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网讯(通讯员 张献文 周春梅)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案件,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8年10月下旬,被告人金某(曾因犯诈骗罪于2006年10月10日被安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因盗窃于2007年9月28日被常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1年)得知被害人王某想让女儿陈某参军的信息后,便对王某谎称自己有关系能让王的女儿参军。2008年10月25日至12月底期间,被告人金某多次以帮王某女儿参军找关系、请客吃饭、送烟、体检免检等为由,共骗取王某人民币4000余元。赃款已全部被其挥霍。 【责任编辑:参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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