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碰到用药的情况,孕妇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从数据来看,新生儿出生缺陷占新生儿出生总数的2%-4%,大多数药物对婴儿没有明显危害。但如果持续用药、某些药物的代谢产物或是怀孕早期用药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所以,当孕妇非常担心妊娠早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时,明确孕龄是必要的。 一般来说胚胎期(受精后第3周到第8周)是药物致畸的高敏期。孙丽洲教授解释说,这时候是细胞和组织的分化期,三胚层高度分化形成各器官原基时,所有细胞和组织都以严格程序和精确地规律进行繁殖、分化、迁移和消长、并有条不紊地形成各个器官的原基。此期由于胚胎细胞已失去多向性,开始定向发育,因而不易通过细胞分化的代偿来修复,一旦受到有害药物的作用,极易发生形态上的异常,导致畸形发生。 在胎儿期(受精后第9周到第38周)时,大多数器官分化已基本完成,药物一般不再造成解剖上的畸形。少数器官如中枢神经系统、生殖器官因分化尚未完成,仍有可能出现形态上的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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