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种原因所致的胎儿畸形时有发生,其中先天性心脏的发病率居各种胎儿畸形的首位,约为0.8%。 一般来讲,所有的孕妇都需要做一次胎儿先天性心脏病超声筛查,最佳时间为孕期24-30周。具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妇更有必要。 母体因素:感染性疾病、糖尿病、结缔组织疾病、孕期服用过某些药物或同位素检查,长期处于有污染的环境中。高龄孕妇(初产妇35岁以上)。不正常的妊娠史,生育过有遗传性畸形或遗传性较高的畸形儿,有习惯性流产史,死胎、死产史,羊水过多、过少。有家族史者先天性发病率更高。 胎儿方面的因素:胎儿心律失常、水肿、染色体异常,某些器官的畸形常与心血管畸形并存,如脑积水、消化道闭锁、脐突出、膈疝、肾脏发育不全、全身水肿、肝大、胸腹水等。 超声筛查可能做出提示性诊断的畸形包括:单心室,完全性心内膜垫缺损,二尖瓣或主动脉瓣闭锁导致左室发育不良,三尖瓣或肺动脉瓣闭锁引起的右室发育不良,合并巨大室缺(6毫米以上)的大血管异常(如完全性大血管转位、永存动脉干或仅发现一支大动脉),重度二尖瓣返流或主动脉返流。以上疾病可引起胎儿或婴儿死亡,即使成活,手术也难以根治,是超声筛查的重点。 由于目前仪器条件、孕妇肥胖及胎儿体位等因素的限制,以下发育畸形可能漏查或不能明确诊断,如室间隔缺损、肺静脉异位引流、主动脉弓离断、冠状动脉疾病、心肌疾病或肿瘤等。因先心病有30多种,未列入者均包含在此项之内。胎儿房间膈卵圆孔及动脉导管为胎儿时期血液循环必有的通道,大多在出生后一年内关闭,如不能关闭也有可能成为先心病,即房间隔缺损和动脉导管未闭。故这两种病变只能在出生后确定。(本报通讯员 邱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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