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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歼-7Ⅲ的发展与反思:准备订购1000架的战机(1)

2013-12-10 00:00| 发布者: 123456000000| 查看: 24| 评论: 0

摘要: 在我国的航空工业发展史上,横亘中国空军装备40余年的歼7系列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自1966年首架歼-7试飞以来,到去年歼7系列的最终停产,由30余种改型组成的庞大歼7家族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波澜壮阔的民族振翅乐章 ...

中国歼-7Ⅲ的发展与反思:准备订购1000架的战机

    在我国的航空工业发展史上,横亘中国空军装备40余年的歼7系列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自1966年首架歼-7试飞以来,到去年歼7系列的最终停产,由30余种改型组成的庞大歼7家族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波澜壮阔的民族振翅乐章。这曲乐章中,虽然整体的旋律充满了激昂,但在初期以及歼7Ⅲ的章节中,却充满了哀婉和惆怅,其中最撼人之处莫过于歼7Ⅲ。本文所讲述的就是这耐人寻味的一曲。

     歼7大改的由来

    70年代末,面对空军整体装备水平长期落后的局面,中央军委决定扩大歼7系列飞机的生产,并把希望放到了歼7大改的身上。

    文革结束后,饱经十年动乱之苦的航空工业只剩下随处可见的"残垣断壁"。在重整山河之后,为了尽快恢复局面,新一届的领导给予航空部门极大的关注。

    1977年10月4日,邓小平、罗瑞卿、张爱萍等召集国务院国防工办、国防科委、国防工业各部领导人开会谈科研、装备问题。邓小平说:歼6生产了十几年了,要转过来生产歼7为主。主要用歼7更新歼6。抓科研工作要集中兵力打歼灭战,要搞好配套。军事工业要严格要求,要恢复总工程师制度。技术方面要有岗位责任制,要签字。国家投资完全按军队要求是不可能的。要严格要求质量,例如飞机,倘若有3000架歼7就比5000架现有飞机的战斗力还强。罗瑞卿说:有2000架歼7就好了,不要搞歼6了,要集中力量上歼7

    10月7日一11月9日,三机部先后召开了15次部务会议,讨论了航空工业三年、八年发展规划和1978年的生产建设计划。并初步确定……压缩老机种,尽量多生产新飞机。迅速把力量放在歼7、歼8飞机上。成都飞机制造厂(以下简称成飞)、011基地、沈阳飞机制造厂(以下简称沈飞)都以歼7为主,并尽快对沈飞和成飞进行技术改造(后来沈飞因主抓歼8而未上歼7)。1978年初,中央军委决定,停产歼6飞机,转为生产歼7系列飞机。

    众所周知,中国政府与苏联政府早在1961年3月10日就签署了苏联向中国转让米格-21F飞机生产权的协议书。1964年3月31日,用苏联散件组装的第一架米格-21F首飞成功,自此拉开了歼7家族发展史的序幕。

    由于技术基础力量薄弱,加上政治运动的干扰,歼7的起步显得步履蹒跚。尽管吴法宪当年(1969年)以歼7是"活棺材",并一面高呼"歼6万岁"一面将幼雏中的歼7打入冷宫的举动被航空人长期所唾骂,但歼7发展之初受基础工业薄弱制约导致的不成熟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当看到苏联的米格-21MF之后,其与歼7形成的反差,不知不觉的让空军领导对米格-21MF产生了青睐,并多次表示,希望能够装备米格-21MF那样的歼7飞机。

    1978年2月,三机部段子俊副部长为首的中国航空工业代表团访问了罗马尼亚,考察了米格-21MF飞机。也就是在这一年,国内反映了多部如《橡树十万火急》、《复仇》和《最后一颗子弹》等罗马尼亚题材的电影,从另一方面衬托出中罗两国关系的和谐与密切。

    6月12日,中央军委在三座门主持召开国防工作会议,研究空军装备,到会的有王震、罗瑞卿、张廷发等领导以及空军、海军、国防工办、国防科委、三、四、五机部的主要部门领导。张廷发在讲话中回顾了歼7的研制过程,提出:五年生产2000架歼7和500架歼8是既定方针。问题是什么样的歼7?现在的歼7飞机一点不搞不行,但是不能太多,越少越好。所以说无论如何要尽早拿出类似于米格-21MF那样大改的歼7。罗瑞卿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到1982年2000架歼7,要有1000架是大改的。不能说一手抓歼7,一手抓歼8,要集中力量抓歼7。歼8让路,1982年前500架,少搞一点,甚至是以后再搞也行。针对歼7的大力改进就这样出台了。

    当天,三机部领导给包括成都飞机设计所所长王南寿在内的多个重点单位领导打去电话,命其火速进京接受歼7大改的新机设计任务。

    6月15日,三机部吕东部长、段子俊副部长在京召开重点厂、所领导干部会议。在部机关的大楼会议室,吕东部长亲自主持会议,到会的有陈少中等几位副部长及机关干部。部长说"张司令说是歼7"罗马型"的飞机,据邓小平副主席说要1000架"部长指示任务由成都飞机设计所设计,要赶快行动"。同时。会议还确定:歼7大改飞机性能要赶上米格21MF飞机,火控系统性能要超过它。新机研制实行系统工程管理;研制任务由成飞、成飞设计所、沈飞和011基地共同承担。

    听部长说完后,成飞设计所所长王南寿提出自己的建议,所谓歼7"罗马型"还并不深入了解,也没有亲自接触过,但是对其初步印像是,该机是苏联米格-21的后期改型,它的综合性能和安全性比歼7有提高,可以全天候作战,但飞机的单项主要指标还不如歼7。当然要设计它,我们也是有能力完成的,但由于没有实地见过这型飞机,也缺乏借鉴的资料,所以不如加把劲儿,把我们的歼8尽快完善起来,因为它原来就是按全天候设计的,只是雷达还不能及时研制出来,歼8机的各种飞行和作战性能都比歼7"罗马型"好(见附表),而且是我们自行设计的,驾轻就熟,一定会比"罗马型"搞的更好。吕部长听了后,即刻说,"我也向张司令说过,但张司令说'歼8他不了解,但"罗马型"飞机在空一所考察了一个礼拜(该飞机又没有来,何谈考察一周?令人费解?),我们就按罗马型"。既然空军的态度如此明朗,没有商量的余地了,王南寿就说:"既然这样,那我们回去就立即按空军的要求做,但是我们没有这型飞机的资料,也没有见过实物,建议请部里给我一个出去考察这型飞机的机会,然后我们结合现歼7的实物和资料,这样,这型飞机可以参照罗马型的设计。"部长们表示同意。王又近一步提出,虽然这是空军指定要的飞机,但是它与我国现有的歼7比,如航程,续航时间,升限、载重等都略低,为此在正式设计前还要开个案论会,必定要请空军领导参加,以便他们了解后取得认可。部长表示同意。

    既然意见完全一致了,第二天王南寿即赶回成都,向全所同志传达上级的指示,并进行简单的动员。王南寿指出,所里的基干力量,都是摸透了米格-21,经历过歼8的设计过程,到成都后又不断地在歼9型号上磨练,技术上已有相当的基础,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和设计规范都是反复实践了的,所以在没有了解"罗马型"以前,我们要再重新深入细微的重温米格-21的资料,一旦了解与"罗马型"的区别后,即可迅速工作。为此成飞设计所的科技工作又重新作了如下调整:

