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必须做,大人们要反反复复地用实际体验教给孩子,使他们具备正确的社会性和善恶判断力,成为正常人。 这个阶段是与孩子较量智慧、较量耐性的阶段。有的孩子看上去顺从,实际上总是在动脑筋要逃开父母的管教。对这种训练有效的是快感原则和现实原则的正确区分使用。 “可以做”是运用快感原则,像刚才说到的,只要不弄错适用范围,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容易发生问题的是“不能做”的现实原则,到底该如何使用。这个原则对幼儿来说是被迫忍耐不愉快的经验,所以不可能一次就会听你的。这个时候,不要大吼大叫,不要呵斥孩子,要耐心地反复训练,慢慢地就会有效果。不久以后,孩子就能成功地克制自己的欲求。 父母如果先忍耐不了败下阵来是最糟糕的,孩子会认为父母容易妥协而小看父母,以后就有大麻烦了。 将“不能做”的事情范围尽量缩小,窍门是缩小到绝对不能做的事情,判断标准是该事情是否具有社会性。 比如,“不能拿别人的东西”,“不能损坏别人的东西”,“不能伤害别人不能杀人”,“不能欺负弱者”,“不能跑到马路上去”,“人多的地方不能喧哗”,“不能把脚踏在车厢座位上”,“商店的东西不能随便乱动”等具有公共性质、社会性质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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