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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烟的滋味(图)-学龄前-阅读

2015-5-9 08:15| 发布者: 123456000000| 查看: 5| 评论: 0

摘要: 图为:《直到永远》封面   桂文亚   你抽过香烟吗?外婆九岁那年开始抽第一支香烟,整整抽到六十岁。我呢,“托外婆的福”,第一次抽烟是在十岁那年。   那时候,每隔一周,住在城里的外婆便提着大包小包来 ...
抽烟的滋味(图)
图为:《直到永远》封面

  桂文亚

  你抽过香烟吗?外婆九岁那年开始抽第一支香烟,整整抽到六十岁。我呢,“托外婆的福”,第一次抽烟是在十岁那年。

  那时候,每隔一周,住在城里的外婆便提着大包小包来探望我和妹妹。外婆总是带着各式各样的点心果品,每到这时候,我和妹妹也总是兴奋得又跳又叫。

  外婆显得很高兴,“吃啊,吃啊,喜欢的就多吃点。”“巧克力不准多拿,一人一块。”爸爸用严厉的眼神制止我们贪吃的嘴。我和妹妹立刻泄了气似的垂下了手。

  到了晚上,我们准备上床睡觉,外婆轻轻闩( )上房门,笑嘻嘻地从衣袋里掏出两大块巧克力,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吃吧!吃完了,喝杯水漱漱口再睡觉。”

  我和妹妹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接过巧克力,便像捧着什么宝贝似的一口一口津津有味地舔了起来。

  这时候,外婆就从从容容地坐上藤椅,划一根火柴,点起香烟。

  房里没有灯,窗外微明的月色淡淡地透了进来,整个房间像被裹在一块透明的黑纱里,昏沉沉的。我看不清楚外婆的脸,只看见一小圈微微明灭的红光在沉默地呼吸。

  外婆静静地吞着云,吐着雾。我吸着鼻子,甜腻的巧克力混合着香烟的味道使我产生一种莫名的兴奋。“你爸爸把你们管得太严了。哪个小孩子不喜欢吃糖?多吃一块糖有什么要紧的?”外婆吐了一口烟,摇摇头,把长长的一截烟灰轻轻一弹,让它无声无息地落进烟缸里。

  我看得有点呆了,觉得抽烟这事可能比吃糖来得“够味”。抽烟是一件挺有学问的事,不像吃巧克力,只要张开嘴就可以。抽烟得先点火,然后要用一种合适的姿态拿着烟,要会“吸”、会“吐”,当然最好是像大舅那样会吐出一个个圆滚滚的烟圈,再加上脑子里想一些什么很神秘的事情,就更完美了。

  外婆抽起烟来好悠闲、好自在,让人觉得很羡慕。我默默地看着外婆静坐在黑夜里的沉静的身影,觉得抽烟是一种艺术。如果可能的话,我想试一试是什么滋味。

  第二天傍晚,妹妹在院子里跳橡皮筋,妈妈在陪外婆谈天,爸爸照例在听他最喜欢的京剧。我呢,哈,不用说,正在打一个抽烟的主意。

  我把房门关上,把外婆夜里留在茶几上的香烟抽出一根来衔在嘴里,把燃着的火柴凑在烟头上,用力吸一口。哎,一股干涩的气味袭进了喉咙。这是一种令人不怎么舒服的感觉。我赶快张开嘴,把白烟吐出来,一小团白烟立刻散开,空气中充满了烟的气味。

  我开始紧张起来了,万一这股味道钻出房门,被爸爸发现了,我不被揍扁才怪呢!

  我又用力吸了两口,希望赶快把烟抽完。还是那股干巴巴的味道,我咽了一口口水,喉咙忽然痒起来了,我用力忍着,把头埋进枕头里。这和我看见外婆抽烟时的轻松自在完全不一样。我失望了,觉得抽烟不大好玩。

  “阿囡( ),你在房间里干什么?”爸爸在敲门。我吓得弹起身来,半截烟还在手里燃烧。我急得团团转,情急之下顺手把烟扔进床底下。

  开了门,爸爸一眼就看穿了我那张一阵白一阵红的脸是有什么事隐瞒着他。

  “什么味道?”爸爸锐利的眼光在各处扫描起来,鼻子像狗似的一耸一耸地嗅闻。

  我靠着床沿,低着头,一句话也不敢说。

  过了一会儿,一股白烟缓缓地从床底下冒了出来。

  第一次抽烟就“失风”了。我能说什么呢?而且你知道有多可怕吗?床底下堆着一叠旧报纸,要不是我和爸爸都在场,一场火灾恐怕是免不了!

  阅读驿站

  从羡慕外婆抽烟的悠闲模样到第一次尝试抽烟时所体验到的那种“不怎么舒服的感觉”,作者对童年特有的心理和生活趣味的把握与表现显得准确而又生趣十足。“我”之所以会产生抽烟的念头,事实上并不是因为烟的缘故,而是因为与烟、与成人世界联系在一起的那份神秘感和自在感。这样,“我”第一次抽烟时产生的失望感也就显得顺理成章。当一股白烟在爸爸的眼皮底下缓缓地从床底冒上来时,“我”第一次抽烟的经历终于以不无尴尬的喜剧告结。作者有意在这里刹住叙事,而把“白烟”可能引发的一切忙乱与紧张、责备与惩罚,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

  阅读桂文亚

  在感觉和想象的尽头(节选)

  方卫平

  呈现儿时生活的天真和顽皮,展示童年生命的意趣和魅力,这是桂文亚带给我们的一个重要的阅读体验。《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抽烟的滋味》等童年故事中的种种天真可笑的尝试、烦恼、争吵、打斗,乃至出洋相、恶作剧等等,都不仅仅是有趣,还表现为一种意趣盎然的童年生命感觉和想象方式,表现为对这种生命感觉和想象方式及其价值的充分品味与肯定。于是,这些童年感觉和故事的述说,便成为一种幽默,便拥有了一种活泼、俏皮的文学情趣。

  延伸阅读

  我所熟悉的思想猫(节选)

  方卫平

  家中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幅我非常喜爱的摄影作品:一只浅褐色斑纹的小猫孤独地蹲在乳黄色窗台的一角,仿佛在注视、探究、思考着什么;深色的室内背景中若明若暗地随意挂着两条也许是室主刚刚洗净的裤子,寂静之中我们仿佛能听见那缓慢而清幽的滴水之声。整幅作品由深蓝色的相框衬托着,恰到好处地传递出一缕孤独凄清的气息,呈现出一种深邃幽远的沉思或冥想状态……

  一次,一位来客问起这幅作品的标题或意味是什么,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这是一只思想猫。

  我当然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的,因为,这幅作品的创作者桂文亚女士的雅号之一就是“思想猫”。1988年,思想猫专为小朋友创作的第一部散文集《思想猫》初版发行,据说从此她便“猫名”大振,并获赠“思想猫”的雅号。

  思想猫本人对这个雅号好像也颇为满意。后来她陆续又出版了许多部儿童散文集,其中一部的书名就堂而皇之地叫做《思想猫游英国》了。

  小香咕新故事

  秦文君

  刺头女孩何桑住进了花蕾女孩小香咕的家。小香咕盼望她早点离开,于是每天在玻璃小瓶里放进一颗黄豆,因为住满15 天,何桑就该回去了。这天,香咕无意中知道了何桑一些不太体面的秘密,没想到更麻烦了,香咕和谁说话何桑都要凑过来偷听,她担心香咕说起她的那些秘密。

  其实不会啦,小香咕不是刻薄的人,她是花蕾女孩。可是何桑不相信,她讨厌香咕。这天饭后,香咕的布娃娃小饭不见了,香咕到处找,结果发现它被丢在擦马桶的抹布边上,而且头发里藏着好几根又粗又硬的鱼刺,那是谁干的,不说也知道。香咕强忍了,她拔掉了那些鱼刺,替小饭梳洗了一番,不动声色地回来了。

  何桑正伸着脖子在等她叫喊呢。见没有动静,何桑耐不住了,慢慢走过来,她看着香咕脸上的表情,嬉皮笑脸地说:“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是有一些不好的事情发生了。”香咕说。

  见香咕不屑于理她,何桑就说:“我估计是你家的小猫小秧秧干的坏事情。”

  “小猫干了什么坏事情?”香咕反问说,“你怎么都知道呢?”