    1.歼9的型号工作请宋文骢同志主管,继续完成在进行的计算、试验告一段落后整理归档:

    2.王南寿在技术工作上主要投入歼7罗马型的设计装备工作。

    6月23日,吕东部长向王震、罗瑞卿、洪学智等人呈送了歼7报告。内称: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大上歼7的指示,6月13日以来,三机部召开了部党组会和有关厂所领导干部会议……总结历史经验,采取非常措施:一、集中力量,组织大会战。飞机的设计、试制、生产,集中成飞、沈飞厂、011基地和成飞设计所、沈飞设计所力量;发动机集中420厂、011基地、410厂、606所力量。各项试制工作实行平行交叉,二、贯彻质量第一,保证优质定型投产;三、立足挖潜、革新、改造,开足两班,尽快形成年产1000架"歼7大改"飞机、2000台发动机,相应数量的机载设备产品的生产能力,四、加强领导。此项任务列为部党组工作重点,由段子俊、陈少中、油江、崔光炜具体负责。初步确定1981年设计定型,1982年生产定型,1983年大上产量,力争完成"歼7大改"飞机1000架。对此,王震批示:"赞成设计,但须另加引进一法。请罗秘书长阅报邓副主席"。邓小平6月29日批示:"此事已谈过,退国防工办"。

    歼7大改是以苏联米格-21MF为样机进行测绘设计的机种,原型机由埃及提供,用汇550万美元。同年12月,正式命名歼7大改为歼7Ⅲ飞机。

    歼7大改系统工程设计室的建立与撤销

    在经历了歼9的挫折之后,可能是出于对成都飞机设计所整体实力的担心,为保证歼7大改的成功,共调集了四个单位协同作战。但在由谁来牵头这个问题上,出现了本不应该出现的扯皮现象。

    据史料记载:在6月15日的这次会议上确定了一下几点:

    (1)集中两厂(沈飞厂、成飞厂)、一基地(011基地)、一所(成飞设计所)兵力,大上歼7大改;

    (2)歼7大改飞机性能要赶上米格-21MF飞机,火控系统某些方面要超过它;

    (3)歼7大改任务,以系统工程形式开展工作,属于国家工程:确定王南寿为这个工程的第一总设计师,屠基达为第二总设计师;

    (4)采取集中设计、分开试制的方法,9月14日召开方案论证、技术协调会,1979年6月完成结构设计,零批10架于1980年首飞上天,1981年设计定型,1982年生产定型,1983年完成1000架生产任务;

    (5)争取搞一架米格-21MF的样机,首先组织出国考察。

    但是据王南寿回忆,5月15日当天的会议直到结束,除了受领任务以及目标指示之外,没有上述五点的记载。而王老的下面这段回忆表明,歼7大改项目在一开始就蒙上了一层阴影:……接受任务后不久,部里派陈少中副部长为首先的工作组,有局长、处长和工程师,工作组是来具体组织飞机设计队伍的,他们住在成飞厂,当时成飞设计所是一个新建不久的小所,生活条件很差,所里的营房绝大多数是用竹筋糊泥土建成的,交通工具只有三辆北京吉普车。当时我并不清楚他们在协商什么,到成都后好几天未见有什么安排,我的想法是,在成飞设计所研制新机,工作义不容辞的应有成飞设计所承担负责,试制生产应该定点在成飞厂。殊不知,约十天后找我去商量,(书记副所长都没有去),工作组提出飞机研制,由成飞设计所、成飞厂设计所,沈阳112厂设计室和贵阳011设计所一起参加,共同设计,这是我事先没有料到了的,也许是认为成飞设计所的技术力量不行,亦或有其他原因,但我思量,成飞设计所当时全所人员已从刚搬迁时的313人增扩到1100人,特别是技术队伍经过对歼9的反复搏斗,设计能力,试验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数量和质量上是完全可以单独承担研制这个型号的,为此我考虑后提出意见。大意是欢迎兄弟单位派人参加设计,但是飞机设计工作是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作必须责任明确,在设计工作的技术决策上必须由总设计师承担,因为飞机从设计、试制、试飞、定型、到批生产,直到部队装备使用,这是一个很长的过程,没有一个竖强而统一的总设计单位,将来会问题百出的,为此我认为可以有兄弟单位参加来增加成都飞机设计所的力量,但不能四家都带头都负责,责任制不明确,一定会出问题,为此我建议设计工作应该由成都飞机设计所带头,成都飞机设计所负责。以成都飞机设计所为中心。但此时有一位局长说"现在不是反对中心论吗?不要提以谁为中心了"。真有点令人非解,不光如此,既然工作地点在成飞设计所,却不需要成飞设计所的行政、政工工作介入,这真正难倒我了,我只是成飞设计所的所长和总设计师,如果不动用所的人力物力,光我一个光杆司令能干什么?那是不应该且必定办不到的,自然我不同意这种做法。但是争论中,也没有一位领导作出明确的表示。受命后我实际上只能依靠成都飞机设计所的力量迅速的开展了设计的准备工作。不久三机部来文任命我为歼7大改的总设计师<注:7月22日,三机部发出《关于下达歼7大改飞机研制任务的通知》正式下达了歼7大改研制任务,内称:歼7大改的研制任务由132、112厂、011基地及611所共同承担。成立歼7系统工程飞机设计室,任命了第一、第二总设计师和副总设计师,实行总设计师制度。并随文附发了歼7飞机设计室组织机构条例、总设计师条例、设计原则三个附件。这是我国航空工业在设计、试制、管理方面的一个新的突破>,屠基达为第二总设计师,还有于赐命、陆以宁和吴逢光等同志为副总设计师,下发兄弟厂所,要求参与设计人员尽快到成都飞机设计所报到。不久,原来空军命名的"罗马型"在设计立项上已命名为"歼7大改"。继之部里应我们的建议组织两个出国考查团,分别赴罗马尼亚和巴基斯坦,考查米格-21MF机型。从1978年8月下旬出发到9月上旬完成考察工作。在这期间,特别是成都飞机设计所内部已按专业分工,展开了设计准备工作……

    到9月份,先后从成都飞机制造厂、011基地一所、沈飞厂来了86人,到成飞设计所参加歼7大改设计工作,以后又有少量人来所。由于种种原因,从1979年3月起,112厂、011基地一所、成飞的设计人员陆续撤回,系统工程设计室只剩成飞设计所人员了。1980年1月,三机部正式行文,撤销了歼7大改系统工程设计室。

    歼7大改的研制

    现在已经无从考证是什么人影响了空军领导继而又间接影响中央军委下达生产1000架歼7大改的指令了,但事实证明,这种决断显然没有进行充分科学的论证,既没有考虑未来空军的作战环境,又没有针对米格-21MF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而歼7大改的命运就在这1000架指令下达的同时就已经注定要失败了。

    在1978年的6月~7月之间,有几个重要的决策对日后中国航空工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下面回顾一下,可以让大家更深刻地了解歼7大改项目上马的历史背景。

    6月26月至27日,邓小平、王震、罗瑞卿、张廷发、洪学智等听取吕东关于航空工业情况汇报。邓小平在听完汇报后指出:

    一、战略目标。现在歼6确定为第一代,歼7大改确定为第二代,到1982年生产1000架。还可以买"猎免狗"("鹞")30到50架,同时搞歼8,技术过了关,算第三代。第四代考虑引进二种,一种"幻影"-2000,另一种"旋风"战斗轰炸机;

