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不好把握要点的情况下,临床医学中的“排除诊断”法和“可能性( 概率 )诊断”法派上了用场。就是把可以否定的病顺次去除,最后留下的是可能性最高的病名。如果这种鉴别方法适用的话,就是以下的情况。 ★ “暴力的孩子”、“动辄发火的孩子”,他们产生的原因不在于学校教育( 填充式教育,偏重知识教育,偏差值教育等 )。 ——因为过去30年间,人们采用了“轻松教育”试图解决问题,但是即使将“相对评价”变成了“绝对评价”,这些问题儿童也没有减少,甚至年年增加。 ★“暴力的孩子”、“动辄发火的孩子”,他们产生的原因不在于社会形势( 竞争社会,互联网社会,电游,社区社会等 )。 ——因为这些问题儿童的年龄渐渐低龄化,现在甚至在学龄前,或者1到2岁的都有。这么小的年龄还不可能直接受到社会形势的影响。所以,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的原因可能性更大些。 ★原来的“自我抑制型育儿法”在1960年换成了“欲求满足型育儿法”,经过10多年的潜伏期( 教育的时间差 ),“暴力的孩子”、“动辄发火的孩子”还有很多的“异常现象”出现了。但是,以前的“自我抑制型育儿法”时代却没有这样的现象,这是重要的事实。 所以,“欲求满足型育儿法”有可能是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 [综合评价]——如果没有其他的重要原因,可以说,原因就是“欲求满足型育儿法”( 概率在90%以上 )。 这么说的话,日本人立刻会感情冲动地反驳“不相信”,或者找到判断的细枝末节来加以攻击。但是,问题不是这么简单的。 如果以家庭教育为前提,站在“孩子中心育儿法”角度来反驳的话,就要拿出可以解释所有“异常现象”的其他原因,不能明确给出证明的话就没有说服力。当然,也包括科学的根据。 有证明责任的是推荐、推进“孩子中心育儿法”的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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