  “这,我一猜就猜出来了。”何桑说,“我看见那死小猫在弄小饭的头发。肯定是它,让我来审判它。”

  何桑把小秧秧放在毛巾架上,说那是被告席。小秧秧是娇气的小猫,它可不会逆来顺受地背着黑锅,它伸出爪子抓挠了何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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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哦,死小猫。”何桑气坏了,把小秧秧的四条腿夹在毛巾架子里,让它动弹不得,往它的鼻子上挤牙膏,还要往它尾巴上扎牙签呢。

  何桑要审判小秧秧,说它犯了“叛人罪”,要给它上酷刑,就是要对着它的猫耳朵猛吹中号,她会大声吹、吹、吹,要它变成聋子猫呢。

  “快点,快点,来人帮忙。”香咕叫起来。

  可是外婆外公买东西去了,何桑就特意选这么个时间呀。

  香咕找到那个中号,“急中”就是能“生智”呀,小香咕是聪明的女孩,她有了好主意。

  过了一会儿,何桑真的去把中号拿来了,用足力气吹中号,可是她的中号变哑巴了,怎么吹也吹不响,只挤出几个别扭的怪声音:“扑,扑,皮扑,皮扑。”

  香咕开心了,拍着手说:“好呀,好呀,漏气了,何桑的中号漏气了。”

  趁着何桑鼓捣中号的时候,香咕赶紧把小秧秧释放了。这一次,小秧秧吓得不轻,获得自由后马上逃到楼上车大鹏家去了。小猫也有生存的技巧呀,它鬼精鬼精的,也知道它的处境在车家就能改变。车家人心善,每次车大鹏喂它美味的大虾干,他们家里人都是舍得的,情愿自己少吃点。

  何桑鼓捣了半天,这才发现中号被一块湿海绵堵住了,所以吹不响。

  那天晚上不太顺利。天蒙蒙亮,小香咕听到一声恐惧的尖叫,声音很尖很尖,像钉子一样钻进耳朵。她霍地坐了起来,这时她看见表妹香拉脸色煞白,用手指着她,惊慌得要命,说着“呀,呀”,一句囫囵话也说不出来。

  香咕伸手想拉她,可是她惊恐万分地往后让,咚一下掉到地上去了,嘴里说:“哎呀,鬼,见鬼了,哎呀。”

  香咕这才觉得不对头,脸上硬硬的,好像多了一层东西。她跳下水床,跑到镜子前一看,大叫一声:“救命呀。”原来她的脸上套了一个吊死鬼的面具。香咕除下面具,表妹才敢和她面对面呢。

  她们气得不行,拿着面具去找何桑算账。

  这时候,何桑已经在厨房里忙碌了。她帮外婆做豆浆,手里举着香咕的小玻璃瓶,她把里面用来计数的黄豆也放进去煮豆浆了。外婆夸何桑会过日子,外公听见了也说:“是呀,不容易呢。”

  何桑看见她们拿着面具,一点都不心虚,还愉快地吆喝一声:“你们哪,好好等着喝热腾腾的豆浆吧。”

  香咕听到后心都冷了,拿着面具灰头灰脸地回来了。她想了又想,决定邀请何桑的好朋友刁莉莉来家里玩。

  看见刁莉莉来了,何桑高兴得黑眉毛都扬起来了,她们抱在一起,说:“好姐妹呀。”

  何桑就这么一个朋友,全世界也找不出第二个和她做朋友的人了,她对刁莉莉是真心的,处处护着刁莉莉。刁莉莉呢,也真是的,有时何桑做坏事,她还向着何桑说话。

  这天,刁莉莉还特意转过身去,让大家欣赏她戴的一个会发光的头饰,那是她的爸爸刚从国外带回来的。至于她的爸爸么,她已经说过一千遍一万遍了,可是还要说呀。

  “我爸爸可不是一般的人,是金领呀。说什么呀,金领不是衣服领子是金子做的,但是也差不多,他是公司离不开的人,能挣很多钱。”刁莉莉说起这些事情,声音是很响的。

  香咕的小表妹香拉说:“哼,我讨厌他。”

  “为什么?”刁莉莉说,“凭什么?”

  香拉气鼓鼓地说:“我不要他挣那么多钱,他都挣走了,我长大后就没有挣的了呀。”

  何桑问外婆能不能请刁莉莉留下来吃午餐,她说:“让我来当厨师,做几样好菜。”

  外婆喜出望外地答应了。何桑很能干,乒乒乓乓一阵忙,她说要做大虾三明治、葡萄小肉丸。大家很好奇,围在边上看。何桑的刀功也不错,切肉像削面片似的,很快很快,可是她在切香菇的时候,没留神,手一滑,把指甲切掉了一小块。

  何桑觉得很没面子,有点恼羞成怒了,她看见小香咕在一边,就问:“你叫香什么?哦,到底是炒菜的‘香菇’的‘菇’,还是熬汤的‘猪骨’的‘骨’?”

  香咕说:“你叫什么桑?到底是‘河浜’的‘河’呢,还是‘盒子’的‘盒’呢?”

  何桑涨红着脸,指着小香咕说:“你这毒蘑菇,不给你吃饭,饿死你拉倒。”

  吃午饭的时候,何桑做出了一大锅美味的汤,汤里放了干贝、火腿、新鲜的小蘑菇和香菇,还有洋葱圈和鸡肉,汤色很浓很浓,漂着奶油,还有一点番茄汁,色香味都有呢。

  她做的葡萄小肉丸也很诱人,肉丸和葡萄像亲弟兄,个头大小都一样,酸酸的葡萄和嫩嫩的肉丸炒在一起,想想就知道味道鲜美极了。再看看那大虾三明治,大虾红红的,胡须露出来了,里面还有青青的黄瓜和奶黄色的色拉酱,闻一闻,香气扑鼻。

  外婆说:“何桑,你做的饭菜很稀奇,我送点给楼上的赛仙婆婆尝尝。”

  何桑让外婆和外公一起去,这样她就成了厨房里的“一把大勺”了,她给每个人分一碗那色泽好看、香气诱人的浓汤,轮到香咕了,何桑给她的浓汤只有一丁点,那碗不像是盛了汤的,像碗底有点湿。

  “汤怎么这么少呀。”香咕说。

  “汤不够了,等第二锅汤煮出来再给你。”何桑说,“你等一会儿也不行吗?”

  “不要紧的。”香咕说,“我等,你们先吃吧。”

  何桑又让她们全都坐好,像坐在饭店里一样,她从厨房里端出了盘子,先给刁莉莉和香露每人分了一份大虾三明治、三只葡萄和三个小肉丸,再给胡马丽花和香拉,大家尝了尝都赞叹地说:“真好吃呀。”

  何桑很骄傲,说:“满意吧,我说么。”

  香咕等着,听着厨房里有响动,过了一会儿,何桑笑吟吟地端来两份菜,一份给香咕,另一份留给自己。香咕吃了一口,吓了一跳,她的葡萄小肉丸那么咸,咸得发苦,一时间舌头上别的味道都感觉不到了,她试着咬下去一点,结果更糟糕,除了外面淋上了盐卤,丸子里面还包着一个小盐包,硬硬的,盐都没有来得及化开。她再仔细看看自己盘子里的大虾三明治,里面没有黄瓜,夹着几根青草,还涂了双层的辣酱,跟别人的都不一样。小香咕全明白了。

  何桑一语双关地问:“你觉得滋味怎么样呀?”

  香咕不理会,慢慢吃着,说:“味道很特别的。”

  这时,刁莉莉问何桑第二锅汤烧好了没有,她想再喝一碗。何桑说:“走,莉莉,你陪我去厨房看一看。”何桑一走,香咕悄悄地把自己的盘子和何桑的对换了,嗨,那一盘真是美味佳肴,味道很好呀,她美滋滋地吃了起来。

  何桑在厨房里大结人缘,变戏法似的给刁莉莉变出了一碗浓汤,还有四只大虾,让她的朋友偷偷地在厨房里享用。接着何桑又把香拉叫进去,给她盛了大半碗浓汤。何桑也绝不会亏待自己呢,在厨房里面咕咚、咕咚地喝了很多汤。

  香咕跑进厨房去问何桑:“第二锅汤好了吧?”