    二、抓科研。学会引进的东西,掌握科学研究,要引进科研手段,全国必须加速引进一大批;

    三、规划。根据这个目标,制订一个规划,一个是机种系列,一个引进些什么。引进是重要的手段;……

    7月10日,以唐乾三为组长的飞机技术组一行10人去埃及接收米格-23MC飞机一架,8月份运到112厂。部组织了有关厂、所36个单位位、79人对该机的技术性能、总体、设备、工艺、材料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测绘。撰写研究报告28份,在飞机上进行大、中型试验34项,获得研究成果60项。该机所用的发动机P29-200,经410厂分析,其性能优于我涡扇6。后来进行了测绘,定名为涡喷15,并被选为歼13的动力装置。

    该机装用的雷达、自动驾驶仪和航炮等,也都有突出的特点,有关工厂均拆去仿制。

    7月12日,三机部上报《关于航空工业技术引进规划的报告》,报告提出:成套引进先进的歼击机制造专利,争取引进美国的F-15和F-16战斗机,如不能实现则从西欧引进法国的"幻影"-2000战斗机和西德的"旋风"战斗轰炸机或瑞典的"雷"式战斗机的制造专利。拟找英国或法国,要他们用先进的导航、火控系统改装歼7飞机,并为引进先进的空空导弹,引进科研试验设备和仪器、引进一套主机和辅机制造厂。共107项,约需外汇34亿美元。

    9月13日,三机部对7月12日提出的引进规划进行调整。将引进规划所需外汇从原报的34亿美元减为12.6亿美元。调整后的引进项目主要包括:法国的"幻影"-2000飞机,"空中闪光"导弹,歼击机导航、火控系统和飞行控制系统,以及科研所需的测试、处理系统等。

    7月20日,三机部在011基地召开涡喷13系统工程测绘试制工作会议,7月27日结束。确定由011基地、420厂、410厂合作,测绘试制和生产涡喷13发动机。涡喷13系按照苏联P13-300发动机进行测绘设计,作为歼7Ⅲ和歼8Ⅱ的动力装置。

    从上面所反馈的情况看,面对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巨大差距,自上到下对自主研制先进战机信心不足。利用西方先进技术提高自然能力成为80年代发展本国航空工业的主流思潮,也为日后令中国航空工业蒙耻的"和平珍珠"项目打下了伏笔。

    出国考察

    根据空军提出的要研制象米格-21MF飞机那样的歼7大改飞机,而我国还没有这种飞机,因此,于1978年8月先后组织两批人员出国考察。第一批,由王南寿带队,组成22人的空军教育考察团,去罗马尼亚。同去的成都飞机设计所成员还有陈今、胡同、汤铁成、潘景芳、蔡子祥、王聚成。从8月24日到9月17日,历时35天,测绘和复制了大量资料,并带回米格-21上的23毫米航炮、座舱盖及一些成件。第二批由屠基达带队,成都飞机设计所有谢顺龙、张声修、陆雄理、李金华4人参加,另有成都飞机制造厂8名工人,组成技术考察团,去孟加拉,从8月18日至9月30日,历时48天,带回了测绘图纸、部分资料。

    下面是王南寿同志的回忆:...我带队赴罗马尼亚是1978年的8月23日起的三周时间,到9月中旬回国,团组成员共22人,其中一名罗文翻译,除参加设计的单位都派人参与外,还有四机部的夏处长和五机部的一名工程师。成都飞机设计所参加的算我在内共6人,根据设计队伍是四方组合的特点,为防止合作的变动,我只有把获取技术的立足点放在成都飞机设计所6位同志的身上。事先在国内就全机的专业具体分工到每个人的身上,要求在重新熟悉原米格-21机种的相关内容,做好考查提纲,包括内容,要点以及获取内容的办法。实践证明这会使我们稳定有序的完成任务,在三周的考察活动中,全团人员团结协同,遵守各种规章秩序,为着一个共同目标努力工作。我们有两周的时间在罗国的首都布加勒斯特地区工作,一周时间在外地考察,大家日夜忙着工作,有一部分同志除了工作场所,就在住地内根理资料,竟还没有机会一逛一睹市区风貌;有的同志工作劳累,导致血压升高;有一位同志测绘外形时头部划伤,血流不止,只在现场用冷水清洗消毒;还有一位同志,出国借用的棉袄对接区开线了,只有用明胶线粘连,凑合着穿,这些小事都表现了受命出国考察的同志,为航空事业发展献身的热忱。

    驻罗大使馆积极支持我们的工作,当时的驻罗武官和其翻译经常陪我活动。当时基本上是隔天晚上去大使馆汇报工作情况,当我们有困难,使馆也积极地帮助我们。当我们随身带的三台相机无法拍摄资料时,使馆立刻派人去奥地利购回日产复印机,油墨用完了,又派专人连夜去买,使我们的工作可不间断的进行。临离罗前夕我去大使馆去向李大使汇报,感谢使馆的支持和帮助,共装了13箱资料,第二天起程回国。大使立即说:"那不行,随身带资料太危险,你们人也得分开回国,有的可从南斯拉夫走,资料我们会交信使尽快送去。"在向团里传达了大使的意见后,我们都对大使的关心表示感谢,但我们最后还是集体回国。资料在我们回国后的第二日送到外交部,次日用专机送到成都飞机设计所,为我们开展设计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当时在考察中,我们遇到问题和困难时,张成官带翻译几次陪我去见罗方的国防部长。时隔27年了,回忆起当时罗使馆的支持和帮助,仍由衷地表示感激。

    罗方国防部热情友好的帮助我们完成了任务,我们到罗后,安住在布加勒斯特,他们的军事学院院内。他们派一位上校军官陪我们工作,一位少校随行,一位上尉负责我们的生活,所以工作生活都很方便,另有一位国防部副部长在我们回国前陪我到他们的海运码头,把我们索要的一台发动机,一门双管23炮及其弹药,一把座椅和一些另附件等物品箱送到口岸托运回国。当时罗方的主流是和我们友好、亲善的,但还有异派的,所以我们团在公开场合出面时是一个教育访问团,我的身份是空军学院的"教授",当我去他们一个航校时与他们校长谈得还很投机,因为我是从空军机装系统出去的,对飞机,飞行都有一般的知识,谈话中他把他的一级飞行员标记章挂在我胸前,我当时没有另外…的准备,随即把钢笔回赠。我们在机上测绘现察时,在机库内关着门,开着灯,只有我们团队的同志,当他们的机械师来机库时,得通知我们暂停有关工作,扮成学习飞机,并向他们请教。我们可放心如实沟通的就是前述除上尉以外的四个人。其中较为难的是,当我们在布加勒斯特工作两周时,他们给我们提供的是一架米格-21M型,而非MF型飞机,这样就无法达到我们的最终目的。经向武官反映,须向国防部交涉以实现我们的目的。张成官很支持,带翻译陪同我去会见国防部长,我提出"我团来贵国考察,计划为期三周,现在已过去两周,但到今日还未接触到你们的米格-21MF型飞机"。国防部长说,这就是你们要的飞机。我则说"这是M型不是MF型,我们来贵国前商定的是MF型,现在时间已过二周,如再不提供MF型,我们将无法完成任务,我只有向国内报告了。"也许这话他听了有点震动,表情有点紧张,马上说"也许是我们误解了。"说到这里我们就告辞了。当天晚上他们的上校来我们住处,告"你们要看的飞机明天就到XX航校,我们团全体明天坐车赶去。"原来我们与罗国防部长回见后,当天中午上校就驾车去航校安排了。所要考察的飞机解决了,我们很快的完成了任务。应该说罗方对我们的支持是友好而完善的,考虑到当时的国际形势,我们也应理解他们的处境,双方有点不愉快只是短暂的……

