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我军现代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方面对兵员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征集高素质兵员的难度却有越来越大的趋势。面对这一“高”一“难”带来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要搞好征兵工作,保证新兵质量,除要强化讲政治的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征兵政策规定外,还应着重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必须加大依法征兵的力度,把征兵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在当前各行各业法律法规逐步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下,我们要想把优秀的青年征集上来,送入部队,就必须加大依法征兵的力度,学会运用兵役法规来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为此,一是要强化公民依法服兵役的意识。在搞好兵役法规宣传,提高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的同时,对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的,应由地方兵役机关和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对拒绝完成征兵任务、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以及用威胁、暴力等手段,扰乱或者阻碍征兵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有关法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要强化依法征接兵机制。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征兵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法定的职权、程序和手段进行征兵工作。对地方和军队征接兵人员收受贿赂、营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或者玩忽职守的,应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行政处罚。三是要强化地方领导依法抓征兵工作的意识。地方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强化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自觉学法用法,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实际行动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使现行兵役法规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强制作用。 二、必须精心组织筹划,密切有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征兵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时效性非常强的工作,且牵涉面广、要求高、标准严,必须严密组织,形成整体合力,这是搞好征兵工作,保证新兵质量的重要保证。首先,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征兵工作是法律赋予各级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因此,在征兵过程中,各级政府一定要真正担负起组织领导的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全责,分管领导要亲自上阵,具体指导,及时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其次,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征兵工作涉及公安、卫生、宣传、教育、财政、民政、交通等诸多部门,仅靠兵役机关是无法完成任务的。因此,必须强调在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搞好兵役机关与地方有关单位以及征集部门与接兵部队之间的关系,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相互理解,在明确职责的前提下搞好协调与配合,真正形成齐心协力完成征兵任务的好局面。第三,兵役机关要真正履行职能。各级兵役机关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和助手,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全力以赴抓好征兵工作的落实。 三、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把好新兵质量的第一道关口。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委会、居委会、学校等基层单位处在征兵工作的第一线,对适龄青年的现实表现、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等情况最了解,有着区县政府和兵役机关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保证新兵质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因此,在征兵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发挥基层单位在新兵审查把关上的特殊作用,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业务培训、函授教学、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基层征兵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交流征兵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针对各基层单位和公安、卫生、教育等部门的职责和应承担的任务,区分工作责任,划定工作任务,分兵把关,各负其责。同时,对各级领导和征兵工作人员也要分别明确职责范围和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各类惩罚机制,坚持谁分管、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保证新兵质量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各级领导和兵役机关要把帮助指导基层开展征兵工作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职责,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力求把主要工作做在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基层,把主要问题解决在基层,从而使征兵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责任编辑:老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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