一种“近视”现象,本质上不是近视眼。举个例子:一个5岁男孩,视力只有0.6,被诊断为“150度假性近视”,经过1年治疗,摘掉了眼镜,视力恢复到1.0,家长称“假性近视已好”。而事实上,经过客观医学验光,孩子却是100度远视,根本就不是近视。因此,年龄不是界定真假性近视的标准,视力出现问题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做医学验光。 误区二:戴眼镜早=近视加深 有些家长抱着“越早戴眼镜,以后度数就会越高”的陈旧观念,毫无根据地拒绝为孩子配镜矫正。其实,这一认识甚至比误区一中“假性近视观点”的影响更大。应该根据验光的结果,结合视力要求、眼位、眼肌运动、是否有弱视等综合条件考虑配镜处方。在配镜之前,第一件事是接受验光,只有明确眼的屈光状态,才能给予合适的矫正。 误区三:散瞳验光有害眼睛 事实上散瞳对眼睛并不会造成伤害,散瞳后数日瞳孔即可自行恢复正常。青少年验光需要散瞳,即用眼药水使睫状肌麻痹、瞳孔散大,在消除调节作用的情况下验光。散瞳验光不仅可以避免睫状肌调节过强,而且还能避免由于调节痉挛而引起的假性近视。尤其是幼儿或小学生散瞳验光,更有助于得到一个客观的指标,使验光度数更为准确。 误区四:各种疗法都能治近视 家长们都害怕自己的孩子从小就戴上眼镜。因此,孩子一旦患了近视,许多家长就会盲目地使用各种方法帮助孩子治疗。其实,现在许多治疗近视的方法和仪器如果应用不当反而会起反作用。例如现在盛行的学生渐进镜,在防治近视发展方面的应用效果还处在研究阶段,更为重要的是,验配此类眼镜需要专业的屈光检查,包括隐斜度的测定、单眼瞳距的测量等,如果没做全面的检查就验配出渐进镜,反而会加重眼睛的负担,进一步损害视功能。很多媒体广告中大肆宣传“只需夜间戴就可摘掉眼镜”的“近视矫正镜”,从原理上看,都属于角膜塑形镜类,此种眼镜必须由具备行医资格的验光师经过详细的角膜地形图检查、准确的验光及谨慎地斟酌,才能制定出科学的处方,远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轻松操作的。 误区五:近视可在短时间内治愈 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学习,一些家长在孩子患了近视后,总是喜欢在寒、暑假期间为其治疗近视。许多不良商家也正是利用家长们的这种心理,声称某种方法或仪器可在一个月甚至十几天内治好近视,导致许多家长上当受骗。其实,防治近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任何短时间的突击性治疗都不可能根治近视。另外,防治儿童近视一定要从孩子五六岁时做起,一直坚持到20岁左右方可停止,因为此时人们的眼轴已经停止发育了,近视一般不会再发展了。 误区六:戴眼镜后不必复查 许多家长在给近视患儿配眼镜后,就不再带其去医院做检查了。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临床实践证实,经常让戴眼镜的近视患儿去医院复查具有以下好处:1.能明确患儿原有的假性近视是否已被治好;2.能明确患儿的混合性近视中的假性近视是否已被治好;3.能明确患儿原有的真性近视是否发展。因此,家长们在近视患儿戴上眼镜后,应经常带其去医院复查,每年至少应复查一次,这样才能及时了解近视患儿的病情变化。另外,对于没有患近视的学龄儿童,家长们也应经常带其去医院检查眼睛。因为视力正常的学龄儿童若不坚持科学用眼的话,其视力也可能下降。(本讲座内容由王新梅整理) 专家小传 郑玲,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视光学门诊主任,黑龙江省视光技术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黑龙江省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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