    方案论证

    1978年7月中旬,成飞设计所全面开展工作,提出了初步总体方案、系统原理方案和装机配套方案。并与空军就战术要求、武器特设配备、高空救生、压力加油等方面,交换了意见。8月初上报了歼7大改飞机新品研制定点计划,并对部分成品进行了调查交底。还为会议准备了4份总报告、29份专业技术报告、47张挂图、139项成件协议书草稿及79项试验委托书,39项生产外协草稿。

    8月13日,第二总设计师屠基达带队,谢顺龙等13人去孟加拉,对苏制米格-21MF飞机进行考察。9月30日回国,带回了一些测绘图纸、资料和样品。

    8月22日,部下发了"关于歼7大改飞机辅机预定点计划",第一批定点128项。9月14日至25日,在成都召开了歼7大改飞机方案论证、技术协调会议,国防工办、空军、三、四、五机部等领导机关和有关厂所共14个单位派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经讨论,确定了歼7大改飞机的战术、技术指标和装机配套方案,签订新成品协议103项,纪要12项,生产协议23项,试验协议62项。会上确定的五项专题会议,即强度载荷咨询会、火控系统协调会、进气道调锥系统工作会、试验及试验件生产专题会、雷达罩研制专题会,均于11月如期召开了,进一步商讨落实了各有关问题。

    12月7日,国家经委、国务院国防工办批转了歼7大改飞机方案论证、技术协调会议纪要,文中指出:会议认为歼7大改的总体设计要认真按军委提出的原则,就是要按米格-21MF飞机的原准机来搞。飞机的主要性能要达到原设计水平,力争武器系统性能有提高。要按照米格-21MF飞机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参照设计。

    1978年12月,通过外事途径,从埃及搞到米格-21MF和米格-21UC飞机各一架并部分成品备件及飞机残骸。其中米格-21MF样机是在发生飞行事故后重新修复的,后机体结构略有变形。

    1979年1月16日,三机部从埃及引进一架米格-21MF飞机及部分成品备件运到上海港,2月3日运到成飞机厂,共计六大箱。样机的到来,为歼7大改飞机研制,提供了有利条件。

    1月17日,三机部召集总设计师研究样机的使用问题。当时,总设计师们认为有了样机,有利于搞好参照设计。决定派副总设计师吴逢光、于希明、陆林林去北京,向崔光炜、莫文祥副部长汇报。汇报后,部领导指示:"要充分利用样机,扩大测绘面,搞好参照设计,样机主要供设计使用"。

    5月3日至8月18日,利用样机,在有关厂、所支持配合下,完成了红光照明、自动驾驶仪工作特性、电源供电量,空调系统机共振等25项地面试验。

    设计原则上的争论与分歧

    歼7大改究竟是参照设计还是测绘设计,围绕这个问题,不同观点之间产生了争论,并导致整个项目拖延一年之久。这给命运多舛的歼7大改计划又划上了不祥的一笔。

    样机的到来,本来是件好事。早在1978年6月召开的歼7大改专题会上,总设计师等就一致认为,要搞好歼7大改的参照设计,单靠出国考察是很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搞到一架米格-21MF样机。现在样机来了,按照1979年1月总设计师们的看法和部领导的指示,本可充分利用样机,扩大测绘面,搞好参照设计,在原有基础上,把工作做细,做得更可靠,进一步搞好歼7大改工作。这里要说明一点,所谓参照设计,就是在参考机的基础上,针对其不足,将我国较为先进的部件更换其老旧的部件。比如说,在歼8的设计中,我国利用美国F-4的残骸学到了很多苏联不具备的东西,其设计理念和效果要比一些苏式设计科学合理的多。如厚度只有1毫米厚的橡胶薄壁软油箱制造技术、机内管线采用氟塑料导管等等是苏联当时根本还没有掌握的技术,歼8在设计时已经很成熟地运用了。

    可是,这时却有人提出异议,要把参照设计的指导思想改为全面测绘(原封不动),引起了从部领导到各级人员的争论。

    1979年3月10日,三机部发出"关于歼7Ⅲ(大改)飞机研制工作的安排"。文中指出:"根据八年规划,部重新研究了歼7Ⅲ飞机和其他机种的关系,对歼7Ⅲ下步研制工作的分工进行了必要的调整,明确如下:

    1、歼7Ⅲ飞机的研究任务由原定成飞、沈飞、011基地及成飞设计所共同承担改为成飞、成飞设计所、011基地承担设计试制和批生产。成飞为主制厂,011基地为复制厂。
2、歼7系统工程飞机设计室委托成都飞机设计所党委领导,原任命的副总设计师调回112厂。总设计师和其他副总设计师任命不变。

    3、成都飞机设计所要把歼7Ⅲ飞机设计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都飞机制造厂要积极组织设计人员参加歼7Ⅲ设计任务,在现已投入50多人的基础上,力争再多抽一些设计人员参加此项工作。011基地原定抽调50名设计人员不变,112厂的设计人员可陆续抽回。

    4、一定要充分利用米格-21MF样机,尽量扩大测绘面,能测绘的(特别是关键部位)要尽量测绘,不能测绘的要搞好参照设计,请总设计师按上述原则对飞机总体布局、结构、系统方案组织认真的讨论,将实施方案报部。

    5、由于研制任务分工的调整,原安排在沈飞厂承担的机翼部分试验及试验件改由成都飞机制造厂承担。

    6、成都飞机设计所党委要抓好歼7系统工程设计室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与成都飞机制造厂、011基地紧密配合,高质量、高水平、高速度地完成歼7Ⅲ飞机设计研制任务。

    (由于设计指导思想分歧,引起原则性的争论,议论纷纷,莫衷一是,发图工作实际无法进行,歼7大改的工作,也就停了下来,再加上那种系统工程设计室的组织形式,互相没有隶属关系,自1979年3月下旬起,112厂、011基地一所、成都飞机制造厂设计人员就陆续离开,返回了原单位。歼7大改任务,只剩成都飞机设计所的人员了。另外,依据3月10日文件中将原来参照设计改为测绘设计的规定,成都飞机设计所将原来的参照设计资料118项进行归档。)

    3月底至4月初,国务院国防工办叶正大副主任到成都检查歼7Ⅲ飞机研制工作。4月中旬空军曹里怀副司令员、三机部崔光炜副部长到成都检查工作。叶正大副主任说:"我赞成部党组的意见,具体意见是:

    1、气动外形(包括进气道)不变。

    2、结构不变(不是绝对的)。

    3、成品附件与批生产的性能相当就用批生产的继承,批生产中没有的就测绘。

    4、空军提出的外加要求分步实现。第一步试制的不加新要求,让批生产先上天,第二步在批生产以外来改,改成一项上一项。

    总之,要照葫芦画葫芦,不能照葫芦画瓢"。

    曹副司令员几次说明空军党委的意见:"歼7大改研制要争时间、抢速度,就按米格-21MF测绘,先仿出来,不要加新东西"。

    这时王南寿也因突发病情住院治疗,离开工作后,总设计师的工作请吴逢光同志暂代。同年12月间,部里调王南寿赴部机关工作。走前,王南寿向成飞设计所党委和领导建议,请宋文骢同志接替其总设计师工作,带着无限的遗憾,王南寿调京工作,也就不过问歼7大改的事情了。

