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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以下儿童首位死因是溺水-学龄前-护理保健

2015-4-14 11:36| 发布者: 123456000000| 查看: 6| 评论: 0

摘要: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楠楠 实习生 李奇芳 通讯员 粤康信)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根据该中心调查显示,广东5-19岁孩子首位死因是伤害。而按不同年龄段的伤害死亡原因排名不同,其中0至14岁伤害致 ...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楠楠 实习生 李奇芳 通讯员 粤康信)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根据该中心调查显示,广东5-19岁孩子首位死因是伤害。而按不同年龄段的伤害死亡原因排名不同,其中0至14岁伤害致死的首位原因是溺水,15至19岁伤害致死的原因则是交通伤害。

  据省疾控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所副所长孟瑞琳主任医师向记者介绍,根据广东第三次死因回顾性调查结果显示,我省0-19岁的孩子,每1万人中约有2人是因伤害而死亡;其中0岁为20.3/10万,1-4岁为20.2/10万,5-14岁为15.9/10万,15-19岁为26.6/10万。

  除了溺水和交通事故这两种儿童意外伤害中最常见的死因,孟瑞琳提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也是威胁儿童生命的重要伤害类型。通过对最新的广东省伤害死亡监测数据分析发现,婴幼儿、学龄前儿童的前三位伤害致死原因分别是:呼吸受到意外威胁(包括溺水),占45.6%;交通事故占28.9%;跌倒占10.3%。

  此外,在校学生的前三位伤害致死原因则有所不同,分别为交通事故占44.8%,呼吸受到意外威胁占21.5%,故意伤害占11.7%。调查结果表明,家长或看护人监管缺失或片刻疏忽是儿童伤害发生的重要原因。

  孟瑞琳呼吁,家庭、学校、社会要携起手来,为儿童创建安全的环境,培养儿童良好的习惯,并认真看护和树立榜样,不能将5岁以下的儿童交给未成年人看护。

  数据

  婴幼儿、学龄前儿童

  前三位伤害致死原因

  呼吸受到意外威胁(包括溺水)占45.6%

  交通事故占28.9%

  跌倒占10.3%

  在校生前三位伤害致死原因

  交通事故占44.8%

  呼吸受到意外威胁占21.5%

  故意伤害占11.7%

  我省0-19岁的孩子,每1万人中约有2人是因伤害而死亡;其中0岁为20.3/10万,1-4岁为20.2/10万,5-14岁为15.9/10万,15-19岁为26.6/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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