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读者咨询,其5岁的小孩在公园骑自行车时,与另一名10多岁滑草的女孩撞在了一起。由于家长当时没有看到撞的过程,滑草的女孩称是她自己先滑下来,5岁的小孩撞的她,而旁边目击的另一名女孩则称两人是同时相撞。由于读者的小孩有些轻微骨折,读者问此种情形应如何追责? 今日嘉宾 傅显扬广东法制盛帮律师事务所律师 傅显扬表示,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能证明滑草女孩存在过错,其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由于读者的小孩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滑草女孩监护人的侵权责任。此外,如果公园未尽到安全保障和注意义务,读者也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公园承担侵权责任。 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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