    5月6日,屠基达、吴逢光、于希明、成志明、王聚成、张颖芝、尹继春同志到北京,向部领导、有关司局、部党组、四、五机部、空军、国防工办作了汇报,明确了歼7大改要搞,是重点新机,米格-21MF的样机不试飞了,尽量保存,但要服从设计需要,可以拆,各机部认为变动可以协商。

    6月6日,空军张廷发司令员由三机部崔光炜副部长陪同来成都,参观了米格-21MF。

    并对抓紧研制歼7大改飞机做了重要指示。指出:"空军急需新机进行现代化改装,选中米格-21MF(罗马尼亚式的)"。7月3日,部发文通知011基地设计人员撤回。

    7月5日,三机部下发了关于歼7Ⅲ飞机研制工作的通知。文中指出:

    1、设计原则调整为测绘设计,力争在1983年达到设计定型。

    2、样机使用应充分保证测绘设计的需要,在服从测绘设计的原则下,尽可能减少零部件的损坏,尽量保持样机的完整性,以便在飞机研制过程中继续参考使用。

    3、为加强歼7Ⅲ飞机研制工作的领导,部决定成立歼7Ⅲ飞机研制现场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孙志端任组长,张金波、王南寿、谢明任副组长。

    9月24日至29日,三机部、空军在北京召开歼7大改方案论证会预备会。会议就歼7Ⅲ飞机设计方案交换了意见。

    10月4日至11月24日,米格-21MF样机测绘开始,共分12个协调区。在做好系统安装原始记录情况下,拆除部分成品和系统零组件,共有19个专业180名设计人员参加,拆除零件234项,做原始记录163份,绘制安装草图508A4。

    10月22日至11月4日,三机部在南京召开了1980年计划会议。成飞设计所吴逢光、刘宪礼、管成家参加了会议。会上对歼7Ⅲ的提法是积极安排,具体意见是:由于战术技术要求有所变化,需要重新论证方案。待方案论证后,再安排研制进度。

    1979年12月底,112厂、011基地、132厂的技术人员陆续全部撤离。歼7Ⅲ飞机研制工作全部由成都飞机设计所承担起来。

    1980年1月15日,空军张廷发司令员签发了歼7Ⅲ飞机主要战术技术要求,并上报总参和军委科技装备委员会。文中指出:"两年来,经多次论证,并与三、四机部反复协商,现已基本取得一致意见:在充分利用米格-21MF样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使用要求和国内航空科研生产的具体情况,研制歼7Ⅲ飞机"。

    1月22日,三机部发出"关于撤销歼7系统工程飞机设计室并改由成都飞机设计所承担歼7Ⅲ飞机设计任务的通知"。文件指出:"原由部任命的歼7Ⅲ飞机总设计师、副总设计师、总工艺师、副总工艺师和有关的科室机构相应撤销。设计室撤销后,歼7Ⅲ飞机的研制由成都飞机设计所所和成都飞机制造厂共同承担,即设计定型前的设计工作由成都飞机设计所承担,米格-21MF样机外形测绘,歼7Ⅲ飞机试制和设计定型后的批生产工作由成都飞机制造厂承担。设计室撤销后,为加强厂、所的协调,要充分发挥歼7研制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的作用"。

    至此,歼7系统工程飞机设计室宣告结束。歼7Ⅲ飞机的研制任务由成都飞机设计所广大职工承担起来,从此歼7Ⅲ飞机研制工作走上了新的阶段,纠正了用合作社形式(与新机研制不相适应)研制新机的组织形式。

    歼7Ⅲ型飞机方案论证

    1979年12月5日,成都飞机设计所吴逢光、宋文聪、成志明等8人赴京,向三机部和空军汇报了该所拟订的歼7Ⅲ飞机总体方案。12月19日国防工办组织了歼7Ⅲ飞机方案审定会。会议由国防工办副主任叶正大主持,空军装备部及三、四、五机部有关领导参加了会会议。

    宋文骢在会上汇报了歼7Ⅲ飞机战术技术要求及配套方案,经过会议讨论,取得了比较一致的意见。会议确认了"在充分利用米格-21MF样机的基础上,结合空军使用要求和国内航空科研生产情况,研制一架中高空高速全天候歼击机"的设计原则和"在性能上与米格-21MF相当,武器火控和电子设备优于米格-21MF的总要求"。同意选用JL-7雷达和HK一03D瞄准具。基本上确定了方案。

    1980年5月22日至27日,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国务院国防工办在成都联合召开了歼7Ⅲ飞机机载设备协调会议(代号805会议)。会议审查了歼7Ⅲ飞机方案,提交会议协调的成品184项,落实了178项,占96.7为歼7Ⅲ飞机开展总体设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从此纠正了不切实际的测绘仿制原则,步上了参照设计的可行途径。

    6月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研制歼7Ⅲ飞机及其主要战术技术要求的批复"。批复如下: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研制歼7Ⅲ型全天侯飞机列为重点任务安排,原则同意总参谋部组织审查后提出的歼7Ⅲ型飞机主要战术技术要求。定型时如个别指标需要调整,由总参、国防工办审定。

    研制工作由国防工办统一组织,三机部抓总,四机部、五机部和民口有关工业部门参加,立即开展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狠抓落实,做到1984年设计定型。
10月25日,成都飞机设计所、成都飞机制造厂联合向部呈报了歼宁Ⅲ飞机研制总体规划。主要内容为:

    1、经论证能达到的战术技术指标。

    2、设计定型需8架供试飞定型。

    3、研制总进度

    (1)1980年12月完成总体设计,发出理论图。

    (2)1981年底发全部结构图纸和系统图纸。

    (3)1983年7月1日首架首飞。

    (4)1984年12月设计定型。

    1981年5月6日,三机部发通知:"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建立新型号系统工程管理制度和总设计师制度的精神,希望所尽快把歼7Ⅲ飞机设计师系统建立起来"。

    9月10日,根据三机部要求,成都飞机设计所上报了歼7Ⅲ飞机总设计师系统组成及分工。总设计师系统分三级,即:

    1、型号总设计师

    2、系统总设计师

    3、主管设计师。

    9月21日,三机部发出"关于歼7Ⅲ飞机联合试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指出:"遵照中央调整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学习国内外联合试制的经验,经现场调查:并与厂、所领导充分酝酿,决定把成都飞机设计所、成都飞机制造厂、011基地第一设计所的设计、试验、试制和生产力量组织起来,共同完成歼7Ⅲ研制任务。

    1、分工:成都飞机设计所负责设计工作,成都飞机制造厂承担机身、前起落架、平尾和垂尾的生产和全机总装,011基地承担机翼和主起落架的生产。

    2、调整研制总进度:1984年7月1日首架试飞,1985年完成设计定型各项准备工作。

    10月22日,国务院国防科工委任命宋文骢为歼7Ⅲ飞机总设计师。

    1982年2月16日,部任命了歼7Ⅲ型号副总设计师与分系统总设计师。

    1984年3月5日,航空工业部成立了歼7Ⅲ飞机试飞领导小组,由谢明担任组长,宋文骢、陶发宽、戈平、郭玉斌、李湘君为副组长。3月23日航空工业部和空军司令部联合下达了成立歼7Ⅲ型飞机试飞顾问组的通知,任命空军科研部部长葛文墉为组长,空军十一航校校长粟世训、空军一师副师长鹿鸣东为副组长,空军苏国华、吴克明、蒋德秋、何新民为组员。

