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宜宾筠连县政府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1月2日,该县高坎乡红花村三组5名村民发生食物中毒症状,一中毒女孩在送医途中不幸死亡,其余4名中毒人员已于1月5日出院。经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明,中毒人员1月1日在家中烹制晚餐时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使用,食用后家庭人员出现轻微中毒症状,但没引起重视。1月2日早上,中毒人员再次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食用,发生中毒症状。结合临床症状分析,并经筠连县疾控中心检验确定,中毒人员为误食亚硝酸盐中毒。 据记者了解,中毒的5人是红花村村民杨兴付夫妇及其儿子田元刚的三个孩子,其中7岁的田霞(化名)不幸中毒身亡。据红花村党支部书记李均介绍,1月1日下午,杨兴付从角落里找出了此前遗失的亚硝酸盐,误以为是食盐,便将其倒入了盐罐中。这些亚硝酸盐本来是家里买来准备腌制猪头肉的。当晚,一家人食用了亚硝酸盐炒的菜后曾出现身体不适。次日一早,杨兴付夫妇再次用盐罐里的亚硝酸盐煮面吃,三个孩子也吃了面。不久,田霞就嘴唇发紫并伴有呕吐现象,另两个孩子也出现类似症状,田霞在送医途中不幸身亡,杨兴付夫妇和另两个孩子送医后幸运地逃过一劫。 经筠连县应急、公安、食药监等部门调查,此次中毒事件属误食亚硝酸盐中毒意外事件,排除他人投毒的可能性。据介绍,亚硝酸盐是一种发色剂,具有毒性,误食易引起中毒。悲剧发生后,该局通过“新农通”向群众发布提示信息: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请谨慎保管、使用亚硝酸盐。 成都商报记者 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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