  “还没有呢。”何桑说,“我刚才在汤锅里刮刮,又刮出了几碗汤。”

  香咕说:“好吧,等第二锅浓汤煮好后叫我。”

  “那好,你等几秒钟。”何桑把剩在锅底的一点汤脚晃晃,倒进去大半碗白开水,然后用勺子搅搅,倒出一碗东西,说,“好了,你的汤。”

  “我不要刷锅水,我要真的浓汤。”

  “好呀,至少要等一个月,等我高兴了才会煮浓汤呢。哈哈,反正我们都喝饱了。”何桑说得高兴,跑出来开始品尝她的葡萄小肉丸和大虾三明治,一吃到那滋味,就挤起眼睛来,嘴里说着:“真有你的,毒蘑菇。”

  香咕并不想与何桑计较,饭后,她招呼刁莉莉到一边,打听怎么才能探明白何桑的心思。刁莉莉说着话忽然伸手去摸脑后,发现她头发上的那会闪出耀眼光芒的头饰不见了。

  刁莉莉哭起来,漂亮的头饰失踪了,她当然心疼哪,她多爱美呀。还有,刁莉莉的妈妈是最仔细的,对钱财特别珍惜,哪怕是一枚普通的别针都会当成金贵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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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刁莉莉是又急又怕,泪水不断地往下淌。何桑见好朋友倒了霉,很着急,两条黑眉毛皱得快要卷起来了,嘴里唠唠叨叨,嫌香咕她们四个坐在客厅里挺碍事的,让她们把脚高高翘起来,还说:“你们走远些。”

  她趴在地上,低头帮着刁莉莉在餐桌下、沙发边找头饰,结果只找到三只里面裹盐包的肉丸子,是她自己吐掉的。

  “你还去过哪里?”何桑问。

  刁莉莉指指小房间,何桑就进去到处翻找,打开那里的橱子,还有箱子,可里面哪有刁莉莉的发光的头饰呀。

  香露去厨房找东西吃,她感觉自己没吃饱,又饿了,结果看见那高贵好看的闪光头饰居然落在煮葡萄小肉丸的锅里,香露叫:“快来看,是不是它呀?”

  可是它湿了,沾了汤,看上去像软软的馄饨,而且已经不发光了。

  刁莉莉很伤心,说:“我不要它了,它是咸的了。”

  “咦,奇怪,她的头饰怎么会在厨房里呢?”香露说。

  胡马丽花说:“她在厨房里呆了好久呢,你们忘了?我可记着,她躲在厨房里吃了好多美味,把浓汤和大虾都吃光了。”

  这一刻,大家全都想起来了,是何桑拉着刁莉莉躲在厨房里吃大虾、喝浓汤的。

  何桑又着急又后悔,觉得自己害了好朋友,很没有面子。她抓起苹果砸自己的脑袋,还用力摔破了一只大西瓜。

  她大叫大嚷地说:“气死了,恨死了,讨厌死了。”

  香咕拿起头饰,细心地用湿毛巾轻轻擦拭了好多遍,又用清水冲了,再用吹风机把它吹干,然后对刁莉莉说:“你来呀,请把你的头饰戴上吧。”

  “我不要,不要了。”刁莉莉说,“不想再看到它了。”

  “为什么呢?试着看一看,说不定你会改变主意呢。”香咕说。

  大家都围过来看,不由惊讶地叫了起来,那头饰已经清洗干净了,还带着香味,像新的一样。它又开始闪着亮光,真是熠熠生辉呢⋯⋯

  阅读秦文君

  让向日葵跳出自己的舞蹈

  方卫平

  秦文君是一位勤奋的作家。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以来,她为她心中的少年朋友们不停歇地写下了许多部(篇)长、中、短篇小说和散文作品。在这个过程中,她也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几次重要的创作转身——从较早的带着朦胧、纯净、敏感的青春独白气息的《十六岁少女》,到通向心灵和思想的某个深处的、厚重而又颇具可读性的《四弟的绿庄园》,再到20世纪90年代初在少年读者中风行一时、带有轻幽默色彩的关于双胞胎兄妹“贾里”和“贾梅”的系列成长故事。

  进入新世纪以来,秦文君在“小香咕”系列作品中再度改换了已为读者所熟悉的“贾里”“贾梅”式的叙事模式与格调,而将小说的隐含读者转向了另一批年龄层次相对更低一些的孩子。对于此前多以花季少年为主人公的秦文君小说而言,这无疑是一次有意味的转变。小说情节围绕着一个名叫“小香咕”的小姑娘以及她的三个表姐妹们的生活展开,她们的年龄从六七岁到十三岁不等。这样,作家就需要在同一个作品里完成符合每个女孩特点的故事和语言表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小说的写作难度。秦文君显然十分珍爱她笔下的这个小女孩,因为在小香咕的身影里,藏有她亲爱的女儿的形象;在小香咕的故事里,也存放着她在女儿成长途中与女儿共度过的那些短暂而又珍贵的时光。故事里的小香咕或许并不是一个多么出众的孩子,但她的真诚与善良比任何才华都更令我们感动。另一方面,虽然小香咕不是个喜欢计较的女孩,但在与“刺头女孩”何桑的“对阵”中,看上去总是无奈地处在下风的她也懂得不失时机地还击对手一下。当小猫小秧秧即将面临何桑的“酷刑”时,她偷偷拿湿海绵把何桑准备用来虐猫的中号堵了起来;当她自己在餐桌上遭遇不公时,也会“悄悄地把自己的盘子和何桑的对换”。在这个既真诚又机灵的小女孩身上,我们真切地看到了当代儿童的影子。而当小香咕把一个洗净、吹干、带着香味的头饰重新举到她并不那么欣赏的刁莉莉与何桑的面前时,我们真被这小丫头的善良可爱给深深打动了。

  2008年,秦文君出版了又一部新作《会跳舞的向日葵》。这是一部与作家本人的童年经验有着密切关联的小说。在这部作品里,作家似乎有意放弃了典型的故事讲述方式,而专注于呈现一个名叫“香草”的小女孩和她身边的人们,以及她所遇见的整个世界在时间的河岸边缓缓移步的身影。沉浸在反刍童年的快意与伤感中的秦文君,也把这些童年记忆改写成了散文式的文字,于是我们读到了《甜心小猫》《狐狸妈妈家的大餐》《雨点音乐会》《海的那边》这样一些既像故事又像散文的小短篇。或许,从这些文字里,我们更能明白为什么小说《会跳舞的向日葵》会带上一种清水流泻般的叙事质地。这里面向前流动着的不仅仅是小说的语言与情节,也是微缩在童年回忆里的那一往无前、无限甜蜜也令人无限感喟的时间。但作家所做的显然还不仅是对于童年的回溯,她也想用香草们的故事告诉我们,每一棵童年的向日葵都有着属于自己的舞蹈,要让它们跳出自己的舞蹈!

  延伸阅读

  对文学的爱和真诚(节选)

  秦文君

  那时我上四年级。交了作文不久,我就开始尝试做“文学家”了。我根据一个听来的故事改写了一篇文章,大意是甲出门拾到了钱包,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失主乙,而寻找过程中,甲的钢笔从口袋里漏出来让乙捡到,乙也正四处奔波找失主,结局当然是皆大欢喜。严格地说,这是一篇很落俗套的作文,属于一种“巧合+好人好事”的模式。我把这篇作文投到一个故事丛刊,后来一连数月,我都省下早点钱去买这杂志,一页页地找自己的作文。又过了些日子,作文被退回来了,我倒不怎么悲伤,因为这事终于有了结局,比老是悬着要好。特别让我受宠若惊的是编辑部还夹了封退稿信,虽是油印的,但措词很客气,把人抬得很高。况且开头写着我的名字,信末还敲着图章。当时我是个平时收不到信的小学生,所以,反而感悟到其间特有的乐趣。

  我的妈妈(节选)

  戴萦袅

  我常常会翻阅妈妈的一些作品,我对它们情有独钟。因为我很喜爱文学作品,而且妈妈写得很好,她的文章有的生动、有的有趣、有的幽默、有的感人⋯⋯所以我很爱看。妈妈也很重视我的评价和意见,常会问我:“这本书好看吗?好在哪里?哪章最有趣?”我每一次都耐心地回答她。可是过了几天,妈妈又来问我同样的问题了,好像是在核实我是真心的还是随口说说的。其实,在我心中有妈妈的所有著作的排行榜,第一是《心香 · 可人》,《小捣蛋外传》这本书也是我比较喜欢的。

  说起《小捣蛋外传》是怎么来的,还有一个小故事呢!小时候,我很不喜欢洗头,妈妈便想出了一个办法:讲故事给我听,一边讲,一边洗头。我酷爱听故事,欣然同意了。我和妈妈订了口头协议,还勾了小指头。从那次起,每次洗头时,妈妈就给我讲一个关于两个“小捣蛋”的故事,我听得入迷,不知不觉也就不吵了,乖乖地让妈妈给我洗完了头。后来,妈妈将这些有趣的故事记了下来,越积越多,就写成了这样的一本书。

  抓 住

  王宜振

  如果不能够抓住一首诗

  抓住一行诗句也好

  一行诗句生长在我的体内

  足以使我变得轻盈

  直至轻如一根鹅毛

  如果不能够抓住一行诗句

  抓住一个词语也好

  一个词语生长在我的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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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以使我发出尖叫

