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起诉称,贵州的周某、毛某夫妇二人带女儿周某某(1999年出生)来长乐打工。女儿常无故晕倒,且久治不愈。后来,他们从一江湖术士处求得“采阳补阴”的“仙方”。 周某与毛某二人深信此邪说,年7月的一天,他们采用欺骗等手段使周某与女儿发生性关系。在其后的一个月里,周某采用威胁、殴打等方法强行与周某某发生性关系3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多次奸淫幼女,被告人毛某在被告人周某实施强奸行为前,帮周某劝说被害人,是强奸共犯,二人行为均应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记者 徐文宇 通讯员 卓文贵 陈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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