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张女士因下体出血过量出现休克,被送进医院。入院时,张女士的肚子鼓鼓的,血压很低,血小板只有2万/立方毫米(常人约10-30万),B超显示腹腔内有血块。进行紧急开腹手术,术中发现张女士的子宫已破裂。经仔细询问后,发现是疤痕妊娠所致。 “瘢痕妊娠”,顾名思义就是指胚胎着床在剖宫产的旧瘢痕处。 原来,张女士生过一胎,是剖宫产的,现在又怀上第二胎,之前月经停了1个月,张女士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出现出血还以为是月经失调。 其实子宫就像一间房间,疤痕部位像墙上修补过的一条缝隙,该部位肌肉组织少、血供少,胚胎如果在这里着床发育,那么怀孕早中期就有可能发生腹腔内出血,也有可能在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中发生致命性出血;维持到孕晚期者,极有可能发生胎盘粘连等造成严重的产后出血;生产时,子宫有可能承受不了强烈的宫缩,而发生子宫破裂。因而剖宫产后的女性再次怀孕一定要间隔一定的年限,并应咨询专业医师。 长沙市第三医院产科主管护师 蔡畅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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