  直至这尖叫的声音越来越高

  如果不能抓住一个词语

  抓住一个字也好

  一个字生长在我的体内

  足以在我的血管卷起风暴

  直至这风暴使血液掀起不息的波涛

  如果不能够抓住一个字

  抓住其中的一个笔画也好

  一个笔画生长在我的体内

  像一根大头火柴在我的心里燃起火苗

  人们会说:瞧,这里有一首穿红裙子的诗在跳

  阅读驿站

  “抓住”这个动词通常与具体对象相连,但在这首诗歌中,作者却将这样一个动词与抽象的“一首诗”“一行诗句”“一个词语”“一个字”和“一个笔画”搭配在一起,这种使我们感到有些陌生的动宾搭配,给了诗歌一种有别于日常生活的独特诗意。究竟“抓住一首诗”“抓住一行诗句”意味着什么?这是诗歌留给读者体味和想象的空间。同样,诗歌也用“生长”这样一个动词来连接“诗句”“词语”“字”“笔画”和人的身体,这样一种陌生而又抽象的“生长”,让我们体验到了诗歌语言艺术的某种奥妙。很多时候,一首诗之所以是一首诗,正是来自于这样一种语言的“反常”。

  阅读王宜振

  一行诗歌的温度(节选)

  方卫平

  王宜振对诗的语言的铸炼有一种近乎痴迷的执著。他在许多诗里都表露了这样一种想把词语和句子“摸亮”的痴迷。在他的笔下,语言可以嗅、可以尝、可以搓揉、可以咀嚼,是可以像对待一朵花、一个果子那样把它掐下、晾干、收藏了再取出来慢慢嚼食的一种存在。

  或许正因为这样,诗人对“嚼”字情有独钟。他似乎觉得,只有这样一个充满力度的和味觉相关的动词,才能把语言所蕴藏着的绵远淳厚的滋味,比较充分地表达出来。“一小段晒干的/话儿 嚼它/需要我一生的/时间”“一个名词/加一个动词的小句子/就这样被她三嚼两嚼/嚼得又香又甜了”“嚼着、嚼着/把日子嚼甜了/把生活嚼香了”,读着这样的诗句,我们的两颊仿佛也不由自主地咀嚼起来,我们的舌尖仿佛品到了语词的甜与香。

  王宜振正是这样一位咀嚼语言的诗人。他把每一个语词和句子放进嘴里,反复地品味,固执地寻找最耐得住咀嚼的那一个词。他在熟悉的词语里来回穿行,翻寻着每一种足够新鲜的感觉和气味。所以,他的诗歌里总有一些锃亮的字、词以及句子,会在一瞬间把我们抓住。

  延伸阅读

  你的句子已灿灿发亮(节选)

  陈忠实

  王宜振一生都沉浸在儿童的心灵世界里,一生都在为着儿童工作(编辑《少年月刊》)。他吟诵不止,孜孜不倦,永不满足,追求着心灵的完美和诗的境界的完美。有一首《摸亮》的诗当是他这种追求的写照:我摸一个词语/从嫩摸到老/我想把它摸亮。我摸一个句子/从青摸到黄/我想把它摸亮⋯⋯我读这样的诗,同样以为只可意会而不必言说。我惊讶“从嫩摸到老”“从青摸到黄”这样漂亮的句子。我几乎可以感同身受般感知到艺术探索的兴致和艰难。我想到了古人的“推敲”。我也想到了海明威以无比的毅力追求自己创作境界的感人故事,他有一句名言概括得十分生动,叫做“寻找属于自己的句子”。海明威“寻找”句子和王宜振“摸索”词语和句子的精神是一样的,都是要得到只能属于“自己的句子”。只有“自己的句子”才是具有艺术个性的句子,才是不会被淹没的句子。

  和一个虫草贩子去雪山(节选)

  彭 懿

  老天开眼

  我本来计划在玛沁只停留一天,租到车就走,但想不到这天晚上竟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这雨下得我一夜未合眼,隔上几分钟,我就爬起来看一次天,院子里那扇门被我吱吱嘎嘎地不知推响了几百遍,都有点“摇摇欲坠”了。从隔壁传来了大嫂那睡得懵懵懂懂的声音:

  “你要吃一粒药吗?”

  她以为我拉肚子了。

  早上推门一看, 我就知道今天的行程泡汤了!天开不了了,乌云密布,但不是那种来势汹汹的、黑( )的云,天还透着光,雨也下得不紧不慢。

  一种不祥的预感攫住了我:“这雨,几天之内都不会停⋯⋯”

  但我自欺欺人地想:“也许明天⋯⋯”

  明天没有来临。

  我期盼的没有一丝云翳的明天没有来临。

  我被困在了玛沁县城。一天,两天,三天⋯⋯雨一下就是七天!你相信吗?在这本该是天高云淡的青藏高原上,我竟遇上了南方黄梅雨季一般难缠的鬼天气!我胸闷气短,七天七夜的雨让我等得心急如焚。我一个人漫步雨中,街上几头野狗“好汉不吃眼前亏”,知趣地避开了,我那样子一定挺可怕。

  平心而论,如果不是阿尼玛卿雪山一刻不停地萦回在我的魂梦之中,如果不是一种急于赶路的迫切心情噬咬着我,静下心来看玛沁,这里其实是一个相当美丽的地方。尤其是雨中,你不语,它亦无语,它就那么水墨淋漓地与你远远对望。久了,你会轻抿嘴唇,你会觉得有一股孩提时代嚼过的草根的浆汁正在慢慢泛上喉头。再久一些,你那颗干涸而浮躁的心也会变得湿起来。雨中的玛沁有一种蒙眬的美,缺了阳光,却多了一份阴柔,这水淋淋的阴柔让你有一种重返母胎的感觉。天地一色,有一群黑色的牦牛闯进了时下时歇的雨中,还有一群白羊。它们在串珠般的水洼边停下不走了,除了一头闲情若定地吃着草,其余的全都抬头望着我。一时间,我倒诧异了,是我窥见了另一个世界的它们,还是它们在凝望着另一个缥缈世界里的我?雨中的风景不止是美,还有一种隔世的宁静,它让人禁不住想起了一连串我们人类正在亲手葬送着的词汇:田园、牧歌⋯⋯

  如果说雨中的玛沁还少了一点什么,那我想,就是天籁般的歌声了。于是,在这天高地远的地方有一曲动听的歌声直上云霄。

  是我在唱。

  也许是我唱得太雄浑了,那群牛呀羊呀的竟吓得夺路逃命。

  我真的是不能再耽搁下去了,掐指一算,我的假期已经所剩无几了,难道我连看都没有看一眼阿尼玛卿雪山就打道回府?

  天无绝人之路,就在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我居然在玛沁街头发现了一块气象台的牌子。我走进去,一个毕业于南京气象学院的男人热情地接待了我,他铺开一张卫星云图告诉我:“这雨再有半个月也不会停。果洛这地方素有‘北方气候南方雨’之说⋯⋯”他说这话时,我恨不得冲上去把那张卫星云图撕得粉碎。

  我几乎绝望了。

  我只有去求佛了。

  这是第七天,就是在这一天,我在霏霏淫雨中汇入

  了长长的转经队伍之中。我口中念念有词,除了六字真言,我仅会的几句藏话也脱口而出:扎西得勒(吉祥如意)、如索得波饮拜(你好吗)、卡里沛(再见)⋯⋯

  我祈求佛祖赐我一个艳阳高照的晴天。

  奇迹是在黄昏时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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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来得十分突兀,先是雨止了,紧接着,我看到对面的山脊被一束天外来光照亮,出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光斑。当我把目光移向天穹时,一阵颤抖,我简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漫天黑云中透出了一个亮眼。“哦!”我禁不住叫出了声音,“是天眼啊!”暮色渐浓,我以为它很快就会被流云填上,但直到落日西沉,它仍然停留在我的上方。

  这天天更晚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

  没人会相信。

  睡到半夜,我猛然间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了,睁眼一看,一位身穿藏袍的老阿妈站在我的床头。起先我以为是梦魇( ),但当她俯下身子用那双我熟悉的眼眸凝望我时,我知道不是梦了。我没有害怕,这位老阿妈曾经在我以前的那些梦境中出现过,就是慢慢地转过身来、用一个苍老的声音呼唤我“来吧,我的孩子,来看看你的阿尼玛卿雪山吧”的那位老阿妈。

  我连鞋也顾不上穿,就被拽出了门。

  她朝天一指。

  于是,我在云缝中看到了一颗闪烁放光的星星。

  明天会风息雨住吗?尽管我没有一点把握,但我还是决定明天上路,我只能孤注一掷了!

  我回过头,发现那老人已经消失了。

  是梦,还是不是梦?

