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就你提出的退伍士官安置问题答复如下: 现行退伍军人安置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发布)、《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发[1987]106号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发布)和当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通知的相关规定。各地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法规制定具体办法。 士官退役后一般由入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安置,也可以由地级市或省级民政部门安置。初级士官(一、二期)复员后,按照退役义务兵安置政策安置,非农户口入伍的一般作自谋职业安置,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农业户口入伍的回农村安置;中级士官(三、四期)作转业安置(选择复员的除外),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选择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的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高级士官(一、六期)一般作退休安置(选择转业的除外)。 各地安置退伍军人的具体政策不尽相同,建议你向入伍地民政安置部门咨询。 北海市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征兵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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