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充分了解这些孩子的心理特点和其生活需要,以及教育的复杂性与难度。 失去了亲生父(母)亲的孩子,一般较容易存在严重的心理压抑情绪,语言简单贫乏,性格孤僻,不家接近人,自卑、敏感,猜疑心重,忧郁,排外等特点。他们会因自己在精神上、生活上的不幸而悲伤;为没有同别人一样幸福完整的家庭而沮丧;有的会因为失去了爱与管教而变得自暴自弃,不能振奋。这些孩子心理受过刺激,有了阴影,教育起来比较复杂和困难。特别是要作为无血缘关系的继父(母)参与到他们的生活中去,照顾、教育他们,其难度就更大了。但是,人都是有感情的,只要你真心实意地爱他们,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用正确的方法教导他们,是会赢得他们的尊重、爱戴和信任的。 那么,如何教育他们呢? 1、 要先弄清孩子的心理,摸准他们在精神上、生活上的真正需要,逐步解决他们的疑虑与担心,消除其排外心理,使他们从思想上接纳你。 2、 了解前夫(或前妻)与孩子之间的某些习惯、爱好,用同样的爱去照顾孩子,把他们与自己的亲生儿女同等看待。更要注意细小的事情以及细微的变化,让他们感觉一切还如同生父(母)在时一样或比以前更好、更舒适。千万不要有亲疏之分和偏爱。要尊重孩子原有的好习惯。 3、 当继子(女)有了错误或与自己亲生的孩子有了矛盾时,处理的方法及自己的态度必须是公正的,并要正视其错误,严格教育,正面引导,不姑息不迁就,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但也要注意,一定要在建立了融洽的关系以后,他们愿意听从你的教诲时才可直率、严肃地管教。不可蔑视他们,不能用自己对事物的评价标准去要求他们。 4、 注意以自己的言语、形象、习惯、爱好,做继子(女)的榜样。要表现出对前夫(或前妻)的尊重,允许继子(女)想念、祭悼或去看望生父(母),允许孩子同原来的亲戚朋友往来。但如果这种交往会影响孩子的成长及家庭的和睦时,就加以适当的限制。要经常同继子(女)交流感情。要豁达大度,要能设身处地为孩子们着想。 5、 为继子(女)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为他们和身心健康成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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