  也就在这个时候,梦中那个久违了的声音,又在这距离阿尼玛卿雪山仅有100 多公里的地方回荡起来:“来吧,我的孩子,来看看你的阿尼玛卿雪山吧——”它不像梦中那样隔着一层什么东西了,它近在咫尺。

  “来吧,来吧来吧⋯⋯”

  不是梦。

  阅读彭懿

  像写幻想一样写旅行

  方卫平

  彭懿说他是把旅行文字当成幻想小说来写的。所以我们看到,阿尼玛卿雪山的故事起始于地铁站口一股“突然”旋起的风和随之飞舞起来的“一张满是泥污的报纸”。紧接着是一个充满神谕色彩的梦境:屹立的雪山、灼目的黄花、猎猎的经幡声、慢慢转向正面的藏族老阿妈的脸,还有那一声“地老天荒般的呼唤”。几乎没有任何犹疑,“我”踏上了前往雪山的路途。

  我惊讶于彭懿在幻想故事式的叙述中,仍然能够潇洒地、恰到好处地展开旅行笔记所特有的描景抒情。他写雨中“水墨淋漓”、透着“隔世的宁静”的玛沁,写漆黑和碧蓝的天幕下或灼目、或温柔地伫立着的阿尼玛卿雪山,有一种时间止歇般的、摄人的力量,让我们禁不住屏起呼吸,随着“我”沉入到那静谧、圣洁的美当中。但我也惊讶于彭懿在遥望和面对着令他身心震慑的这片天地时,仍然一刻也没有忘记他心中的故事。你看,他不是一路把我们直接带到阿尼玛卿,而是让一阵雨把我们阻在玛沁足足七天,接着又在故事里的“我”几乎绝望之时,借神的力量把一个完好的晴天“匪夷所思”地赐给了“我”和我们。像在幻想小说中一样,彭懿毫不掩饰他对于情节之“奇”“异”与“巧合”的偏爱。只要稍加注意,我们就可以在作品中发现这样的词句:“怪”“奇妙”“奇迹”“不可思议”“没人会相信”⋯⋯显然,他绝不愿意他的阿尼玛卿之行变成一次平直的游记。相反,他要让它是一个故事,一个令人欲罢不能的故事。

  延伸阅读

  遭遇彭懿(节选)

  陆 梅

  每天,彭懿陷在那个人鬼不分的世界里不能自拔,他要虚构一个个诡异的故事,还要自圆其说,明明是一个无中生有的故事,非要把它编得像真的一样。“有时,我都不知自己是在幻觉里,还是醒着?我透不过气来了。”有一天,当他在镜子里看到那张快要疯了的脸时,他知道,他该上路了。

  他一路流浪,去了很多人迹罕至的地方。那里是摄影师的圣地。他和摄影师们一起风餐露宿。但他终究和那些为了拍到一张大片而欢呼雀跃的大师们不同,他更留心记录下一个个被他们遗漏的局部:比如几片红叶、一只小虫或是同行的藏民的一个表情。当然,还有他的感悟。

  在接近旅行的尾声时,彭懿突然有了一个灵感,一种创作的欲望直抵胸臆。他想到:除了幻想小说,他还可以用照片和文字进行一种全新的写作!他把这叫做摄影旅行笔记。

  灾 之 犬

  沈石溪

  这是一条很漂亮的猎狗,黑白相间的毛色,匀称的身段,长长的腿,奔跑起来快疾如风;名字也起得很响亮,叫“花鹰”,意思是像鹰一样敏捷勇猛。花鹰原先的主人是曼广弄寨子的老猎人艾香宰,但自从收养了花鹰,艾香宰家里就祸事不断:先是大儿子上山砍树,被顺山倒的树砸断了一条腿;过了不久,小儿子用石臼(ji&)舂( )火药,火药自己炸响了,炸瞎了小儿子的一只眼睛;再后来是艾香宰带着花鹰上山狩猎,瞧见一只狗熊从五公尺远的草窠( )里钻出来,端起猎枪瞄准狗熊最致命的耳根部位开了一枪,啪嗒,臭子儿,没打响,狗熊听到动静猛扑上来,艾香宰扔掉猎枪赶紧爬树,一只脚的脚后跟连同鞋子被狗熊咬了去。

  连续出了几桩事,艾香宰全家惶惶然,便从山里请了位巫师来跳神,那巫师一进院子,就指着拴在房柱上的花鹰说:“这条狗身上的阴气很重,会给主人家招灾惹祸。唔,它眼睛里整天淌黑泪呢。”艾香宰当即把花鹰拉过来,撩开它脸颊上的白毛,果然发现在白的毛丛里,藏着几撮短黑毛,断断续续,从眼皮挂到嘴吻。艾香宰的小儿子抡起一根栗木棍就要朝狗鼻梁敲去,被巫师拦住了。巫师很郑重地说:“这狗杀不得,谁杀了它,它身上的阴气就像一棵树一样栽在谁家,祸根就扎在谁家,只能是卖掉或者送掉。”

  于是,艾香宰放出口风,谁给十块钱,就可以把狗牵走。

  十块钱只能买一只鸡,一只鸡换一条猎狗,简直跟白捡了似的。可是,寨子里的老百姓已晓得这是条不吉利的狗,再便宜也无人问津。

  我是知识青年,不相信神神鬼鬼的事,我想,花鹰本来就是一条黑毛白毛混杂的花狗,白脸上有几根黑毛是很正常的,什么黑泪,纯属迷信。我那时已对打猎感兴趣,极想养一条猎狗,但猎狗身价金贵,我辛辛苦苦种一年田,还抵不上买一条中等水平的猎狗。因为囊中羞涩,想养条猎狗的心愿一直未能实现,现在有这等便宜,我岂肯错过?我掏了十块钱,把狗牵了回来。

  我用金竹在我小木屋的屋檐下搭了一个狗棚,里面铺一层柔软的稻草,并用两节龙竹做成一个食槽和一个水槽,吊在狗棚门口,给花鹰布置了一个新“家”。花鹰对这个新家颇为满意,一会儿钻进去在稻草堆里打几个滚,一会儿钻出来在我面前使劲摇它的黑尾巴,上下左右全方位地摇,像朵盛开的墨菊。它和我好像前世有缘似的,几天工夫,我们就成了心心相印的朋友。每天早晨,太阳在坝子对面青翠的山峰上露出一点红,它就用爪子来扒我小木屋的门,准时把我从睡梦中叫醒;白天,我无论上山砍柴还是下田犁地,它都像影子似的跟随着我;有时,它也会找寨子里其他狗玩,但只要我一叫它的名字,它立刻会撇下它的玩伴旋风般奔回我身边;有一次,我感冒发烧,躺在床上不想吃东西,它从垃圾堆里刨了一根肉骨头,把它认为最好吃的东西送到我的床边,可惜,我没法享用它的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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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稻收割完了,大田里,金黄的稻浪变成一片寂寞的谷茬。农闲时是狩猎的好季节,我带着花鹰上山打野兔,不知怎么搞的,在跳跃一条只有半米宽的小溪时,脚脖子突然扭了一下, 着了,当即肿了起来,疼得脚不能沾地,拄着拐棍好不容易才回到寨子,敷了半个月的草药才见好转。我又带着花鹰到老林子里去埋捕兽铁夹,想捉几只肉质细嫩的豪猪,到集市换点零用钱。我刚把捕兽铁夹埋进布满野兽足迹的小路上,铁夹上的插销自动脱落,我躲闪不及,砰的一声,铁杆重重砸下来,砸在我的手背上,手背上立刻蒸起一只“乌血馒头”,一个月不能捏筷子。连续两次意外,我心里未免发毛,回想起巫师所说的流黑泪的话,心想,莫非花鹰身上果真带着阴气,让我倒霉?我信仰唯物主义,但不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天晓得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鬼?我想,我应当采取一点防范措施,就用剪子把花鹰白脸上那几小撮黑毛剪了个干净;黑毛倒是没有了,但被剪去的地方露出红色的皮肉,一点一点嵌在雪白的毛丛里,黑泪变成了红泪。红泪,不就是血泪吗?凶兆加码,鬼气上升,我心里更别扭得慌。这时,又发生了一件叫我魂飞魄散的事。那天夜里,我到邻寨的知青点找人聊天,半夜才带着花鹰起身回家,沿着昆洛公路走了一半,突然,花鹰咆哮起来,岔进一条小路朝山坡奔去,我以为它发现了什么值钱的猎物了,便兴冲冲地跟在后面。天上没有月亮,星光朦胧,能见度很低,我高一脚低一脚走得晕头转向,花鹰突然停止了吠叫,奔回我脚跟边,狗嘴里叼着个什么东西,白白的,圆圆的,我弯腰从狗嘴里接过来,凑到鼻子下一看,差点惊怕得心脏停止跳动。我捧在手里的是一只骷髅,空空的头颅里燃烧着一层绿色的磷光,从嘴洞、鼻洞和眼洞里喷吐出来。我再瞪大眼睛四下一瞧,东一个土堆,西一块石碑,我正置身在一片乱坟岗里呢,我歇斯底里地大叫一声,扔了骷髅,转身就逃⋯⋯

