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冬新兵入伍,在优抚安置上有哪些政策规定?昨天,记者从省政府征兵办获悉,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依据《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对应征入伍的士兵及家庭,发放优待金、安置费;如果是大学生入伍,还享受奖励金。 根据《条例》,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政府发给优待金,一年一发,优待金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县(市、区)的平均生活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对户籍在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义务兵,可按照城乡统一标准发放义务兵优待金。苏州常熟今年大幅提高义务兵优待金和安置费标准,其中,义务兵优待金每年由5800元提高至6800元,退役安置费由4万元提高至4.2万元,义务兵服役两年,共计55600元。 今冬征兵,我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要达到20%,此外还有大量在校生。我省规定,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和在本省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后,本人及家庭除了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待金,同时在服义务兵役期间,在校本科生不低于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50%,已毕业的不低于60%。 学生退役后要求复学的,可享受下列优待: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原是本科生的,只要申请,就可以免试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张念亮 于英杰 ■相关新闻 空军2010年招收 飞行学员工作启动 据新华社电 空军2010年将继续在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二学生、应届毕业生和军校本科毕业生中,招收选拔男性飞行学员。 据悉,空军招飞分为预选初检、全面检测、集中选拔3个阶段。2010年,空军计划将把以往设置在集中选拔阶段的文化测试,提前到全面检测阶段。 招飞录取将分2批进行,第一批为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大学生,2010年5月下旬开始,6月上旬结束;第二批为应届高中毕业生,6月中旬开始,7月下旬结束。 【责任编辑:征兵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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