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美国一位53岁的母亲为自己无法生育的女儿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孙女。由于她的女儿阿什利患有肺动脉高压不能怀孕,她作为妊娠载体,为阿什利生下了这对双胞胎。 对这一做法,网友有支持叫好的,也有否定和批判的。反对者认为,这样的关系很乱,甚至有乱伦的感觉。 母亲是女儿女婿受精卵的代孕载体 其实,他们的关系一点都不乱。母亲科塞克只不过是让女儿女婿的受精卵借用了自己的子宫作为代孕载体,她既没有与女婿有肌肤之亲,也没有提供自己的生殖细胞——卵子,无论从两性关系,还是孩子与她的关系来看,都不混乱。 代孕问题在不同国家有不同法律 代孕问题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法律。综观全球,对代孕问题大致持三种态度和做法。一种是印度和美国的一些州允许和全面开放。另一种则是全面禁止,如中国、法国、瑞士等。中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精子和卵子)、合子(受精卵)、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第三种则是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代孕,如英国、澳大利亚等国。英国《代孕协议法案》及《人类受精与胚胎学法》严禁一切形式的商业性代孕和代孕中介,但自愿性代孕和酬金给付却是合法的。 显然,认为科塞克为女儿代孕是乱伦的观念受到了国内禁止代孕法规的影响。但是从世界范围看,代孕能在一些国家全面开放和一定条件下开放却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就是一部分不孕不育家庭的正当要求,而且现代科技能满足这种需求。从美国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到国外对代孕的宽容和合理性解释。 试管婴儿也曾遭遇严厉批评 中国全面禁止代孕母亲既有中国的国情,也有多方面的原因,例如,担心引发亲子关系产生的种种纷争、代孕陷入商业关系之后的犯罪与暴力以及传统文化对代孕的负面价值判断。因为在中国人眼里,孕育只能是母亲的事,非其他女性所能替代。 其实,当初试管婴儿问世之时当事人也遭遇过巨大的社会压力。反对者认为试管婴儿违背了人类的伦理道德、打开了潘多拉盒子,甚至“培养出畸形的怪物”,是大逆不道的。如果考虑到中国的特殊性和社会的接受程度,何不像管理活体器官移植一样,既允许亲属之间的活体捐赠器官,也允许母亲为女儿或姐妹代孕呢?当水到渠成之日,再考虑扩大到其他人的代孕。张田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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