    试飞的技术准备工作,早在1982年1月发图之后,就已开始了。

    气动布局和总体布置

    歼7Ⅲ飞机是机头进气、单座、单发、小展弦比、大后掠角的三角形中单翼、全动的后掠式水平尾翼和大后掠的单垂直尾翼、单腹鳍、前三点式起落架,正常布局的轻型歼击机。

    飞机总长15.591米,翼展7.154米,停机高度4.251米。

    机身内装有一台高踹振裕度的涡喷-13型发动机。进气道调节系统按发动机增压比进行调节。

    机头内配装了2厘米单脉冲体制的、具有对空搜索、截获、自动跟踪和空对地测斜距功能的几一7雷达。机上还装有J7ⅢHK一030瞄准具。

    飞机有五个挂点:机身下一个挂点,悬挂480立升或720立升副油箱;机翼下有四个挂点,可悬挂480立升副油箱,PL-5乙导弹,57-2空一空火箭,90-1空一地火箭,100-Ⅱ、250-Ⅱ、500-Ⅱ等型炸弹及低阻弹(设计定型不考核)。

    机身下部安装了一门23毫米口径的23-3A航炮,带弹200发。

    机上装有CT-47/频段超短波电台,264甲无线电高度表,XS-6B信标接收机,WL-7A无线电罗盘,LJ-2雷达全向警报器,由05甲敌我识别器,GT一4消极干扰投放器和481数传与导航兼备(设计定型不考核)等电子设备。

    武器火控及电子设备的配备达到了优于苏联米格-21MF飞机的要求。

    在后设备舱装了一套KJ-11双通道自动驾驶仪。

    采用了吹气襟翼、火箭助推器(设计定型不考核),以改善起飞着陆性能。

    高空救生系统采用HTY一4改座椅,弹射高度为0升限,安全弹射速度为130~850千米/小时。前风档为25毫米的防鸟撞玻璃,舱盖向右侧翻。采用YX-3供氧系统。

    机上电源为交直流混合式电源系统。主电源为一台QF一12B和一台JP一12A,二次电源采用四个变流机,备份电源采用两个银锌电池。

    燃油系统采用重力加油方式,机身油箱采用电动泵供输油,机内容量2042千克,机外可挂一个720升副油箱和两个480升机翼副油箱,副油箱采取弹射投放。

    由于JL-7全雷达的的性能要求,在飞机上还增加一套雷达通风冷却系统,每小时供给15℃80千克的气量。

    座舱采用红光照明,机上还装有FJ一1飞行参数记录仪及其它常规系统。

    试飞阶段

    1984年,歼7Ⅲ飞机研制已经到了试制的关键时期,为使总装顺利进行,设计人员在总师组织之下,在生产现场,按照13个区,根据分区协调图,逐个进行技术交底。在总装中调配骨干力量,充实设计代表室,同时建立了总师和室主任现场值班制度,昼夜24小时值班,处理生产中的技术问题,春节期间仍然坚守在现场岗位。

    1月11日02架完成总装,2月6日01架也完成了总装,此日,在成都飞机制造厂召开了歼7Ⅲ飞机首架胜利完成总装庆祝大会,会上01架正式移交试飞站。5月2日,03架完成了总装。

    1、试飞准备

    试飞的技术准备工作,早在1982年1月发图之后,就已开始了。成飞所在此时上报了歼7Ⅲ飞机的试飞项目。根据战术技术要求,试飞项目分为三大类:一是设计定型必须考核的项目;二是装备部队后供飞行员使用的试飞项目:三是攻克部分技术关键的科研试飞项目。

    3月26日,由歼7Ⅲ飞机研制现场总指挥谢明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会,王其恭副部长参加了会议,在会上,王其恭副部长传达了三机部党组对歼7Ⅲ飞机研制进度的要求。经讨论,会议决定:歼7Ⅲ型飞机首飞日期由1984年7月1日,改为5月1日,并作了相应的工作安排。会议还考虑到,在歼7Ⅲ飞机研制过程中需要有一架具有一定寿命的苏制米格-21MF飞机,作为飞机和发动机对比试飞和提前培训改装试飞使用,责成厂所联合写出专题报告。会后即以厂所联(82)84号文上报,申请引进一架有一定飞行寿命的苏制米格-21MF飞机(估计是第一架因测绘已经拆解,重新组装再让其飞起来有一定困难)。

    8月,成都飞机设计所上报了歼7Ⅲ飞机试飞项目。

    11月,歼7Ⅲ飞机总设计师宋文骢等同志赴埃及谈判,并与埃及签署了购置一架米格-21MF飞机的合同。合同总经费为550万美元。

    1983年7月19日,米格-21MF样机(代号150号机)自埃及运到成都飞机制造厂。为了使150号机尽早恢复飞行,成都飞机设计所有关专业积极配合150号机的恢复工作,并于11月发文明确规定建立150号飞机各系统代表的技术责任制,各系统代表对本系统能否放飞作出评定,经各主管副总师审核后,由总设计师批准,方可放飞。为使150号飞机早日恢复飞行,为歼7Ⅲ飞机首飞提供借鉴,我所各系统设计人员都派人参加了150号飞机的恢复工作。1984年1月,派出设计人员为试飞的空地勒人员讲课,2月29日,向部、空军联合上报了150号机恢复性检查和飞行员改装试飞大纲,3月初由成飞所代表总设计师签字放飞。3月19日150号飞机完成200小时定检,首次进行滑行试验,3月25日下午2时52分,由132厂试飞大队副大队长余明文首次试飞成功。3月31日和6月2日150号飞机首次使用驾驶仪和吹气襟翼。至此,共飞行了20个起落,为歼7Ⅲ飞机试飞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1983年1月,歼7Ⅲ飞机零零批零件投产,成都飞机设计所驻厂的设计人员现场处理技术问题。19日,三机部在北京召开1983年航空工业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会。会上莫文祥部长表扬了成都飞机设计所在1982年完成歼7Ⅲ飞机研制中艰苦奋斗、敢打硬仗、勇于拼搏的精神,较好的完成了任务。

    24日,部发文正式批准了成飞设计所上报的歼7Ⅲ飞机试飞项目。试飞项目共分三个部分:即设计定型试飞、科研试飞项目和补充试飞项目。

    2月10日,成都飞机设计所党委决定建立该所驻成都飞机制造厂歼7Ⅲ飞机设计代表室。3月1日,在总设计师宋文骢带领下,设计代表室全体成员进驻成都飞机制造厂,配合该厂进行歼7Ⅲ的飞机试制。

    同月,成都飞机设计所派出各专业骨干赴630所,对歼7Ⅲ飞机试飞内容向该所交底。4月在630所召开了歼7Ⅲ飞机试飞工作会议,讨论了试飞大纲、厂所试飞分工及150号机的试飞问题。会议决定,歼7Ⅲ飞机01架由132厂试飞,03-06架由630所试飞。