  这时,我开始相信,花鹰身上确实裹着一团阴森森的鬼气。我想,我虽然只是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但这条命总比狗要值钱些吧,如果选择保自己的命还是保这条狗,当然是保自己的命。我降价五元想把花鹰处理掉,仍没人肯要;杀又杀不得,卖又卖不脱,只好扔掉。

  俗话说“撵不走的狗,喂不驯的狼”,要扔掉一条忠诚的猎狗,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开始,我把屋檐下的狗棚拆了,把花鹰轰出家去,可它仍从篱笆洞钻进来,躺在狗棚的旧址上,气势汹汹地朝我汪汪吠叫,好像在责问我:“你干吗要拆掉我的窝?”真是个十足的无赖,你是我花钱买来的,我有权决定要你还是不要你!驱逐出门行不通,就把你送到森林里去当野狗。我用块布蒙住它的眼,借了辆自行车,一口气骑了十几公里,又爬了两座山,扯了根藤子把它拴在荒山沟的一棵小树上,然后不等它咬断脖子上的藤子,我就迅速骑着自行车回家。但第三天傍晚,我正在水井旁洗脸,猛然听到村口传来一串熟悉的狗叫声,接着,它像只足球一样滚到我面前,狗眼里闪烁着久别重逢的惊喜,激动得叫声都有点喑哑( )了,它拼命朝我怀里扑,伸出长长的舌头,

  要来舔我的脸。我火冒三丈,飞起一脚朝它的腹部踢去,这一脚踢得很重,嘣的一声,它像只被铲中的足球,哀哀嚎叫着,滴溜溜滚出去,挣扎了好半天,才勉强站起来,身体朝左侧弯曲成30 度的弧形,怎么也伸不直了,痛苦地在原地旋着圈。显然,我踢断了它的肋骨,我有点于心不忍,可转念一想,不来点毒辣的,怎能摆脱它的纠缠?我狠狠心,凶神恶煞地冲过去,抬起脚来装着要再踢它的样子,它夹起尾巴,伤心地呜咽着,逃进竹林去了。

  我松了一口气,心想,它被我像打冤家似的打成伤残,大概会变爱为恨,再也不会来烦我了。可我想错了,它并没因为被我踢断肋骨而舍得离开我,我只要一出门,就会看见它像个幽灵似的出现在我的视线内;它不敢再扑到我的怀里来,也不敢再走到我的面前来,它总是在离我三四十米远的地方,弯曲着身体,贼头贼脑地窥探。我只要一看它,它就使劲摇尾巴,如泣如诉地汪汪叫,目光中充满了委屈,弄得我心烦意乱,有一种被鬼缠住了的害怕和恼怒;我连最后一点怜悯之情都没有了,忍无可忍,滋生了一种想要彻底了结这件事的念头。

  那天,我用芭蕉叶包了几坨香茅草烤牛肉,来到寨子后山的百丈崖上。悬崖极陡,连猴子都无法攀援,绝壁上长着一些带刺的紫荆。不用说,花鹰还是鬼鬼祟祟地跟在我后面。我用柔和的声调叫道:“花鹰,过来!花鹰,过来!”它毫无戒备地从灌木背后蹿出来,汪汪叫着,跑到我面前;它的尾巴摇得比纺车还快,狗眼里一片晶莹的泪花,激动得浑身都在颤抖。这笨蛋,以为我真的要和它重修友情呢。我看见它狗毛上粘满了树脂草浆,斑斑驳驳,活像条癞皮狗,肚皮空瘪瘪的,怕是好几天没吃到一顿饱饭了。这倒给我的计划创造了有利条件。我掏出一块牛肉,浓郁的香味弥漫开来,花鹰兴奋地朝我拿牛肉的手乱扑乱跳。我躲闪着,慢慢向悬崖边缘移动。不知道是因为我的态度突然变得亲切使它高兴得忘乎所以,还是食物的香味刺激得它无暇去观察地形,它在离悬崖一尺远的地方还无所顾忌地蹿跳着。我用身体挡住它的视线,摊开手掌,又用牛肉在它鼻吻前逗弄了两下,然后突然将牛肉向悬崖外面抛出去,随即横跨一步,闪出一片空地。花鹰纵身一跃,向空中那块牛肉咬去,它倒是准确地叼住了牛肉,可身体已完全冲出了悬崖。这时,它才意识到自己处境危险,急旋狗腰,想

  退落到悬崖上来,但已经晚了,它像块掉进水里的石头一样,从悬崖上沉了下去。

  “喏,老天可以作证,不是我把它推下去的,”我对自己说,“是它自己不小心摔下去的,不是谋杀,是意外事故!”这样我就没有责任、不用内疚,当然也就不必担心它身上的阴气在它死后会像一棵树一样栽在我身上、扎根在我家。

  我等着听它坠地的訇然声响,可我听到的却是狗的哀叫声。我趴在悬崖上,小心翼翼地伸出头去一看,哦,花鹰并没坠进百丈深渊,它只掉下去一米,就被一丛紫荆挡住了。它躺在带刺的紫荆丛里,四只爪子艰难地抠住岩壁,嘴咬住一根紫荆条,见我的脸从悬崖上伸出来,喉咙里发出咿咿呜呜的哀叫,眼睛里泛起一片乞怜的光,这种时侯了,还不忘记朝我摇甩那条黑尾巴。我知道,它这是在向我求救,我只要伸下一只手去,就可把它从绝境中救出来,但我没有这样做。我观察了一下,紫荆晃晃悠悠,承受不了它的重量,它咬着紫荆条抠着岩壁,也不可能坚持多久,迟早是要摔下去的。我放心地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回寨子去了。

  我没想到狗的生存能力这么强,当天下午,我从流沙河钓鱼回来,一进寨子的龙巴门,就撞见了花鹰:它浑身被紫荆撕扯得伤痕累累,血几乎把身上白的狗毛全染红了,狗嘴豁开一个大口子,含着一团血沫。我不知道它是怎么死里逃生的,也许是用嘴叼着紫荆条,忍受着倒刺撕烂口腔的疼痛,一点一点从绝壁爬到缓坡去的;也许是像坐多级滑梯一样从上面这丛紫荆滑到下面那丛紫荆,终于滑出百丈深渊。我没兴趣考察它的历险记,只担心它还会来缠我,但这一次它学乖了,也知趣了,看见我,不再摇尾巴,也不再柔声吠叫,一扭头钻进水沟,躲得远远的。这以后,它不再像幽灵似的跟在我身后了,也不再跑到我的屋檐下来了,有时偶然在田边地脚相遇,它也只是用一种十分复杂的眼光多看我一眼,就识相地离开。谢天谢地,我总算摆脱了它的纠缠。

  半个月后的一天中午,我到流沙河去游泳,四周不见人影,静悄悄的。我游进一片芦苇,忽然听见芦苇丛里嚓啦啦一阵响,一条两丈来长的印度鳄张着巨嘴,朝我游来。我赶紧掉头向岸上游去。印度鳄虽然身体庞大,在水里却异常灵活,又扁又长的尾巴像支巨桨,轻轻一划,就像支箭一样蹿了上来,离我只有十来公尺远了。我还泡在河中央呢。我急了,一面奋力划动双臂,一面大呼救命。要命的是,这里离寨子有一公里多,我嗓门再大别人也听不见。我想,我马上就会被该死的印度鳄衔住一条腿,拖进河底的淤泥里闷死,然后被大卸八块吞进鳄鱼的肚子里去,明年的今天就是我的忌日。我绝望地游着、叫着,突然,我听见一阵熟悉的狗吠声,抬头一看,花鹰气喘喘地出现在河堤上。“花鹰,快来救我!”我赶紧向它招招手,大叫一声。它毫不犹豫地冲下河堤,扑通跳进水里,迎着我游过来。它因为断了肋骨,游泳的姿势很别扭,弯仄( )着身体,像在跳水中芭蕾,但它游得十分卖力,四条狗腿拼命踩水,很快就来到我的身边。它好像从来没有和我闹过什么不愉快,好像彼此之间从未产生过隔阂,它贴到我的身上,黑尾巴从水里竖起来,朝我摇了摇,用圆润的声音汪汪叫了两声,似乎在说:“主人,你别怕,我来了!”然后,它转过身去,冲着印度鳄发出一串猛烈的咆哮,似乎在说:“你这个坏家伙,有我在,你甭想伤害我主人一根毫毛!”

