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斗、责骂、写检讨,这些都不能导致真正的自省。先下一个“你有罪”的定论,以此给对方造成压力,来促使其认错,这只是一种斗争术,只会导致人人自危,人人自保,人人皆欲洗清罪名而致假话横生。 我曾经看到过一个孩子的日记,里面有很多“认罪”的内容:今天我不听话,不对,以后要改正;明天我没有认真做作业,不对,以后要改正;后天我又犯了什么错,不对,以后要改正。读这些文字,我感觉很沉重,这种“我有罪”的心态,总是伴随着父母的责惩,其实,他未必真的在忏悔,这些文字也许只是写给父母看的。 很多时候,“你有罪”这个定论的制造,就是为了控制你。罪人是最好控制的,因为控制他的理由最正当。所以,控制与反控制之间,斗争的焦点就集中在“有没有罪”这一点上,一旦认罪,你就被牢牢控制了。因而,在一个对立的关系中,真正的忏悔是不存在的,只存在计谋。 老师叫学生写检讨,这里面不可能有真诚的反省,只是一种仪式,宣告一方胜利,另一方投降。所以,真正写得深刻的检讨,反而是过不了关的,因为深刻就难免真诚,真诚就难免真实,真实就难免看到双方(包括对方)的不足,看到对方的不足就难免使投降的姿态显得不够低,对方的胜利就显得不彻底,对方的胜利感就会受到打击,这样的检讨对他反而是一种威胁,他怎么能同意?真正会写检讨的人是不会真诚的,他只拣那些最能贬低自己的话来说,把自己说得一无是处,然后,指明对方的批评如何让我醍醐灌顶、彻底悔悟,我是多么感谢对方的挽救云云——这样的检讨才是优秀检讨的范本。 基督教提倡忏悔,它有一个前提,上帝是爱你的,基于对上帝的信任,教徒才会发自内心地认罪、悔过。因为一个爱你的上帝,他是不会因为你的悔过而惩罚你的,他确实是为了你好,而不是为了别的。但人间的忏悔就难说了,因为“认罪”而将罪名坐实,反而受害更深的事情是极有可能发生的,所以人们不敢忏悔。 人面对人,总要自保;人面对上帝,才可以放弃防御。真正的忏悔,只有在神前才能做到。这就是信任的力量。 你如果没有神一样的爱,你就没有资格要求人向你忏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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