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现代快报曾作报道
昨天,南京虐童案有了最新进展,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检察院获悉,4月12日,男童养母李征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请批捕。而一旦批捕,就意味着该案将进入诉讼程序,李征琴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现代快报记者 王瑞 实习生 苏杰 男童养母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请逮捕 4月3日,网友“@朝廷半日闲”在微博上公布出一组令人毛骨悚然的照片,一名男童浑身是伤,特别是背后,伤口密密麻麻,看上去像是被鞭子抽过。 4月4日,现代快报报道了这一事件。当天,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微博称,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该校一名学生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遭其养母殴打所致。目前警方正在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4月5日,“@平安南京”再次发布消息称,男童的养母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男童暂被亲生父母带回老家抚养。昨天,这一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南京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征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为何涉嫌故意伤害罪而非虐待罪? 为何男童养母是涉嫌故意伤害罪而非虐待罪?对此,记者在咨询律师后了解到,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做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两项罪名在量刑上也有所不同。虐待罪一般情况下,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罪,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上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定罪量刑。 目前,男童身体的伤情经初步鉴定为轻伤,因此认定养母涉嫌故意伤害罪更为合理。 《南京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今年有望出台 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院长周迅曾在去年召开的南京市人大会议上提出议案,建议南京市人大尽快制定《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周迅称,国家在1991年就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也有《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而南京却没有这样的法律。近年来,有关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去年,这一条例就已经进入了南京市人大的立法计划。”昨天,周迅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下半年条例已经进入调研阶段,最快今年或将可以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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