    4月,132厂成立了"歼7Ⅲ飞机研制现场服务组"。服务组,现场办公,现场指挥,现场服务,是成都飞机制造厂歼7Ⅲ飞机试制前线的指挥中枢和活动中心,设计代表室就与这个服务组,密切合作,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6月14日,军委副秘书长张爱萍由省委书记谭启龙、航空部部长莫文祥等陪同来所视察,观看了歼7Ⅲ火控系统联试,并在207厂房看了实物展览,听取了总设计师宋文骢的汇报,为成都飞机设计所题词"创新",勉励大家为航空科研多做贡献。临走时还对总设计师宋文骢说:"我等你们歼7Ⅲ飞机早日上天"。

    7月底,歼7Ⅲ飞机零件工装制造结束,9月装配工装制造结束。10月,01架飞机开始初装。12月03架开始初装。12月17日,01架机翼机身对合成功。12月31日,02架开始总装。

    11月航空工业部又在北京召开歼7Ⅲ飞机试飞会议,国防科工委科技部副部长谢光、空军科研部部长葛文墉及航空工业部副部长王其恭、高振宁、何文治、姜燮生等出席了会议。我所宋文骢、滕洪进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歼7Ⅲ飞机定型试飞大纲、试飞网络图、各架飞机试飞的内容及安排、出厂技术状态、测试系统改装、试飞员及指挥员组成、理论学习、试飞保障条件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取得了一致意见。会后制定了试飞员学习计划报部。

    12月12日,在成都召开了歼7Ⅲ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修改了歼7Ⅲ飞机研制质量若干规定和首飞前质量复查的若干规定,落实了歼7Ⅲ飞机首飞前的各项工作。12月21日,航空工业部召开了"8312"会议,会议编写审定了《关于歼7Ⅲ、歼8Ⅱ型飞机首飞前质量复查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确保歼7Ⅲ型飞机优质首次试飞和优质定型,成都飞机设计所设计人员,在总设计师为首的技术指挥线的组织指挥之下,从1984年1月开始,在全所开展了歼7Ⅲ型飞机首飞前的质量复查。复查工作历时近三个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从设计上保证了首次试飞的安全。

    1984年2月至3月,成飞设计所派出设计人员为成飞厂、630所及空军的部分空、地勤人员,针对歼7Ⅲ飞机首飞讲了技术课。2月,在成都召开了歼7Ⅲ型飞机首飞准备工作会议,明确了各系统跟飞代表。

    4月5日至6日空军姚峻副参谋长一行18人,来所检查歼7Ⅲ飞机研制及试飞准备情况。4月12日,歼7Ⅲ飞机01架首次地面滑行,速度为L80-220千米/小时。

    距离歼7Ⅲ首飞的日子日益临近,紧张的气氛包围着成飞。

    首飞评审及01架首飞

    4月16日至21日,又召开了操纵、燃油等系统新成品放飞评审会和歼7Ⅲ飞机首飞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国防科工委、空军、各有关工业部及下属厂所共67个单位的410名代表。在会上,总设计师宋文骢介绍了飞机研制情况,成都飞机制造厂总工程师陶发宽介绍了试制生产情况。分组会上相互介绍了系统试验和成品研制情况,对各系统的57项新成品进行了评审,全部通过评审,由双方签发了新成品放飞评议书。在新成品评审和设计技术工作质量复查的基础上,歼7Ⅲ飞机的36个分系统都由各自的负责人签发了放飞评议书,并经系统总师批准放飞,然后对飞机设计、试制工作进行评审,评审后,由型号总设计师宋文聪、成都飞机制造厂总工程师陶发宽、首飞总指挥李湘君、调整试飞领导小组会体成员、型号副总指挥兼现场总指挥谢明共同签发了《歼7Ⅲ飞机放飞评议书》,最后由航空工业部副部长高振宁批准歼7Ⅲ飞机01架放飞。

    4月26日,歼7Ⅲ01架飞机首飞准备完毕,待命试飞。航定委主任、空军副司令员王定烈、航定委副主任空军副参谋长姚峻、国防科工委科技委副主任叶正大,国防科工委科技部副部长谢光、总参装备部副部长崔文波、航空工业部副部长崔光炜、高振宁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空军顾问组的专家、省国防工办领导等亲临现场。12时45分,在第三试飞大队大队长李湘君指挥下,副大队长余明文驾驶着歼7Ⅲ01架飞机,顿时机场上人群沸腾,热烈鼓掌,飞机平稳地通过机场上空,13时06分歼7Ⅲ飞机经22分钟飞行后平稳着陆。试飞员余明文走下飞机,走向塔台,和指挥员一起走向王定烈副司令员报告说:"试飞完毕"。王副司令员高兴地说:"任务完成得不错"。试飞员汇报说:"歼7Ⅲ飞机试飞很成功,飞机在空中安定性比较好,无坡度无侧滑,平衡速度800千米/小时",崔副部长对试飞员说:"我代表航空部向你表示衷心的感谢"。科工委叶副主任对试飞员说:"我代表科工委向你祝贺",随后王副司令员题了词"祝贺歼7Ⅲ首飞成功"。叶副主任也题了词"鹏程万里"。

    歼7Ⅲ飞机首飞成功的喜讯传到北京后,当天部发来贺电,内容如下:"歼7Ⅲ工程现场指挥部并成都飞机设计所、成都飞机制造厂:歼7Ⅲ飞机首飞成功,部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试飞大队和参加歼7Ⅲ飞机研制的各厂所和部外各兄弟单位的广大科技人员、干部和工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你们充分发挥总设计师系统、行政指挥系统的作用,取得了歼7Ⅲ飞机首飞上天的成果,取得了优质研制的好经验,为自行研制迈出了可喜的步子。望再接再励,精心组织精心试飞,为实现歼7Ⅲ飞机设计定型做出更大贡献"。

    5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宋任穷观看了歼7Ⅲ飞机的汇报飞行。

    5月6日,73工程现场指挥部在机场组织了万人大会,庆祝歼7Ⅲ飞机首飞成功,成飞设计所近千人参加了大会。会上01架飞机作了25分钟的飞行表演。

    调整试飞

    1984年5月8日,歼7Ⅲ01架飞机开始调整试飞,5月25日首次在空中使用KJ一11自动驾驶仪。试飞员高兴地指出,我国歼击机第一次配装了自动驾驶仪,改善了飞机的品质,减轻了飞行员的负担。

    6月9日,歼7Ⅲ飞机首次使用了吹气襟翼着陆,在下滑着陆过程中,飞机的操纵性和稳定性均正常。

    6月17日01架飞机顺利完成调整试飞,共飞行了22个起落,在调整试飞中,飞行高度达到17000米,M数1.92,表速达到1100千米/小时。

    自5月31日至11月19日,03、04、05、06架先后首飞,并于7月27日至11月30日陆续完成调整试飞。

    从1984年4月26日01架首飞,至11月30日06架完成调整试飞,历时7个多月,总计飞行170个起落,115小时16分。

    无言的结局

    就在歼7Ⅲ首飞35天后,歼8Ⅱ(01号机)首飞成功。可以说从这天起,空军可能就将曾经许诺的1000架歼7Ⅲ的订单抛到了九霄云外。

    1985年8月23日,空军就未来10年装备订货问题致函航空工业部,指出由于受经费限制,今后10年的主要机种规划是:歼7/歼7Ⅱ改700-800架,歼8/歼8I为40架,歼7Ⅲ为140~150架……

