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人犯什么罪,在临死之前的反抗,是一种求生本能,可以理解。用我们当地的土话说:鸡死了也要挠挠脚!让临死之前的人发泄一下,我认为是一种人道!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 我办过一个案子,罪犯叫程希华,因贩卖毒品海洛因被判死刑。这个人,有点传奇,所以,直到10多年后的今天,只要我闭上眼睛,就能回忆起他的样子。 程希华是云南保山市施甸县人,当过侦察兵,参加过中越自卫反击战,退伍后,开始做生意。此人身材高大(1.85米以上),孔武有力,也很英俊、性感,我想,大凡女人见了他,不会没有想法的! 他的家人只知道他在外生意做大了,很有钱,但不知道他做的是什么生意。保山市警方怀疑他的生意与毒品有关,一直关注了他8年,但程希华毕竟是上过战场的人,反侦察能力很强,当地警方苦于拿不到他贩毒的证据,下不了手捕他。 贩毒的利润实在太诱人,好多人认为值得挺而走险,可低智商的人是发不了这个财滴! 然而,程希华却落到了外地警方手里。案子是这样告破的,云南曲靖市罗平县警方得知保山有一宗大额毒品交易线索,根据这一线索,罗平警方将程和另外一毒贩人赃俱获。在抓捕时,程拒捕,五个警察经过了一番苦斗,才将程制服,其中一位警察手指还受伤了。 关键词:越战侦察老兵 鉴于这种情况,开庭审理程时,我担心意外,没有给程打开脚镣。一审以程贩卖毒品罪判决程希华死刑,程不服上诉,二审省院裁定维持原判。 宣判终审裁定那天,是一个晚上(注:一般是晚上宣判,第二天下午执行)。程希华被两警察架到一间审讯室里,我和庭长等同事站在审讯室门口。我刚向程希华宣 读完死刑裁定,程突然咆哮起来,左右一摆,把架他的俩个警察甩倒在地,带着脚镣,头一下朝我撞过来,我自知身材弱小,敢忙闪开,这时,冲进去七、八个警 察、武警战士,折腾了半天,才将程拿翻,五花大绑后,丢在看守所院坝,给他在地上铺了一床被子上。我当时的大脑是一片空白,实在不想看下去,离开了看守 所。 当天晚上,程在看守所滚来滚去直到天亮,吼了一夜。下午上刑场时,他已经筋疲力尽了。我实在为这个男人感到可惜,我从内心佩服他是一条汉子,有时候,英雄 和强盗完全在于人的一念之差。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后来我和本单位新分来的女大学生说起这个男人,听完我的故事后,该女孩脸上表情复杂。 还有一个案子,是我的一个同事参加执行的死刑,当时我还没大学毕业,后来听他摆的。 这台事情是发生在刑场上,对被执行的罪犯刚好验明正身,准备执行枪决时,罪犯突然挣开捆绑他的绳子,抓住武警战时步枪上的枪刺就抢,枪没抢下,该犯掉头就往警戒线外跑。一下子,所有参加执行死刑的人都惊呆了,刑场上鸦雀无声! 一般执行死刑,设内、外两道警戒线,外警戒线之外就是看热闹的群众。罪犯刚好冲出外警戒线,被外围一武警一梭子打倒在地。大家终于舒了一口气,一是罪犯被击毙,二是没有伤到其他人。 本来要给这个敏捷的战士记功的,可突然有人提出该武警违反规定,上了实弹在武器上(注:按规定外围警戒的战士,武器上不能上实弹),所以,该战士功过抵消,什么都没有,但他让他的领导免受了失职的处分。 后来追查事故原因,问题出在捆绑不牢上,罪犯一直在暗中解绳。所以,求生的本能导致其最后一博! 关键词:越战侦察老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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