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老式小区,房子密度大,拥挤,生活方面也有诸多不便,可是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街坊邻居都比较熟悉,很亲近,这在人情关系日渐淡漠的城市来说是弥足珍贵的。所以住在这里虽有缺憾,却依然惬意,尤其是女儿,在这里住着如鱼得水般快活。 小区的开阔处总有很多人,冬天晒太阳,夏日乘凉,很多人喜欢捧着饭碗聚在一起边聊天边吃,氛围很是融洽。 女儿学会走路后,吃饭就是个大难题,一顿饭下来她可以跑半个小时不停歇,直把我急得跳脚。那天吃早饭时房门没关好,女儿瞅空就跑了出去,边跑边高兴地叫个不停。小区里已经有不少吃早饭的人,女儿第一次见这架势,很好奇,慢慢靠拢过去瞧个仔细。大家一看来了小不点,于是这个喊:来,吃面条。女儿毫不客气,乐颠颠地就跑过去吃一口,然后跑到我身边靠着。吃完了,还想吃,望着别人的碗,于是再吃,一口接一口地吃,居然吃了五六口。这边也有人喊,来,吃口稀饭。女儿马上跑去,又弄口稀饭吃。或许是稀饭不对胃口,任那人再喊,女儿就是靠着我的腿不动,不吃了。有人捧着包子,急匆匆地赶去上班,看见女儿在混饭吃,立刻塞一个小包子到她的手里,等不及说谢谢,人家已经走了。包子味道似乎也不错,整个都吃掉了。我有点惊讶,这才几分钟工夫,女儿吃的东西已经抵得上她平时半小时里吃的了。估计已经吃饱了,结果有人端着一碗馄饨来吃,女儿居然又干掉了三四个馄饨,喝了两口汤。乖乖,摸摸她的小肚子,圆滚滚的,像个小皮球。 算算,一顿早饭,女儿吃了至少四个花样呢,营养绝对丰富。尝到甜头的女儿,每天早饭的时间都吵着要出去,没办法,我也只好端着饭碗跟着。女儿对别人喂的饭是来者不拒,除非不对胃口,否则总要吃个几口,转一圈下来就饱了。一开始我也有所顾忌,用别人的碗筷吃东西总是别扭,怕不卫生,老公却讲,没问题,这有什么要紧,老街坊了,基本情况还是了解的。再说了,小孩子就是吃百家饭才长得结实。 混饭吃了一段时间后,似乎印证了老公的话是正确的,女儿没生病,让我头痛的吃饭问题也解决大半,还混到了好人缘,简直是一举数得的好事啊。 女儿后来发展到晚饭也要在外面吃了,自己小碗里的饭菜总是不怎么感兴趣,吃口饭,就去混口菜,什么青豆,干子,青菜,肉丸,土豆块等等,要多丰富有多丰富,蔬菜,肉类,蛋白质,样样齐全不愁营养不均衡。有时我也感到不好意思,总是吃别人的,却遭到街坊们的嗔怪,这有什么要紧,小孩子能吃多少。有了她,我们吃饭热闹很多呢!于是放下心来,让女儿继续她的混饭生涯。 林墨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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