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王伟石在房山闫村镇开了一家饭店。2005年5月的一天,王伟石看到店门口的电线杆刚刚粉刷过就又被贴满小广告,“我当时特别生气。”王伟石说,当时他就决定要教训一下这些到处贴小广告的人。王伟石于是按照电线杆上的电话打了过去,对方是个办证的,王伟石便说想办行驶证和驾驶证。 约好办假证者后,王伟石叫上饭店内的兄弟和亲戚杨鹏、王慧文等人一同前往。在见到对方后,王伟石一声令下:“还看什么呢,给我揍他!”打了一两分钟后,王伟石又命令“把他装上车拉走。”于是,几人又将办假证的男子架到车上,拉到了房山区的一间出租屋里。在出租屋内,王伟石等人命令办假证男子下跪,并对他进行殴打。当晚,该男子逃脱后报警。 据了解,受害人头部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微伤。2011年1月12日,王伟石等人被抓获归案,司法机关还查出了王伟石在2006年至2008年与朋友合谋诈骗他人房产的案件。 一审法院认为,王伟石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此外还构成了诈骗罪。最终法院数罪并罚判处王伟石有期徒刑4年。王伟石上诉后,市一中院维持了原判。 关键词:店主不满店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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