    1986年关于用F-16机载雷达改装歼8Ⅱ的工作正在如火如茶地进行。而此时,与歼7Ⅲ配套的火控雷达尚没有定型。

    1987年4月,JL-7机载火控雷达圆满结束定型飞行试验,证明性能良好。是一种新型的供歼击机火控系统配套的单脉冲机载火控雷达。具有空/空、空/地两种状态,具有自检系统。对歼6大小的空中目标最大探测距离为28千米。该雷达的成功表明,歼7Ⅲ终于离量产不远了。

    1987年11月27日,涡喷13通过设计定型。12月9日,歼7Ⅲ设计定型。而此时,空军已经对歼7Ⅲ彻底失去了兴趣。但为了圆当年1000订单的承诺,空军表示只要17架。

    1988年0批8架歼7Ⅲ生产任务完成,但却因涡喷13发动机没有跟上进度,无法交付部队。直到1989年12月30日,首批8架歼7Ⅲ才开始交付空军部队。

    到了90年代初,空军的眼界已经高出70年代许多层次。歼7Ⅲ所具备的有限全天候作战能力已经远不能打动空军的心。虽然遭受了"和平珍珠"的戏弄,但苏一27的引进使空军对歼7Ⅲ更加不屑一顾。而从现实的角度出发,歼7Ⅲ也确实难以承担中国空军90年的防空需求。于是间,出于给航空工业的面子,歼7Ⅲ所得到的是空军不到50架的订单。

    原则上讲,歼7Ⅲ本不应该作为一种型号来耗费中国航空工业拮据的家底。对领导的盲目服从和缺乏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让中国的航空工业再次付出了代价。而遭受了歼9和歼7Ⅲ两次打击的成都飞机设计所并没有气馁,后通过18年的卧薪尝胆最终以歼10夺回了自己的尊严。

    歼7Ⅲ型飞机研制的依据

    一、第一次报批

    1980年1月15日,由空军司令员张廷发签署,空军向总参及军委科装委报告了"歼7Ⅲ飞机主要战术技术要求"(即"一报")。成都飞机设计所于1980年1月28日接到由三机部转来的空军批文后,就组织了设计人员进行了研究讨论,于2月6日向三机部上报了"对歼7Ⅲ飞机战术技术要求的意见"。4月16日,该所将经过三机部,四机部、空军共同商定并呈报科装委的"歼7Ⅲ型飞机主要战术技术要求"发至全所,作为设计依据。在1980年5月下旬举行的"805"会议期间,又与空军认真研究并商定了几个与配套有关的技术问题。6月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了"关于研制歼7Ⅲ型机及其主要战术技术要求的批复"(即"一批")。通过这一报一批,歼7Ⅲ研制,列为国家重点任务;所提战术技术要求,就成为研制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第二次报批

    1980年10月25日,成都飞机设计所与成都飞机制造厂向三机部呈报了"歼7Ⅲ飞机总体规划",报告中包括歼7Ⅲ飞机主要战术技术要求和论证的结果,三机部据此上报了歼7Ⅲ飞机研制方案。1981年8月,国务院国防工办组织总参、空军。三机部联合工作组,到成都飞机设计所检查工作,由国防工办主持,对上级批准的歼7Ⅲ型飞机战术技术要求进行了讨论和修改。9月15日,成都飞机设计所将工作组组织讨论的结果上报三机部。1982年6月上旬,由国防工办,国防科委召开了笫2次重点武器装备总设计师会议,会议期间,由国防工办组织,总设计师宋文聪等人参加,讨论通过了歼7Ⅲ飞机研制任务书。8月16日,航空工业部与空军以航计联(1982)1234号文,共同一上报了"歼7Ⅲ飞机研制总方案"(即"二报")。

    1983年4月18日,总参,国防科工委批复了歼7Ⅲ飞机研制总方案(即"二批")。总方案申明确了歼7Ⅲ飞机的使命、任务、性能。配套等主要战术技术指标;明确了全机配套成品434项,需要新研制的成品190项,金属材料33项,非金属材料8项;明确了主要试验项目50项:明确了研制单位分工及总设计师系统;明确了研制总进度和研制经费总概算。冻结了技术状态。

    三、第三次报批

    1984年5月28日,成都飞机设计所上报了歼7Ⅲ飞机设计定型技术状态。7月28日航空工业部上报了歼7Ⅲ飞机设计定型技术状态(即"三报"),9月,航空工业部与空军在京开会,讨论歼7Ⅲ飞机设计定型技术状态和定型试飞大纲。12月30日航定委下文批复了歼7Ⅲ飞机设计定型技术状态和定型试飞大纲(即"三批")。这一"批",使歼7Ⅲ飞机设计定型有了依据。

    飞机的特点

    歼7Ⅲ型飞机与歼7I、歼7Ⅱ比较

    1、扩大了作战使用范围。

    有以下主要特点:在高度低于11.6千米,能达到表速1300千米/小时,在高度大于11.6千米,M数可达2.1,使用过载,在M0.8时,可达8.5。提高了中低空的作战能力。

    2、提高了飞机全天候综合作战能力。

    装有JL一7全雷达,能对空中目标搜索、截获、自动跟踪。与机上光学瞄准具交联,能对目标实施机载各型武器的瞄准攻击。

    与敌我识别器交联,能显示识别讯号。雷达还具有测斜距的功能,可对地面目标进行攻击。

    3、首次装有自动驾驶仪。

    KJ一11双通道自动驾驶仪,具有阻尼,保持姿态。自动改平等功能,改善了飞行品质,减轻了飞行员负担,提高了飞行安全性。

    4、有较好的武器火控系统。

    武器装备齐全,火力强,外挂装载能力大,可悬挂多种武器,最大装载量可达1300千克以上,能完成多种作战任务,飞机具有65种外挂方案,大大提高了作战杀伤能力。

    5、机上装有我国最新研制和改进的各项电子设备。

    使飞机具有更加良好的通讯、指挥引导、近程导航、着陆、警戒、干扰和敌我识别功能,能保证飞机的全天候的作战能力。

    6、发动机推力大,比较泼辣,工作稳定性好。

    装有一台WP一13发动机,还装有空中遭遇起动装置,保证发动机在空中各种状态下不停车或停车后能有效的进行空中起动,提高了飞机的作战效能。

    7、能在较短的跑道上起落。

    在国内歼击机上首次采用吹气襟翼系统,大大缩小了着陆速度和着陆滑跑距离。在正常着陆重量下,放伞、刹车,使用吹气襟翼时,着陆滑跑距离≤550米。机上还留出悬挂助推火箭的接头,待助推火箭研制成功后,用助推火箭起飞,在正常起飞重量下,其起飞距离只有500米左右。这些性能对战时使用机场的要求,具有突出的优越性。

    8、座舱内采用了红光照明系统。

    红光较荧光照明适应性、可调性好,有利于飞行员集中精力飞行。

    9、机上装有FJ-1飞行参数记录仪。

    可同时记录17个参数,14个开关量,不仅可作为飞机发生事故后进行失效分析的依据,并可通过长期记录数据分析,整理载荷谱,监控、分析各系统工作状况和可靠性。

    10、提高了救生安全水平。

    采用零高度,小速度的我国自行研制的HTY一4火箭弹射座椅、YX一3A氧气系统,抗荷系统,通风服装具,提高了救生安全水平,改善了飞行员机内地面待命和空中飞行时的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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