  花鹰为我挡住了印度鳄,为我挡住了凶恶的死神。我爬到岸上才敢回头去看,但已经什么也看不见了;茂密的芦苇遮断了我的视线,我只听到芦苇深处传来狗的吠叫声和撕咬声,传来鳄鱼尾巴的搅水声和泥浪的翻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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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到寨子,立刻动手在我的屋檐下搭狗棚。我要用草药接好花鹰被我踢断的肋骨,用香皂洗去粘在它身上的树脂草浆,煨一锅红烧牛肉滋补它虚弱的身体,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让它离开我了,我想。我把狗棚盖得特别宽敞,大得连我都能钻进去睡。我觉得我应该和花鹰颠倒一下位置,我只配做一条狗,而它,完全有资格做一个人。

  我守在新盖的狗棚前,等着我的花鹰归来。

  阅读驿站

  怀着贪便宜的心理,“我”领来了猎犬花鹰,接着又出于避灾祸的后怕想方设法要撵走它。故事里的“我”是自私的,但这份出于生存而自保的自私并未超出人性的限度;故事里的花鹰是忠诚的,但它的忠诚又因为它身上带有的“灾气”而有了被人拒斥的合理性。这样的矛盾使得整个故事显出一种真实的生活质地,在此背景上,“我”与花鹰之间最后的相互认同才分外令人感慨。小说里的“我”一直以自我为中心,带着不无自嘲的口吻讲述发生在“我”和花鹰之间的故事,但到了结尾,这种自嘲却变成了一种真诚的自责与愧疚,令人久久感怀。

  阅读沈石溪

  动物世界的义气与骨气(节选)

  方卫平

  沈石溪是一位讲故事的好手。他懂得如何在自然流畅的叙述中将读者一步步引到故事情节的深处,知道怎样的一个转折、一句说笑,会给故事增添比文字空间多得多的趣味。在《灾之犬》中,他先写灾犬“花鹰”带给猎人艾香宰的种种祸事以及巫师为“花鹰”所下的不祥断言,从而使“花鹰”成为了一只不受欢迎的猎犬;继而一个转折,安排身为“知识青年”的“我”撇开迷信,将无人问津的“花鹰”收为已有。但随着“我”所遭遇的种种“不幸”迹象的显现,关于“花鹰”的谶言愈来愈占据了“我”的脑海,最终促使“我”为了摆脱它而无所不用其极。而就在“我”终于迫使“花鹰”离开自己之后,它却不计前嫌地从印度鳄的口边舍身救下了“我”。故事最后,还是一个转折:“我”重新搭起狗棚,准备迎接“我”的“花鹰”,并且决定“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让它离开我了”;然而这一次,“花鹰”能否脱离鳄口,重新回到“我”的身边,则变成了一个永远的悬念。小说层层的起伏与转折,将读者的注意力完全系在了那支射出去的故事之箭上。

  延伸阅读

  重彩浓墨描绘另类生命(节选)

  沈石溪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决心在动物小说这个领域里闯出一条自己的新路来。我阅读了大量生物学、动物学、动物行为学等方面的书籍,利用假期跟随动物学家深入到原始森林考察、体验生活,扩大自己的知识层面。我发现自己过去对动物的理解是很肤浅的,除家畜、家禽外,动物并不是为人类而活在这个地球上的,它们和人类打交道并不是它们生活的全部内容。动物世界是个色彩斑斓的世界,特别是那些具有群体意识的哺乳类动物,和人类一样,它们也有爱和恨,也有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在弱肉强食生存竞争的丛林背景下,也活得相当累。这些动物和它们的生活完全有资格进入小说家的创作视野,构成有独特韵味的作品。动物是人类的一面镜子,人类所有的优点和缺点,几乎都可以在不同种类的动物身上找到原型。比如善良,可以和白兔划等号;比如温柔,可以和绵羊划等号;比如勤奋,可以和工蜂划等号;比如残忍,可以和豺狼划等号;比如狡诈,可以和狐狸划等号;比如好斗,可以和蟋蟀划等号⋯⋯文学虽然是人学,但人类本身就是从动物进化来的,至今或多或少地保留着某种动物性,如果着力于从动物身上折射出人性的亮点和生命的光彩,在动物王国中寻觅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失落的优势,或指出人类在未来征途上理应抛弃的恶习,将为动物小说的存在寻找到坚实的价值基础,为动物小说的发展开辟宽广的前景。

  我的老爸沈石溪(节选)

  沈 悦

  老爸很爱开玩笑,经常提一些叫我难以回答的问题。有一次吃中午饭时,老爸突然向我提出一个问题:“你要不要你妈妈的命?”这个问题真是难以回答,我想,我要是说“要”,那不就有害她的意思吗?要是我说“不要”,又有抛弃的意思,真是进退两难。想了半天,我决定不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转守为攻,也向他提出一个问题,我说:“你先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你如果答对了,我才回答你提出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妈妈几岁了?’”老爸憨得很,马上回答:“39岁!”

  这一下正中我下怀,我马上说:“错了,错了,妈妈13岁,因为妈妈没有生我的时候还当不上妈妈,要生下我以后才算当上妈妈嘛,我13岁,‘妈妈’当然也是13岁!”老爸不服气,还在争辩,但我有妈妈当裁判,他当然输定了。老爸灰溜溜的,我大获全胜!

  猪八戒吃西瓜

  包 蕾

  且说三藏、沙僧、八戒、行者四人前去西天取经,一路行来,不一日来到一个所在,只见前面一座高山挡路,山上多乱石,并无一棵树木;山下也是一片荒凉,不见人烟。三藏心慌,叫道:“如何是好?”行者举手齐眉,瞪眼一望,“前面有座古庙,正好安身。”

  这时,正是六月天气,赤日当头,晒得人嘴干舌焦。四众过了晌午还未曾打尖,更是又饥又渴,巴不得进庙找上一桶冷水,吃上几个馒头。于是催马加鞭,赶到庙前。谁知推门一看,不见一个人影,连那老槐树上的乌鸦也没一个。眼看门塌墙倒,竟是个久断了香火的荒庙。

  三藏在大雄宝殿参拜一番,就在蒲团上盘膝坐下,开口说道:“此处打不到斋饭,就是有点水喝也罢。”行者抢前一步,道:“师父莫慌,待老孙前去找水,若有甜枣水果,顺便捎来。”说罢束紧虎皮裙,就待起程。八戒在旁听了,心想:“留此陪伴师父,不如随猴子同去,找点东西,好歹先吃些个!”急忙上前拱手说道:“老猪也去。”三藏道:“早去早回!”两人应诺一声,转身出了庙门。

  那八戒何尝真的愿去到处寻找,只是不愿在庙里干等罢了。一出庙门,脚踩在晒热的干土上,烫得难受,不免后悔起来。可是话已出口,不得收回,只得一步挨着一步,勉强随在行者后面。行者心中明白,也不明说,却口口声声催促快走,八戒无奈,暗暗叫苦。

  看看走了十几里地,在那荒田陌间,竟有一株孤零零的大槐树,八戒一见,心中喜欢,自忖(c^n) :“造化,造化!待我在这儿休息一会儿,强似跟着猴子奔跑。”一边却装出一副苦脸,捧着肚子喊痛,说道:“哥啊!我确是行不得也,你自己去吧,我就在这里等你,若是找到鲜美果枣,快些回来,可莫要独自吃了。”行者心知八戒躲懒,也不道破,冷笑道:“也罢!你就在此等候,莫要走开。待我找得东西回来,同去拜见师父,好分果子吃也。”八戒连声答应:“师兄尽管前去。”行者点头,将身一纵,一个筋斗,翻上了九霄云外,八戒看了,嘴里嘀咕着:“原说猴子有本领,不消老猪多费心⋯⋯”说着就在大槐树旁倒身躺下,只觉清风阵阵,绿叶轻摆,好不凉爽。

  八戒坐在树下,虽没甚吃喝,却也闲适自在,胜似在庙里听候师父使唤。正待闭目养神,打个盹儿,忽地眼前一亮,定睛看去,只见近处山崖之下,枯藤乱草之中,露出个绿油油的东西,阳光照得闪闪发亮,十分可爱。八戒赶忙起身,迎上前去,仔细一看,却是个斗大的西瓜。不知是哪个急性的庄稼汉忘了收摘,也许原就是野生野长。且不管怎样,这无主的瓜,像是天上掉下来一般。八戒双手抱起,掂掂倒有几十斤重,心里好生喜欢。一口气把它搬到树下,顺手从腰边摸出戒刀,正待要切,却又放下手来,嘴里自言自语道:“师父、沙僧在庙里等候吃的,如今找到这么个大西瓜,若让我老猪一人吃了,师父面前还好支吾,猴子回来定然不依,这可怎办?”欲待不吃,却又实在口馋,眼望着油绿的瓜,口水直淌。一横心,举刀便切,可又唠叨着:“师父!师父!我把这瓜,一切四份,我老猪就先吃了自己这份,也说得过去。”说着果然把瓜切成四块,捧起一块,坐在地上大嚼起来。

