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热爱军队,有较强业务素质,擅长军乐演奏(木管、铜管、打击乐)、声乐、舞蹈、曲艺表演的女生,均可报名。考试录取后,即成为我队签约队员(无军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学历条件。具有本专业中专以上文凭(含实习期的在校生)。 3.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品貌端正,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业务特别优秀者,身高可放宽2~3厘米。 4.年龄条件。原则不超过22岁,优秀者可放宽1至2岁。 5.在同等条件下,党员、校级以上先进个人、优等生优先录用。 三、招聘待遇 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3个月。合格者与我队首次签订为期2年的合同。工资待遇每月2600元左右,本队提供住宿并统一管理。 四、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个人详细艺术简历、联系方式、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红山口甲3号国防大学女子军乐队。邮政编码:100091。 或发邮件至:gfdx_jyd@163.com。 接到面试通知的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到国防大学女子军乐队面试。面试时需缴纳100元报名费,来往交通费自理。 五、招聘考试 招聘按照面试、专业考试、专家评审3个步骤进行,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招聘时应准备好曲目、作品(自备服装、道具、乐器)。 联 系 人:李红燕 杨 洪 联系电话:010-66769168 010-66772928 【责任编辑:参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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