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14时左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西护城河附近的几个小孩玩火点燃垃圾箱后发生火灾,引燃供热站的一小堆粉煤,随后殃及路边停放的一辆轿车被焚毁。(1月18日《北方新报》) 每一起安全事故在让人痛心之余,更应引发相应的反思。这起火灾事故的“主犯”无疑是孩子们,但孩子毕竟是孩子,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对玩火的后果也估计不足。那么,在这场本可以避免的火灾事故中,谁该为此反思? 最该反思的无疑是几个孩子的家长。家长教育和监管的不到位是直接导致孩子酿祸的主因,根据相关法律,孩子酿祸,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赔偿。很多家长都是如此,平时对孩子疏于管教,放任自流,总是在孩子酿祸后才追悔莫及。 孩子们所在的学校也应该反思。虽然不需要为这起事故承担责任,但在安全教育方面足够的反思却是必要的。不可否认,安全教育在每个学校都不缺乏,但大多流于形式,没有真正渗透到孩子的思想深层,这是值得当前学校普遍反思的。 报道中说,供热站的负责人曾看到孩子们在垃圾箱附近玩耍,也意识到孩子们有玩火隐患,并已作出告知,但几个孩子并未听从。作为供热站的工作人员,应有非常强的防火意识,可是,为什么既已意识到潜在的安全隐患,却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采取必要的杜绝措施呢?显然,供热站的工作人员更应该反思。 孩子的思想是一张空白的纸,怎么让这张纸变得丰富多彩而美丽,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在这起孩子玩火酿祸的安全事故中,家长、学校、社会都应该为此反思,更应该在反思之后形成合力,筑牢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 本报特约评论员 刘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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