  且说行者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一瞬间,来到了南海边上,只见此处光景,又是不同:风和日丽,鸟语花香,芳草遍地,鲜果满树,真是好一派胜景。行者也无心赏玩,急忙爬上树去,采了些蜜桃、甜枣、香蕉、苹果之类,解下虎皮裙,打了个满满的包袱,往身上一背,驾起筋斗云,回转原处。正待落地,忽然一想:“且慢!让我先看看这呆子在干些什么勾当。”便立定脚跟站在空中,拨开云雾一看,正巧看见八戒手捧一块大西瓜在那儿大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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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者心想:“这夯( )货!找到了吃的,躲在这里独自偷吃,把师父和弟兄全都忘了!”欲待下去,却见八戒吃完一块,嘴里又唠叨起来,行者便停住细听,只听见八戒说道:“一块瓜解不得渴,我再把猴子这块吃了吧,留下两块给师父和沙僧,也好交代。”行者听了好笑,心想:“难得这呆子还记得师父和沙僧,就是吃了我的这份,也不和他计较了。”只见八戒几口就把那块西瓜啃完了,却又自言自语说道:“可越吃越想吃了,嗨,我把沙僧的这份也消受了吧,给师父留下一份回去,谅猴子也没说的。”说着又捧起一块嚼了起来。行者看了心想:“这呆子真是贪吃,全忘了弟兄相好,也罢!难得他还记得师父,也就算了!”这边行者在天空中思量,那边八戒又把一块西瓜啃光了,竟然捧起最后一块西瓜来说道:“师父!师父!不是老猪不留给你吃,一则老猪实在口渴,二则一块西瓜也交不了账,就让老猪代你吃了吧!”说着就把西瓜往口里送,行者看得又好气又好笑,心里骂声:“夯货!有了吃的,把什么都忘了!”就在空中叫了声:“八戒!”

  八戒一听有人叫唤,先慌了手脚,手捧西瓜,不知如何是好。行者又故意叫了一声:“八戒何在?”八戒更是着慌,嘴里不敢答应,心里盘算:“若让猴子知道,面上很不光彩。”亏他情急智生,急忙把手里半块西瓜,向着远处一掷,又急忙捡起地上三块瓜皮,使出吃奶的力气掷去,眼看掷得无影无踪,这才把心放下,就在直裰( )上抹了抹手,压着嗓子问道:“是谁叫我?敢是师兄回来了?”行者在半空中看得明白,慢慢落下云头,站住了脚。八戒一见赶紧迎上前来,眼望着行者背上的包袱,说道:“师兄辛苦了!”行者也不发作,装作没事般道:“你久等了,这半天作何贵干?”八戒忙说:“啥也没干,就在树下打了个盹儿。”说着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行者看在眼里,笑着说:“敢是梦见好吃的果子了?”

  八戒连声说:“没有,没有,至今嘴还干着呢。”行者道:“我倒是采了些果子来,你方才肚子痛,不敢胡乱给你吃!”八戒才吃了个大西瓜,肚子正胀着,嘴里倒做起人情来,说道:“不忙,不忙,先带回去送上师父和沙僧,我老猪不在乎!”行者暗地好笑,说声:“那就走吧!”八戒哪敢怠慢,紧跟着行者走去。

  才走几步,八戒就踩上块瓜皮,合扑一跤,跌得鼻青脸肿。行者连忙回身把他扶起,问他怎的不小心。八戒站起一看,见是自己掷的瓜皮,就没敢作声。行者倒骂起来了:“是哪个瘟猪懒汉把瓜皮乱掷?害得我师弟摔这一跤!”一边却又安慰起八戒来:“八戒!八戒!你这就算是跟师父多叩一个头吧!”八戒怕行者查问瓜皮,忙说:“不碍事,不碍事,没摔痛什么。”说着赶忙就走。

  谁知走不了十来步,却又踩上一块瓜皮,身子一晃,侧身跌倒,差点闪坏了腰。行者赶上一步扶起八戒,叫声:“哎呀!又是哪个瘟猪,竟是偷吃了西瓜,就那样随地乱抛?”八戒看了一下瓜皮,叫了声:“晦气!”行者忙说:“师弟且莫生气,就算是给沙僧行礼吧!”八戒也不敢多言语,一瘸一拐向前走去。

  这回八戒倒是小心了,眼看地下,踩稳了脚步走,偏是行者跟他并肩而行,一路上谈些南海风景,说到南海的果子好吃,八戒又分了心,才想打听一下去南海的路程,忽地脚下一滑,竟然倒在行者身旁。行者笑着把

  他扶起,叫声:“八戒何必行此大礼?我不过是你师兄,又不是南海观音,倒向我叩起头来。”八戒低头细看,又是一块瓜皮,心里着实纳闷。

  看看来到庙前,八戒心想:“总算是到了,待我老猪进庙,多去祷念祷念,解解这晦气。”心里一急,脚步加快,一不留神,仰面一跤,跌得屁股两爿( );勉强伸手在地上一摸,摸出件东西来,定睛一看,叫声:“怪也!”原来不是别的,又是块瓜皮。行者在旁笑道:“快起来吧!你今儿是交上西瓜运了!”

  行者扶着八戒进了庙门,三藏、沙僧见行者带回大包果子,好生喜欢,说:“这回可解得饥渴。”又见八戒脸上一块青一块红的,肿起了一大半,越发显得胖了,忙问是何道理。八戒呻吟着说:“莫要提起,是我不该独个儿吃了个大西瓜,这猴子一路上倒请我吃了四块西瓜皮。”说得行者笑痛了肚皮。

  阅读包蕾

  从经典出发,抵达经典(节选)

  方卫平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部《西游记》的接受史是以结合了神性与魔性、既桀骜不驯而又重情重义的孙悟空为中心的。包蕾却敏锐地发现了蕴藏在“猪八戒”这个角色身上的童趣。猪八戒的贪吃、贪便宜、好面子等性格特征,为《西游记》这部作品增添了许多幽默滑稽的情趣,也成为了包蕾创作猪八戒的故事的基本生发点。《猪八戒吃西瓜》是其中最为人称道的一篇作品。作者既紧紧抓住猪八戒“吃西瓜”的中心事件来表现猪八戒的基本性格,又在许多小细节处巧加点染(比如猪八戒自告奋勇前去化斋时心里怀着的小九九,以及不堪行路劳顿的他望见树阴时心中打起的小算盘),从而使角色性格的展开有了合适的铺垫。同时,故事既突出猪八戒的贪吃偷懒,又合情合理地写出了他可爱的善处(比如他在一个人“吃西瓜”时,起先还不忘给师父师兄师弟各留一块),从而使这一形象具有了较为丰富、幽默的性格内涵。可以说,包蕾把猪八戒这一形象身上所包含的童趣,淋漓尽致地发掘和表现了出来。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过程中,行者的形象虽着墨不多,其性格却同样得到了鲜明的呈现。

  延伸阅读

  《猪八戒新传》背后的故事(节选)

  孙 毅

  《猪八戒新传》包括《猪八戒吃西瓜》《猪八戒学本领》《猪八戒探山》和《猪八戒回家》四篇作品。其中《猪八戒吃西瓜》由作者自己改成美术电影剪纸片。我特别喜爱《猪八戒吃西瓜》和《猪八戒学本领》,曾将这两篇改成木偶剧由上海木偶剧团演出,每一场都博得小观众满堂笑声。由于包蕾在创作上不墨守成规,不拘泥于一定的程式与框框,总是根据主题、人物、情节的需要,熔古今中外形式于一炉,所以他的作品能不断创新。但是在创作探索的过程中,有时候自己的新作品归在哪一类,连他自己也还弄不清。当《猪八戒新传》的第一篇《猪八戒吃西瓜》写成后,他竟吃不准这个“新生儿”该称它神话呢,还是童话?说它是神话吧,它毕竟不是《西游记》;说它是童话吧,主要人物又是猪八戒和孙悟空,并且故事的情节结构、规定情景、文学语言和幽默诙谐的艺术风格,与《西游记》相比简直可以乱真。如果没有看完《西游记》全集的读者,看了《猪八戒新传》,还以为是从《西游记》的某一章节选编出来的呐。

  包蕾的“新生儿”《猪八戒吃西瓜》一诞生,他就寄给我看。他把笔名改为“文仿”,即有“模仿文学之意”。作品寄给我不久,问我能不能用时,我兴奋地告诉他我非常喜欢,并已发稿了。他还忐忑不安地念叨着,可不可以将古典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加以创新改造呢?至于像不像童话,还是让读者去评定吧!

  《猪八戒吃西瓜》终于在1956年的《儿童时代》上发表了。作品得到广大读者好评,被誉为新童话,他这才放下心来。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特伟厂长看到这篇童话十分喜爱,急着想找到作者去改编美术片,因此,到处打听“文仿”其人。当他知道作者就是自己的老友包蕾时,大笑不止,此事即成为趣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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