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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童被同学父亲奸杀抛尸-学龄前-其他

2015-5-9 20:23| 发布者: 123456000000| 查看: 5| 评论: 0

摘要:   本报讯(付晓梅 庄庆鸿)11岁的小芳(化名)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一天她去同学小伟(化名)家玩耍。小伟不在家,小伟的父亲李某当时一个人正在门口剥玉米,跟她说“记不住班里完不成作业的人员名单”,于是小芳进入 ...

  本报讯(付晓梅 庄庆鸿)11岁的小芳(化名)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一天她去同学小伟(化名)家玩耍。小伟不在家,小伟的父亲李某当时一个人正在门口剥玉米,跟她说“记不住班里完不成作业的人员名单”,于是小芳进入他的房间“写名单”,没想到因此被李某强奸。因害怕事情败露,李某将小芳杀害,埋尸荒野。

  天网恢恢,埋尸地点恰巧是挖沙作业点。小芳的遗体暴露后,案件被侦破。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对这起性侵、杀害幼女案提起公诉。

  令人痛心的是,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多次性侵妇女、儿童的“惯犯”。“被告人李某之前蹲过4次监狱,其中3次是因为性侵犯妇女和儿童。有多次性侵前科、恶习难改的再犯,会给社会带来巨大隐患,特别是对幼女而言。”负责本案的检察官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

  检察官总结,性侵幼女再犯作案间隔短,危害性凸显,同时,低龄儿童、农村儿童成为受害重灾区。

  北京市检三分院检察官指出,在农村偏远地区,父母可能忙于农事、进城务工,无暇顾及孩子的放学接送问题,一般任由孩子一个人放学回家。由于农村道路人迹相对稀少,容易埋下隐患,导致案件多发易发。

  如何斩断性侵幼女再犯的“毒手”,避免此类悲剧再三发生?北京市检三分院检察官建议教育、司法、妇联等部门联动,加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教育。另外,还需要家长和学校相互配合,在放学接送等环节补充漏洞,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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