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网消息(特约记者彭彰彩 通讯员李晓明)日前,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印发《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对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在原有的政策上进行调整完善。
日前出台的《暂行办法》明确,大学毕业生士兵是指军队从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全日制毕业生中征集的士兵;所称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对于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暂行办法》明确,经全国统考录取的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可以直接提干。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此前,针对大学生参军入伍,国家和军队已相继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和规定。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国家进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年高达6000元,入伍后,在选取士官、报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将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可免费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进入公务员队伍、参加事业单位人员选聘、补充公安政法队伍等方面可以优先录取,在专升本、报考研究生等方面给予优惠。从退出现役当年12月1日起到次年12月3l目止,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另据2011年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和优秀士兵保送入学的通知,全军和武警部队计划安排近4000名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此外还计划安排400名优秀士兵保送入学。 【责任编辑:参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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